眼见并非为实:论教友没有信私启示的本分





眼见并分为实

梵二后,层出不穷的,各种各样的私启示,持续困扰着传统教友。本文就讨论私启示这个主题。

首先术语澄清,“私启示”与被启示的人数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号称见到或经历某超性现象的人有多少,都属于私启示。
“公启示”是指天主赐给圣教会的、使全人类获救恩的神圣启示宝库。公启示随着最后一位宗徒——圣若望——于公元100年去世而终止。
“私启示”,是指在公启示结束后,天主(直接或间接)与人类之间的一切沟通。大多数私人启示涉及至圣童贞玛利亚或耶稣基督的显现。自教会创立,到庇护十二世1958年去世为止,只有十七起圣母显现获得了教会明确或默示的认可。

无论是梵二前教会认可的法蒂玛圣母,或梵二后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未认可“玫瑰圣母”、“秋田圣母”、“默主哥耶 圣母”、“真理书”、“慈母心声”等等,有很多人迷信这些,这些人是“显现主义者”(Apparitionists)。他们沉迷于探究这些所谓讯息的“真正含义”(仿佛人的得救取决于此),甚至在某些方面以这些讯息取代真正的教会教义,只接受前者而排斥后者。

显现、神视,以及它们的成因

在天主教神学中,“神视”(真实的)属于灵魂的内在性质;也就是说,天主在见证者的灵魂中产生某种观念或形象,不借助任何的外在事物。“显现”(真实的)则是指天主使某种事物,通过人的感官被看见——通常(但不一定)在场的其他人也能看到。请注意,我指的是“真实的”神视与显现,因为如神学家 Farges 所说:“真神视是罕见的,但自称见到神视的人却多如牛毛……”(参见 Farges,《神秘现象Mystical Phenomena》,伦敦 Burns, Oates and Washbourne 出版社,1926年,第323页)。一切显现都可归因于三种原因之一:天主、人,或魔鬼。

真显现的见证者,通常是儿童,因为他们较为纯真;此外,神视多发于圣德之人,因为他们的灵魂离全能天主更近,祂能更直接地作用于他们的灵魂。按照 Farges 的说法:“在罪人当中……神视极为罕见,因此有相反的确切证据,否则通常应被视为可疑,并归因于幻觉或魔鬼。”既然世上大多数成年人都属于“罪人”一类,那么来自天主的显现自然也就极为罕见。
从十六世纪直到梵二大叛教这段时间,教会仅仅承认了九次圣母玛利亚的显现是“可信的”。

绝大多数所谓的“见证者”,要么是骗子,要么患有精神疾病。幻觉——无论是由精神分裂症、药物或酒精、脑肿瘤,还是高度暗示性的心理状态所引起——是大多数假显现的来源。群体性歇斯底里症,即一群人表现出类似的生理或情绪症状,也是一种表现:例如遇难的船只幸存者们,似乎一同看见了一艘救援船;同样,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也能“看见”那些假见证者“看见”的东西。
有些情况,例如在默主哥耶(Medjugorje),则是由一些个人持续制造的,号称所谓的显现从未中断过。他们甚至开网店,并组织“圣地”朝圣活动,费用高达数千美元(还“不包括”给导游的小费)。这无疑是典型的行骗行为。

源于魔鬼的显现

首先,了解撒殚“能做”与“不能做”的事情是很重要的。他们不能:

  • 复活死人,因为这意味着在天主最终审判之后,让灵魂重新回到肉身中。天主可以暂缓这样的审判并使死人复活(如拉匝禄等),但撒殚及其魔鬼却不能做到。他们或许可以制造类似的假象,例如让魔鬼进入尸体中,不过这种说法本身也值得怀疑。
  • 创造各种事物,因为实体的创造只能由天主。
  • 知未来、读人心。按照神学家 Delaporte 的说法,魔鬼不知道未来。但是:“纯粹的神体,不受……仅通过有形器官来认识的限制,能同时看到更多事物,也比我们看到得更多。此外,凭借其强大的理智与长久的经验,它能从当前情况中更好地推测未来。最后,它也可以宣布那些它打算亲自完成,或通过那些自愿接受其影响的人去完成的事情。”(《魔鬼》,第70页)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撒殚似乎能够“预知未来”或“读取思想”;但他并不像天主那样真正知晓未来,也无法像全知的天主那样对将发生的事情具有绝对无误的确定性。

他们能:

  • 产生感官上的或想象中的神视
  • 伪造神魂超拔(ecstasy)
  • 瞬间治愈由魔鬼影响所引起的疾病。正如 特尔图良Tertullian 所写:“首先,他们(魔鬼)使你生病;然后,为了制造奇迹,他们开出完全新奇或与通常相反的疗法;接着,当他们撤去有害影响时,人们便以为他们行了治愈的奇迹。”(《基督宗教辩护论》,22章)
  • 模拟奇迹(例如在水上行走、悬浮等)。
  • 通过干扰人的视觉,使人或物看似消失
  • 使人听见声音或话语
  • 使人说出方言(“说方言”)
  • 使某人揭示隐藏或远处的事实

凡是自然或科学能够造成的事,魔鬼在天主许可之下也能造成。(参见《圣经》中的《约伯传》,以及《出谷纪》7:11-12;7:22;8:7;8:18-19;9:11。须注意:法老的术士只能复制梅瑟与亚郎所行的一部分。)既然拥有如此“手段”,魔鬼势力要制造某种显现并不困难。

如何分辨真假显现

我的建议是:除了教会自十六世纪至梵二前认可的那九次显现,应当远离其他所谓的显现。当你听说有关圣母、吾主、天神或圣人的“显现”时,需要警惕以下六个“危险信号”。
其中第一种,是假显现的确切标志,必须拒绝第一类显现,因为天主不可能自相矛盾;祂本身就是真理。其中,第二种同样应当拒绝,否则你可能陷入异端。第三至第六种,至少应当保持暂缓判断真假的态度。以下是这些警示信号:

1. 违背传统信仰或道德的显现

任何宣称与传统信仰和/或道德相抵触的显现,都必须视为虚假。
(例如,Palmar de Troya 曾宣称圣母“未被救赎”,即“未曾被救赎”。这完全误解了“无染原罪”教义,是严重的异端。)

2. 违背梵二以前神学家一致(或普遍)教导的显现

任何与已获认可的、梵二以前神学家一致或普遍教导相矛盾的显现,都应当拒绝,否则可能导致信仰错误。

3. 以“应验的预言”来证明真实性

单凭预言“应验”并不能证明显现真实,因为这也可能出于魔鬼的作为。

4. 含有琐碎甚至奇怪内容的显现

例如某些显现声称所谓“圣母与见证者玩捉迷藏”等。这类内容应引起高度怀疑。

5. 引入新奇教义或异常做法的显现

包括但不限于:

  • 引入新教义(即便不明显违背教会教导)
  • 为吾主第二次降临给出确定或暗示性的日期
  • 所谓“圣母”为物品“祝福”,或要求只带未祝圣的圣物前往某地(例如纽约 Bayside 的“显现”)

6. 见证者本身不具备可信条件

例如:

  • 既非儿童,也非以圣德与理智健全著称的人
  • 显现从不停止
  • “先知”从中获利(例如类似默主哥耶的情况)

总体而言,这些标准旨在提醒人:在面对所谓“显现”时,应当极其谨慎,并以信德与理性加以分辨。

经验证且可靠的显现

与其沉迷于那些未经认可的显现(并且自1958年最后一位教宗 Pius XII 去世后,已不再有具有权威批准新显现的教会层级),不如坚持那些已获得教会正式认可的九大显现:

1. 瓜达卢佩圣母Our Lady of Guadalupe (1531)

1531年,圣母玛利亚在墨西哥城附近的特佩亚克山向胡安·迭戈显现四次。她宣称自己是全人类的灵性之母,并在胡安·迭戈的外衣(tilma)上留下了奇迹性的圣像。

2. 显灵圣牌圣母Our Lady of the Miraculous Medal (1830)

1830年,天主之母在巴黎 Rue du Bac 的仁爱会修女院小堂中三次显现给圣女加大利纳·拉布雷。她展示了无染原罪圣牌(“显灵圣牌”)的设计,这枚圣牌的传播极大地更新了全世界对圣母的敬礼。

3. 拉萨莱特圣母Our Lady of La Salette(1846)

1846年,圣母在法国高山上向两位儿童——11岁的马克西曼·吉罗与14岁的梅拉妮·卡尔瓦——显现。她呼吁悔改、主日罢工,以及停止亵渎天主圣名。

4. 露德圣母Our Lady of Lourdes(1858)

1858年,圣母在法国南部卢尔德的玛萨比耶岩洞向14岁的圣女伯尔纳德显现共十八次。她自称“无染原罪”,印证了教宗 庇护九世 于1854年颁布《Ineffabilis Deus》所定义的信理。当地涌现的奇迹泉水带来了许多治愈。

5. 庞曼圣母 Our Lady of Hope(希望之母)(1871)

1871年普法战争期间,圣母在法国西北部小镇庞曼的天空中向一群儿童显现约三小时。信息逐渐显现:“孩子们,要祈祷。天主终将垂听你们。我的圣子愿被感动。”随后,普鲁士军队停止进攻。

6. 诺克圣母Our Lady of Knock(1879)

1879年,圣母在爱尔兰梅奥郡诺克村庄显现。多位不同年龄的村民看见一个持续约三小时的静默显现:圣母、圣若瑟、宗徒圣若望,以及祭台上的羔羊与天使。

7. 法蒂玛圣母Our Lady of Fatima(1917)

1917年,圣母向三位儿童——露西亚(10岁)、方济各(9岁)、雅琴达(7岁)——显现。她呼吁诵念玫瑰经、为罪人祈祷与补赎、实行首五周六敬礼,并将俄罗斯奉献于其无玷圣心。还赐下“三个秘密”,并发生了成千上万人目睹的“太阳奇迹”。

8. 博兰圣母Our Lady of Beauraing (1932–1933)

1932至1933年冬季,圣母在比利时博兰向一群儿童显现33次。她称自己为“无染童贞”和“天主之母、天上之后”,并呼吁为罪人的皈依祈祷。

9. 巴讷圣母Our Lady of Banneux(1933)

1933年,圣母在比利时巴讷向11岁的玛丽埃特·贝科显现八次。她称自己为“贫穷者之母”,并许诺帮助那些信赖她的贫穷者、病人和受苦者,并说:“如果你相信我,我也会相信你。”

结论

教友没有必须相信任何显现的本分,即便是那些已获得教会认可的显现,也是如此。如果你对某个已获认可的显现怀有敬礼之情,请不要把它当作某种“信条”,也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与他人争论其“真正含义”上。相反,应当阅读教理和被认可的神学家著作,学习教会真正的教导,因为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几乎普遍背教的时代。

至于所谓“新”显现,我的建议是:应当远离。有些显然是骗局(如默主哥耶、Bayside),另一些则极为可疑,因为在梵二之后,我们已不再拥有能够作出最终裁决的教会权威层级。不要让对奇异现象的危险好奇心,削弱你的属灵生活。

当有人试图让你相信某个显现的“真正含义”,或劝你接受某个所谓新的圣母或主的显现时,请记住我们的救主的警告:

“所以,若有人对你们说:‘看,他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他在密室中’,你们不要相信。”
——《玛窦福音》24:26

附录:

就算是教会批准认可真实的显现,也不代表批准了关于显现的一切。例如:拉萨莱特圣母Our Lady of La Salette(1846)的显现是真实的,但是所谓的拉萨莱特圣母预言的秘密,就不一定是真的。甚至是被禁止的。如下:

至圣圣部关于通常所谓“拉萨莱特秘密”的法令

本最高圣部获悉,有些人——甚至包括教会团体中的一些成员——无视本圣部已经作出的答复与裁决,仍然通过书籍、小册子以及期刊文章(无论署名与否)来讨论和研究所谓“拉萨莱特秘密”、其各种版本及其与当前和未来时代的关系;而且,这种行为不仅未经教区主教许可,甚至是违背其禁令而为之。
为遏止这些违背真正敬礼并严重损害教会权威的滥用行为,本圣部命令各地所有信友,无论任何借口,不得以任何方式——无论通过书籍、小册子、文章(无论署名与否),或其他任何形式——讨论或研究上述问题。

凡违反此项圣部命令者:司铎将被剥夺一切尊位,并由当地教长停止其听告解及举行弥撒的职务;若为教友,则在悔改之前,不得领受圣事。

此外,还应受制于以下法令所规定的惩罚:即教宗 良十三 在其关于职务与责任的宪章中,对那些未经合法上级许可而出版宗教书籍者所规定的制裁;以及教宗 乌尔班八世 于1625年3月13日颁布的《Sanctissimus Dominus Noster》法令中,对那些未经教长许可而发表所谓启示者所规定的制裁。

然而,本法令并不禁止人们以“修和之后”(Reconciliatrix),即通常所谓“拉萨莱特圣母”的名号,对圣母玛利亚表达敬礼。

颁于罗马,1915年12月21日。

Aloisius Castellano
神圣罗马及普世宗座公证人


私启示能当成信理吗?





私人显现当成信理?

梵二后几十年来,一直有一群人,有一个运动,把私启示(就是是获得合法教会权威的认可的私启示)拔高到教会权威教导的地位。他们是“显现主义者”,痴迷于相信各种圣母显现,或者是各种预言,如中国普遍的“真理书”、“慈母心声”。本文主要批判这种现象。

比如:他们中最著名的,是已故的梵二“神父”尼古拉斯·格鲁纳(Nicholas Gruner)。他把解决世界上一切问题的办法,都寄托在将俄罗斯奉献于圣母无玷圣心上。在他脑海中,梵二的问题和危机甚至都没有出现过。只要按照圣母在法蒂玛向三位儿童所传达的指示,完成所谓“集体奉献”,一切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
似乎只有格鲁纳先生才懂真正阐述法蒂玛,只有他知道怎么做。在20世纪80年代,他所出版的《法蒂玛十字军》杂志不断警告,如果人们不尽其所能捐款,协助他“向教宗和主教请愿”,那么苏联即将发动核毁灭。甚至在80年代之后,类似的灾难警告仍然持续不断,前提始终是:除非完成那奉献,否则灾祸难免。

格鲁纳先生甚至从未认真考虑过“宗座出缺论”(sedevacantism),也没有关注梵二包含的邪恶。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做呢?他存在的一切理由,就是推动教宗和主教完成奉献俄罗斯。如果没有教宗,那么他的整个理论基础,以及他自称掌握“法蒂玛真正意义”的说法,也就随之崩溃了。
同时要注意,他对法蒂玛信息的解释,是一种“集体奉献”:教宗单独行动是不够的,他“需要”主教们的参与。而“集体主义”(collegiality)正是梵二大力推动的一项重大错误,并且属于梵二体系的一部分。

本文将说明:过度高举私人显现或神视(即使是梵二前的),对信德造成的危险,以及真教会如何分辨号称显现或异象的真伪性。

眼见未必为实

一个过度高举显现,而导致严重偏差的典型例子,就是“玛利亚维派”(Mariavites)。这一名称源自拉丁语短语 qui Mariae vitam imitantur,意为“那些效法圣母玛利亚生活的人”。该团体由波兰人费利克萨·玛格达莱娜·科兹沃夫斯卡(Feliksa Magdalena Kozłowska,卒于1921年)创立,名为玛利亚·方济各修女会(Sr. Maria Franciszka)。1887年,她与另外五位女性在普沃茨克(Płock)开始共同生活,遵循方济各会的灵修传统。她们以刺绣维生,并实行相当严格的生活规程,戒绝一切肉类和鱼类。

自1893年起,科兹沃夫斯卡号称自己开始经历神视。据称,她最初的一次神视指示她建立一个新的司铎团体,其主要目标是推广对至圣圣体的朝拜,以及对“天主永援之母”的敬礼。
这一切表面上看似十分可嘉,但魔鬼若能让人接受0.1%的错误,便愿意夹带99.9%的善。1904年4月,这位波兰修女在扬·玛利亚·米哈乌·科瓦尔斯基神父(Father Jan Maria Michał Kowalski)的协助下,试图寻取教区主教和罗马的教会法承认。但是,当地主教拒绝了这些神视,而宗座圣部则将其判定为“纯粹的幻觉”。教宗圣庇护十世在颁布《Tribus Circiter关于玛利亚维派或波兰的神秘司铎的通逾》时,曾概述了这一派别的奇特起源,其中写道:

可敬神昆,祝好,并领宗座遐福:
1.约三年前,本宗座得悉:在你们各教区中,有一些尤其是较年轻的司铎,未获长上合法许可下,成立了一种类修会团体,名“玛利亚维派”(Mariavites),或称“神秘司铎”。该团体逐渐偏离正道,并背离他们应当服从的主教——那些“由圣神所立,以治理天主教会的人”,思想变得虚妄。

2.他们宣称,一位女子极其圣善,奇妙地充满天上的恩赐,在许多事上获得天主的光照,是天主上智安排为拯救即将灭亡的世界被赐下的;于是,他们竟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托付于她,并在一切事上听从她的意愿。

3.他们依靠所谓来自天主的使命,自行其是地在民间推广各种敬礼活动(这些活动若正当进行,本是极其可嘉的),尤其是对至圣圣体的朝拜,以及勤领圣体的实践;但同时,任何怀疑该女子圣德及其所谓天选地位,或反对玛利亚维派团体的司铎与主教,他们都提出了严重指控。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以致我人有理由担忧:许多信友受骗,离弃了他们合法的牧者。

4.因此,在我们可敬神昆——宗座法院枢机们的建议下,我们于1904年9月4日颁布了一项法令(正如你们所知),解散上述司铎团体,并命令他们彻底断绝与该女子的一切关系。

他们不听庇护十的命令,因此在同年12月,教宗正式绝罚了他们。随后,他们的信德与伦理迅速开始瓦解。科瓦尔斯基神父(Fr. Kowalski)后来从老天主教(Old Catholic)派那里祝圣了主教。科兹沃夫斯卡的“神视”被整理成《伟大慈悲的工程》(The Work of Great Mercy)一书,视为“仅次于圣经”的权威。他们废除了司铎独身制,甚至授予女性“司铎职”,并引入了“信徒共同司祭职”(这是一个纯粹的誓反教教观念)。1935年,该团体分裂为两个派别,至今仍有少数成员存在。(参见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223001317/ http://www.mariavite.org:80/chhistoirea.htm

他们之前做的一切,听起来美好而高尚。然而,正如圣庇护十指出的,即使是频繁的敬礼行为,也只有在“正确地实施”时才是极其可嘉的;这清楚表明,即便是获认可的敬礼实践,也能被错误地执行,甚至给人造成损害
该敬礼的追随者们,忽视了许多明显的警告,并对这些所谓的“神视”作出了不符天主教信仰的回应。首先,他们擅自认可了这是真实的来自天主的超性私人启示。其次,他们把所谓的“见证者”塑造成“活圣人”。最后,这些所谓神视的信息,实际上取代了教会权威。
他们居然要求服从这些所谓的“启示”信息,置于教宗和主教之上;而真正的教会教导(如《要理问答》),反而被降到了次要地位,让位于所谓“天主借玛利亚直接传达的信息”。一旦人相信天主正在直接对自己说话(或借着祂的母亲等方式),那还干嘛需要教会训导权呢?
这就是私人启示带来的危险(无论是否获得认可)。因此,坚持传统信仰的教友,必须要把私人启示放在其应有的位置上。

认定私启示的简史回顾

特伦多大公会议(1545–1563年)确立的,有关显现的案件中(亦即可以归类为私人启示的情形),当地主教是首要且主要的权威。以下摘自特伦多大公会议第二十五期会议的规定:

为更忠实地遵守上述事项,本神圣会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地方或教堂中(无论其是否享有豁免权),安置或令人安置任何特别圣像,除非该圣像已获得主教批准;同样,除非主教加以审查并批准,不得承认任何新神迹和新圣髑;主教需获得确实信息,应征询神学家及其他虔诚人士的意见之后,依其判断,按真理与敬虔的原则行事。

然而,若要纠正任何可疑或困难的滥用,或在这些事务上出现更重大的问题,主教在作出裁决之前,应等待总主教及本省诸主教在省级会议中的裁断;并且,在未先咨询至圣罗马教宗之前,不得作出任何新的决定,或任何在教会中以往未曾实行的决定。

在特伦多大公会议前,第五次拉特朗大公会议(1512–1517年)上,将新神视、新预言、新启示的认定权,保留给宗座。普罗斯佩罗·兰贝蒂尼(Prospero Lambertini,1675–1758年),即后来的教宗本笃十四世,在著作《论天主仆人之列品与真福及圣人之册封》(De Servorum Dei Beatificatione et de Beatorum Canonizatione)中,于1740年前后提出了若干准则,用于分辨私启示,以及封圣过程中辨别真圣迹。这类事件必须以人的理性判断具有确实的非凡性,并且超出自然原因所能解释的范围。
1917年《教会法典》第1399条规定:若未获得当地主教的批准,不得出版任何有关“新的显现、启示、神视、预言与奇迹”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蒙蒂尼(即保禄六世)后来废除了这一要求,任何自称有“神视”或宣称发生“显现”的人,都可以自由发表;许多时候,这些私启示甚至被描述得仿佛已获得认可,例如纽约皇后区所谓的“玫瑰圣母”(Our Lady of the Roses)的假显现。

分辨的准则

既然如今没有教宗,也没有可以求助以判断那些所谓私启示的当地主教,那么坚持传统信仰者应当怎么办呢?
首先,在这“大背教”的时期,不应宣称显现或神视宣布是“值得相信”的。我个人意见,应当远离所有的显现和神视;应专注于学习圣教会的公道理,如《要理问答》《要理大全》,或者获认可的神学家与教会法学者;采用获得认可的敬礼(如玫瑰经、耶稣圣心敬礼等),并在神师指导下实践。

如果你仍然好奇某个号称的神视或显现,记得问自己以下问题:


  1. 相关事实有没有明显错误?
    如果某个神视含义错误的日期、引用、鼓吹合一主义、宣称明显的异端(例如声称圣母与天主平等),或劝你留在梵二教里,那么它不可能来自天主。
  2. 接受这些所谓讯息的人,是否心理平衡、诚实且品行端正?
    如果他们表现出异常行为,自称“特殊”,或属于梵二体系却看不出其中的问题,那么这不可能来自天主。若“见证者”是儿童,他们是否成熟?还是看起来受到父母的操控?
  3. 是否指控天主或教会“犯错”?
    例如:“教会需要改变其关于司铎独身制的立场,这种制度对神职人员并不好。”
  4. 是否涉及金钱因素?
    例如:“请尽你所能给予最大的捐献,因为天主〔或圣母〕希望这个讯息被传播。”
  5. 是否以新敬礼取代已获认可的敬礼?这些新敬礼是否怪异?
    例如:向“耶稣的圣手”祈祷——或其他类似离奇的敬礼。或者,是否把传统敬礼变得强制或过度?例如:必须每天诵念完整的十五端玫瑰经,否则将受永罚。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问题,但都需要严肃认真地加以回答。

如何看待那些号称真发生了奇迹的显现或神视?

人很容易说:因为自己看见了某个神视,或按照某个显现要求的去做,于是自己的病就“奇迹般地痊愈了”。这里要特别强调教会教导中的一点:

奇迹不能证明错误的可信度。任何试图证明某个错误的“奇迹”,要么(a)可用自然原因解释,因此非真奇迹;要么(b)源自魔鬼。

证明如下:
奇迹是一种能感知的、非凡的、并且源于天主的行为。因此,由于“圣体变质”(transubstantiation)是不能感知的现象,所以严格说,它不能被称为奇迹。奇迹只能用于支持真实且美善的事物。天主不能欺哄人。进一步说,如果天主借着施行某些奇迹,来证明某些虚假的教义,或完全出于人的教义说是天主启示的,那么实际上等同于说天主在造假。我们应当认识到:天主允许魔鬼施行某些非凡之事。(参见神学家唐奎雷〔Tanquerey〕,《教义神学手册》,Desclée出版社,1959年,第1卷40–45页;)

在《出谷纪》7章8–13节中,我们读到:

上主对梅瑟和亚郎说:“当法郎对你们说:‘你们显个奇迹吧!’你就对亚郎说:‘拿起你的杖,在法郎面前丢下,它就会变成蛇。’”于是梅瑟和亚郎来到法郎面前,照上主所吩咐的行了。亚郎在法郎和他的臣仆面前丢下自己的杖,那杖就变成了蛇。法郎于是召来智者和术士,埃及的巫师也用他们的邪术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各人都丢下自己的杖,杖也都变成了蛇;但是亚郎的杖吞噬了他们的杖。然而法郎的心仍然刚硬,不肯听从他们,正如上主所说的那样。

既然在当前情形下,真教宗无法对所谓的“奇迹”加以确认或否定,我们也就无法判断哪些所谓的奇迹是真实的。任何支持梵二或方济各的,或以任何方式促进此类立场的“奇迹”,都不可能是真的。

结论

坚持传统信仰者,绝不可让私启示高过教会教导,甚至等同。应当尽力研读教理和获认可的神学家与教会法学者的著作,来理解教会的教导;在这“大背教”时代,有极大帮助。

最好的劝告来自圣路易·德·蒙福(St. Louis de Montfort)的经典著作《敬礼圣母的真道》(True Devotion to Mary):

“因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必要,正确选择至圣童贞玛利亚的真正敬礼,因为现今有许多假敬礼,容易被误认为是真敬礼。魔鬼是伪造者和狡猾老练的骗子,借着对圣母的假敬礼,使许多基督徒误入歧途并走向毁灭。

他每天都用其邪恶的经验,引导更多人走向灭亡,使他们在罪恶中麻木不醒,让他们相信:只要念几句经(就算念得不好),再加上一些由他所激发的外在行为,就是真敬礼。

一个伪造者通常只伪造金银币,很少伪造其他金属,因为那样不值得费力。同样,魔鬼往往不去干扰其他敬礼,而主要伪造那些直接指向耶稣和玛利亚的敬礼……因此,首先认出那些假圣母敬礼,并要避免,其次认出真敬礼并实行,这是最重要的。”(参见第90–91页)

 


论宗座长期空缺的可能——兼驳伪传统“啊!这不可能”谬误

引言:某些R&R伪传统的自相矛盾立场,远远超过理性,令人费解。一方面,他们承认梵二后的教会确实教导了异端,另一方面,又梗着脖子硬喊,“不可能宗缺啊!天主不会让这事发生!”这种顽固的自相矛盾,很符合违反圣神的六罪之一“妄拟得救”的顽固症状。顽固拒绝神学的合理解释,“妄拟天主的不可能”。请看教会教导,这事到底“可能不可能”

1882年,英格兰出版了一部名为《教会与社会的关系——神学论文集》的著作,收录了当时顶尖神学家之一、耶稣会士埃德蒙·詹姆斯·奥赖利神父 Edmund James O’Reilly 的29篇论文。这部书以令人惊叹的清晰与凝练,阐明了诸多与主题直接、间接相关的重要神学真理与洞见。就我们当下的处境而言,这部著作的意义甚至比它出版时更为深远——因为在书中,奥赖利神父以其权威身份,郑重提出了以下见解:

  1. 即便宗座出缺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我们也不能断定这与基督关于教会永不朽坏的许诺相违背。
  2. 任何人若想自作聪明,替天主划下界限,妄断祂容许宗座遭遇何种变故——当然,真正的教宗绝不会陷于异端,也绝不可能在任何事上舛错——这样的企图,都是极度鲁莽的。

诚然,奥赖利神父并没有教宗或教会圣师的地位,但即便如此,他的权威亦不可轻忽。以下事实足以说明他当时所受的敬重:

  • 1850年,时任阿马主教卡伦枢机选他为神学顾问,出席瑟勒斯主教会议;
  • 什鲁斯伯里主教布朗博士选他为神学顾问,出席什鲁斯伯里主教会议;
  • 芬斯主教弗隆博士——他早年在梅努斯的神学系同事——选他为神学顾问,出席梅努斯主教会议;
  • 都柏林天主教大学创立时,他被任命为神学教授;
  • 耶稣会总会长贝克斯神父曾拟任命他为罗马学院神学教授,虽然后来因无关奥赖利神父的变故而未能成行;
  • 在一次研讨耶稣会哲学与神学教育的会议上,他被推选为代表,涵盖该会所有英语使用区——即爱尔兰、英格兰、马里兰及美国其他地区。

最后,沃德博士在名满天下的《都柏林评论》(1876年1月号)中写下的一段话,值得我们在此细细品读:

“一位如此才华横溢、学养精深的神学家——对教会如此温驯、对古老神学道路如此坚定——他所写下的一切,在这焦虑而险峻的时代,对天主教读者而言,必带来非凡的神益。”

沃德博士竟以为他所处的时代已是“焦虑而险峻”!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一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我们又能从奥赖利神父的著作中,汲取怎样的“非凡神益”。且翻开书中早期一章,题为《教会的牧职》。在第33页,奥赖利神父写道:

若问教会的治权……如何延续,答案是:它……部分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来自天主,其条件是当事人满足某些要件。拥有治权的司铎,其治权来自主教或教宗。教宗的治权,则是在他合法当选之后,直接来自天主。而当选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遵循了前任教宗为此选举所制定的规定。

由此可见,教宗的治权,系于“合法当选”。若一个人身为明定的异端者,却被声称“当选”为伯多禄宗座,则“合法当选”显然不能成立。既无合法当选,则治权无从授予——无论是“法理上”的治权,还是某些人竭力主张的“事实上”的治权,皆不存在。奥赖利神父在后文(第287页)又这样写道:

一位可疑的教宗,或许真的被赋予了所需的权柄;但就实际而论,他不享有与确定教宗同等的权利——他不该被承认为教会元首,其权位主张,可被合法地迫其放弃。

这段文字出自奥赖利神父专论1414年康斯坦茨大公会议的两章之一。我们或许还记得,康斯坦茨大公会议正是为终结西方大裂教而召开。那是一场三十六年前爆发、三人同时自称教宗,且各自拥有众多追随者的灾难性大分裂。让我们回到奥赖利神父的文字:

「大公会议于1414年召开……我们不妨在此驻足追问:当时那三位自居教宗的人,其立场如何?他们与宗座的关系又当如何评说?首先,自1378年额我略十一世逝世起——当然,死亡与选举之间自然形成的短暂空位期除外——始终有一位教宗。我是说,无论当时有多少人对他的真实性质疑,每一个特定时刻,都存在一位真实地被赋予基督代表和教会元首尊位者。我不是说那三十多年里,不可能完全的宗座出缺,或者相悖于基督的许诺——这一点绝不明确;我只是说,事实上并没有那样的空位期。」

这位十九世纪伟大的神学家,在1870年梵蒂冈大公会议之后,新鲜写下的文字,告诉我们:一个长达三十六年的宗缺期是否“不可能”,是否与基督的许诺相悖——这“绝不明确”。于是,我们可以合理地追问:究竟要到什么时候,它才会变得“明确”?三十七年?四十七年?显然,若原则承认,长期空位并非相悖了基督许诺的话,那“空多久”就不是问题。

这取决于天主的安排,谁能预知祂所定之事是何等惊人呢?这一百多年前的、却更像是天主上智专门为我们的时代,而非他的时代所预备的非凡篇章中,奥赖利神父继续深入探讨“我们可以预设天主容许什么、不容许什么”这一问题。第287页:

此前也曾时有敌对教宗出现,但从未持续如此之久……也从未有过如此庞大的追随者……
西方的这场大分裂,让我想到一点,容我直言——如果这场分裂从未发生过,你告诉别人将来会有这样的事,多数人会觉得你在痴人说梦。
他们肯定会说:不可能!天主怎会容许教会沦落到这般田地?异端兴起蔓延,痛苦地拖下去——让那些制造异端、追随异端的人自取灭亡,教友备受煎熬。在异端得势的地方,教友受迫害。这些事,或许还可能。但是,要说真教会竟会三四十年没有一个确定的元首,没有一位基督在世上的代表——这怎么可能?绝不!

可事实是,这件事确确实实发生了。而且,谁也不能保证它不会再次发生——尽管我们热切地祈祷,但愿它不要发生。

我讲这些,是想说明一个道理: 千万别轻易下结论,断定天主会容许什么、不会容许什么。我们确切知道的是:祂必履行祂的许诺,绝不容许任何违背祂许诺的事发生。祂必扶持祂的教会,使她胜过一切仇敌和艰难。祂必赐给每一位信友所需的恩宠,使他们能事奉祂、得救恩——就像这场大分裂期间祂所做的那样,就像教会从起初经历一切苦难和考验时祂所做的那样。

我们也可以相信,祂所做的,远比祂在许诺中承诺的还要多。我们甚至可以满怀慰藉地盼望:将来,我们或许能免于某些以往曾发生过的磨难和不幸。然而,我们——或未来的基督徒——或许真的会见到比以往更奇特的灾祸,甚至就在末日临近之前,见到那终局前的剧变。我不是在冒充先知,也没有预知那些悲惨奇事的本事——我对此一无所知。

我只想说明一点:凡是天主没有明确许诺“绝不发生”的事,哪怕它再可怕、再令人痛苦,我们也不能轻率地断定它“不可能发生”。

奥赖利神父自己虽未以先知自居,但这篇文字,无疑正是一段真真切切的预言。而且,这是那种可以在条件前提下——如他所做的——基于他所审视的种种迹象而合理提出的预言。关于未来的许多事,我们无需特殊启示便能知晓。正如奥赖利神父所言,除非天主明确告诉我们某事不会发生,否则任何关于祂“不容许”什么的预设,都是鲁莽的;而这样的预设,一旦所预想之事真的发生,必将使人误入歧途。“因为我的思想不是你们的思想,你们的行径也不是我的行径——上主的断语。”(依撒意亚55:8)

SSPX的荒谬神学



sspx荒谬

十世会SSPX和“教宗”:双标荒诞神学的全面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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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嘴上高喊恢复教会传统的,却不按照真传统办事的伪传统团体中,SSPX(圣庇护十世会)是最主要的一个。最近SSPX又找罗马授权来祝圣主教了,老调重弹。下文就以其一份2017年的公开文章为例,深入分析其荒谬神学的立场,2017年的荒谬立场,至今未变过。

2017年6月1日,在十世会网站上刊登了一篇题为《与方济各教宗的信仰团结与圣庇护十世会的依(教会)法认可》点击链接的文章。该文作者为保禄·罗宾逊Fr. Paul Robinson神父,他是勒费弗尔派系(指SSPX)圣十字修院的信理神学教授,该修院位于澳大利亚的巴瑟斯特湖。
该文一开头就说明,“经十世会门青根总会院许可而发布”,意味着得了勒费弗尔派内的最高认可——即瑞士门青根总部的伯尔纳·费莱主教Bp. Bernard Fellay的批准。

该文是SSPX荒谬教会论的一个典型范例,就好比,要把“方的榫”(贝尔戈里奥)硬塞进“圆的卯”(罗马教宗)一样。接下来,我们逐段分析罗宾逊神父的文章,并穿插点评,对其荒谬立场做全面的事实检验。

现代主义者,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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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SSPX应否接受教宗方济各治下的“个人监督区”地位?有人说,SSPX不应关注自己是否被依法认可。真正应首先问:SSPX与教宗方济各,目标是否一致,信仰是否一致?如果不是,那原则上被依法承认就是错的,甚至都不应予以考虑;如果答是,且只能以“是”为前提,原则上被教宗依法认可,才是正确的,随后才考虑明智与否。
这些人的隐含立场是:因为教宗方济各的信仰和目标,与SSPX的不一样,所以若在方济各的治下,被依法认可,那就是原则错误。而且逻辑也讲不通,因为“只有法律的统一却没有真的统一……是自相矛盾”。
本文尝试表明:接受一位现代主义教宗治下的依法认可,原则上没错;同时也尝试确立判断标准,与一位现代主义教宗合作,到何种程度是能接受的。本文不讨论当前SSPX应否明智地接受教宗方济各个人监督区的具体问题。

分析:
文章一开始,罗宾逊神父的观点就自相矛盾。一方面暗示,方济各与SSPX的信仰确实相同,一方面却又称他“现代主义教宗”。按定义讲,现代主义者压根就不是天主教徒,而是异端/背教。作者不仅丝毫不予考虑,甚至也没觉得这有问题。若把“现代主义者”这个词换成“路德宗”或“摩门教”,如:
“本文尝试表明:接受一位“路德教/摩门教”教宗治下的依法认可,原则上没错;同时也尝试确立判断标准,与一位“路德教/摩门教”教宗合作,到何种程度是能接受的。” ——那罗宾逊神父这段话还有什么意义?

含糊的传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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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PX的历史
首先,事实是,上述立场违背了十世会历来的一贯精神。我们先简要回顾历史以证明。

要证明保禄六有强烈的现代主义倾向,并不困难。SSPX正是在保禄六世任内合法成立的;1970至1975年,还被认为是一个“敬虔善会”。所以,至少勒总主教认为,任何时候与一位现代主义教宗合作——包括在其治下获合法身分——都不可能是错的。

1988前的一系列事件,会更启发我们。要理解,勒总主教当时在等一些信号来判断是否应祝圣主教;出现了两个信号,即罗马的现代主义丑闻,然后他前往罗马寻求法律承认。从这件事,应得出一条普遍原则:现代主义丑闻本身,并不阻碍从丑闻制造者手中接受合法性。

同时,总主教撤回了在合法化拟定协议上的签字,因为他不再信任谈判对象。在那场艰难考验结束之后,他承认,如果罗马能对教义表现出更大的传统主义立场,那才是信任的坚实基础。因此,他对教宗信德状况的评估,才是判断接受合法化的依据——这无关于可操作性,仅关乎是否明智。如果教宗值得信赖,并允许SSPX维持“原样”,充分自主地履行职务——即所谓的“恢复传统的实验”——那么,获得合法认可,对教会就是一件好事,应当被接受。

分析:
圣庇护十世会声称,自己在维护和捍卫传统天主教教义;但从传统教义中,却找不到能支持他们的教导。于是,他们总喜欢不断诉诸于勒费弗尔总主教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把总主教当作应遵循的标准。实际上(至少事实上),对SSPX来说,这位法国总主教,而非罗马教宗——是圣传的最高标准。

然而,无论勒总主教做得对或错,也无论人们怎么想,这都不是关键问题。因为,罗马公教友,不能取代圣教会的合法权威,服从自己选的个人英雄。

为何许多人不再服从“教宗”,转而服从那位法国总主教呢?很简单:他们看来,“教宗”已不再是公教友,而勒总主教,又似乎在继续梵二前的教会传统。但,症结是,传统天主教义说,教宗是教会统一的原则,是正统信仰的保证者。忽视教宗,却服从其他神职,公教会根本就没有这个选项。因此,梵二后的教宗自称者,到底是真的天主教教宗,还是反天主教的冒名者,才是最重要、第一位的问题。

一句话:其实勒总主教所做所想,无论对错,根本无所谓。因为他个人的所做所想,不能给圣教会的任何人、任何事下定断。

注意措辞:“罗马能对教义表现出更大的传统主义立场……”。刻意地含糊而委婉。究竟什么才算“教义上的传统主义”?是在说“正统”吗?如果是,那为何不直接用“正统”这个词?要求梵蒂冈当局表现出“更大的正统性”,到底有何意义?因为正统是定性,没有程度的区别。如:一个人,要么是公教友,要么不是。然后,如果所谓的“传统主义”不等于“正统”,那么你到底在谈什么?

作为信理神学的修院教授,罗宾逊神父理应知道,为确保神学研究正确、维护在正统的范围内,所以术语的精确定义是绝对必要的。相反,含糊其辞、概念混用,则会滋生神学错误,会误导读者。
作者还谈到“评估教宗的信德”。如果他是说:评估那位自称教宗者,是否维持天主教徒身分所必须的信德,那就无异议。但这不是他的本意,在他看来,一位“现代主义的天主教教宗”是完全可能存在的。

罗宾逊神父认为:应对一位反天主教的天主教教宗的“补救办法”,就是给予勒费弗尔团体“充分自主权”。而“自主权”(autonomy)的定义是:“自我统治”。作者主张SSPX“充分”的自我统治;所谓“充分”:该会有权做它认为是必要的一切事,只为了教会的益处。既然这位“教宗”是一个现代主义者,那就意味着:原则上,SSPX的统治,必须与教会“教宗”的统治相分离。读者们,这就是裂教者的本质。
所以,SSPX与方济各、或其他梵二“教宗”之间,的任何“统一”,都是附带的、非必要的,不是出于教宗(真教宗,或他们错误以为的真教宗)约束他们意志、引导他们理智的结果。在这“统一”中,是SSPX在统治,而非教宗。

SSPX在21世纪对待罗马圣统时,依然保持同样的路线。SSPX从未到罗马去要求教宗与圣统制先归正传统主义,然后再考虑合法性;从未要求教宗宣认信德、撤回异端言论、错误纲要,或提出任何类似条件。因为,那样做就意味着SSPX变成了教宗的长上;变成了教宗获得了SSPX认可的合法性,而不是相反。简言之,那意味着裂教。

SSPX更愿意只要求相符的“恰当地位”,特别是只“保持原状”。2012年的SSPX总章程中,提出六项条件——其中没有一项涉及教宗的信德——确保SSPX合法时,能够保持自身的完整性和自主权。

SSPX的成员(包括高层)也曾认为,总主教的真正精神、即十世会的真正精神,就是要求教宗在认可SSPX合法性之前,先要宣认教义上的传统主义。但是,这只是前SSPX的松散团体——自称为“SSPX抵抗派”(The Resistance)——所持的立场,其中一名成员正是一位前SSPX主教。

我们在此确认:“在承认合法性之前,必须先有严格的统一信德”这个立场,任何时候从来不是圣庇护十世会官方立场——无论是在总主教在世期间,还是在他去世之后。

分析:
罗宾逊神父说了“归正传统主义”(converting to traditionalism)这个词。但他没有给“传统主义”下定义,留给人们自行填补。我们必须问:“传统主义”究竟是不是天主教义?如果是,那为什么SSPX接受合法认可前,不要求“教宗”归正耶稣基督的唯一真宗教?他们真愿接受一个非天主公教者的认可吗?如果“传统主义”不等同于天主教义,那它又是什么?是一种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附加品”吗?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根本问题,但罗宾逊神父却刻意回避不谈。

这位勒费弗尔主义者随后向读者保证,“SSPX从未要求教宗宣认信德、撤回异端言论、错误纲要,或提出任何类似条件”,因为那样“因为,那样做就意味着SSPX变成了教宗的长上;变成了教宗获得了SSPX认可的合法性,而不是相反。简言之,那意味着裂教。”这一点上,他没说错——那确实是一种明显的裂教,也是反天主教的做法。然而,讽刺的是,他上面刚说勒总主教的路线方针是“评估[现代主义]教宗的信德”,并呼吁给予“足够自主权”之后,现在却又说”“SSPX从未要求教宗宣认信德”。

我们都清楚,他们的口头所说跟实际所做完全相反。至少实践上,SSPX自封是圣教会信仰宝库的守护者,而罗马则背离信仰;所以,自封的任务便是,十世会努力再次使罗马回归天主教。这就是所有勒费弗尔派神学背后的根本动机。

罗宾逊神父接着旁敲侧击:因为“教宗”不宣认所谓的“教义上的传统主义”(不论定义究竟是什么,不管是不是天主教义?),所以,勒费弗尔派与方济各之间,便没有“严格的信仰统一”。然而,这位澳大利亚神学院信理神学教授,丝毫不在意二者信德之间的差别。
可是按定义,天主教会本身就具有统一的信德。这一点可由圣经清楚看出——“一主,一信,一洗”(厄弗所书 4:5);也可由圣传得知——“我信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尼西亚信经);并且还可由教会的训导文件加以证明,例如:

罗马教宗的警惕与牧灵关切……依其职务本分,最高最重要的表现在,维护并保存公教信仰的统一完整;没有统一完整的信德,人便不可能取悦天主。他们还努力坚固基督信友,不致像优柔寡断的孩童,被人诡诈的教义之风所摇动[参阅厄弗所书 4:14];从而都能达到统一的信德,获得天主圣子的知识,做成全的人;使信友在现世的团体与社会生活中,不彼此伤害、不彼此冒犯,而如同一个身体的各肢,在爱德的纽带中结合——以基督为元首,并在祂在世代理者、罗马教宗(蒙福伯多禄的继承人、整个教会统一之源所由出的那一位)的权威之下——人数日益增长,为建立基督奥体;并在天主圣宠的助佑下,在今生享有安宁,来世获得永福。
——(教宗本笃十四世,宗座宪章《Pastoralis Romani Pontificis》;见《教宗训导:教会》,第 1 号;下划线为原作者所加。)

当那位神圣的创立者决定教会在信德、治理与共融上当为一体时,祂拣选了伯多禄及其继承人,作为这统一的“原则”与中心。故此,圣居普良言道:“以下即是对信德的简明有力之证明:主对伯多禄说:‘我对你说:你是磐石’;祂唯独在他身上建立祂的教会。虽然祂复活后也将类似的权柄赐予众宗徒,并说:‘如父派遣了我,’等语,然而为了明确指出所必需的统一,祂便以祂自身的权威,从一人身上立下这统一的根源。”(《论教会合一》,第4段De Unit. Eccl., n. 4)

米勒维的奥普塔图斯Optatus of Milevis亦言:“你无法否认你知道:罗马城主教之座最初赐予伯多禄;正是在此伯多禄——众宗徒之首(因此被称为刻法 Cephas)——曾坐镇其上;唯独必须在宝座中,方能为众人维持统一,免得有哪位宗徒妄图将某物据为己有。以致凡妄设其他座位以对抗此唯一之位者,皆是分裂者与罪人。”(《论多纳徒主义的分裂》,卷二De Schism. Donat., lib. ii)

因此,圣居普良训导我们说,异端与裂教之所以发生、滋长,皆因人拒绝服从至高权柄: “异端与分裂之起源,莫不由于对天主司祭的不服从,以及,人忘却了在此尘世,基督已有一位代祂行使审判者。”(致高尔乃略,第12封信,第5段Epist. xii. ad Cornelium, n. 5)是故,凡不与伯多禄共融者,自不能分沾其权柄——因为设想一个在教会之外之人却能在教会中执掌权柄,实属荒谬之至。因此,米勒维的奥普塔图斯谴责多纳徒派Donatist:“我们读到,那能抵御地狱之门的救恩之钥,基督乃是交给了伯多禄——我们的元首;正是向他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既如此,那你们这些反对伯多禄宝座之人,究竟又凭何希图自己夺得天国之钥呢?”(同上卷二,第4-5段)
——良十三《众所周知 SATIS COGNITUM》通逾 第15段

分析:
我们也请罗宾逊神父记住教宗庇护九世的训导:“此位[伯多禄之座]乃天主教真理与统一的中心,即所有教会的元首、母亲与导师;人人都应献上一切尊重与服从。因其更高的卓越地位,各教会都必与其保持一致……”(通谕 《Inter Multiplices》,第 1段号)。此外,还必须提到教宗良十二世的训导:“至高教宗乃天主安置为统一之源者。”(宗座劝谕 《Pastores Aeterni》;见《教宗训导:教会》,第 149 段)。

所以,SSPX怎么能一方面承认他是基督在世的代理,另一方面却又声称与基督在世的代理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统一信仰”?这对SSPX自己意味着什么?反过来,这对”老方“又意味着什么?最后,还必须追问:“严格的”信仰统一与“宽松的”信仰统一,究竟有何区别?抑或这只是SSPX为了听起来不那么现代主义,而对“新礼”所谓“非完全共融”教义的一种变相表达?

真的统一?个人训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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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罗宾逊神父的宣传材料:

合作的可能性

因此,原则上必有一种与现代主义教宗的合作方式。让我们稍微搁置SSPX与罗马的谈判,先理解一个对本讨论至关重要的事实:梵二大会以来,在某种程度上,SSPX一直与历任教宗合作。以下三个原则,将有助于说明与当前教宗方济各的情况。

第一条原则:圣庇护十世会承认教宗方济各。勒总主教虽然对个别“宗缺者”(sedevacantists)表现宽容,但他始终在修会整体的层面上拒绝宗缺主义。直到今天,十世会的候选人在晋升大神品的前一晚,仍须在至圣圣体前宣誓,承认教宗就是教宗。

第二条原则:方济各是天主教会的教宗。意味着,他在一个由吾主耶稣基督建立的机构中担任最高职务。即便如此,他从未定断、也不能定断主耶稣基督这个机构的终向。不管他个人感受如何,教会就是教会。在这一点上,也许有一个罕见的情形,他才可以恰当地说:“我是谁,能判断呢?”
应当牢记这一点,特别在思考教宗方济各似乎试图引导教会的走向时。例如,他似乎希望教会成为一种生态保护的意识形态代理人——以其现代反人类形式,这种意识形态体现在诸如杰弗里·萨克斯和保罗·埃利希等人物身上。不必说,推动所谓“可持续发展目标”并不属于教会的使命,尤其当这些目标涉及大幅降低世界人口数量时。无论教宗方济各教宗是否相信或希望这是教会使命的一部分,第二条原则都是事实。

第三,也是最后一条原则:SSPX的成员及其信众,本身就属于真天主教会成员,由方济各担任有形的教会元首。换言之,他们与方济各之间确实是真统一——不是与方济各的“个人训导权”的统一,而是与作为教宗的方济各统一。他们承认他是教会的统治元首,在圣堂里挂他的画像,在弥撒与降福圣体时提他的名字。这些行为既非虚伪的姿态,也非空洞的象征;它们表明,SSPX与教宗之间确有某种真的统一;还表明,至少在某种程度上,SSPX正与教宗方济各教宗合作,为慈母圣教会的利益服务。

分析:
是啊,“教宗就是教宗。”恐怕再没有比这句话更空洞的冗词反复。SSPX的修生在晋升大神品前夜,如果必须宣誓这句废话,还不如宣誓”我的猫就是我的猫“,”SSPX就是SSPX“。

罗宾逊神父接着向读者保证,方济各作为教宗,“不能决定”天主教会的终向,不能改变基督建立教会的宗旨(首要宗旨,是救灵魂)。就算方济各试图改变终向,也不行。换言之,方济各就算不愿意,也必须是教宗,这个可怜人无论怎么做,也不能不做教宗。

但是,这位信理神学教授,完全搞错了问题。世上确实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教会的神圣宪制——谁说这有问题呢?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真正的问题是:真教宗能否改变,或试图改变教会的终向?若一个自称教宗者不仅否认圣教会的终向是救灵魂,却说是不让学童被霸凌、或让回回教安全地席卷欧洲,面对此人,我们必须得出的结论,这才是真问题。

接下来,罗宾逊神父向我们保证,全世界的勒费弗尔派人士,已经”与方济各之间确实有真统一——不是与方济各“个人训导权”的统一,而是与作为教宗的方济各统一。“这就奇怪了。明明上面,他已经承认,SSPX与方济各之间没有统一的信仰(“严格地说”,方济各没有宣认”教义的传统主义“),现在他却又说,SSPX的成员和信徒,仍然与方济各之间存在某种相当“真实”的统一——但那是与“作为教宗的方济各”统一;然而,他们却与这位教宗那讨厌的“个人训导权”毫不统一!读者,你们理解了吗?
又一次,罗宾逊神父故意不说清楚,所谓的“个人训导权”究竟是指什么。当然,教宗有时以私人神学家身份发表意见;就算如此,他至少必须是一位公教友身分的神学家,而不能失了公教友的身分,如誓反教、或者合一教。

但是,对方济各、和一切其他梵二”教宗“而言,这种区分毫无意义,因为贝尔戈里奥所有的异端与其他属灵罪行,都是以他“教宗”的身份实施的。例如,《愿祢受赞颂》(Laudato Si’)、《福音的喜乐》(Evangelii Gaudium)与《爱的喜乐》(Amoris Laetitia)等文件,都是“通谕”或“宗座劝谕”,因而属于官方正式训导权的一部分——它们不是当地小餐馆里喝酒时随手写在餐巾纸上的几句私人笔记。此外,方济各本人也曾表示,他在讲道甚至在接受采访时,都在行使他的训导权。所谓“个人训导权”这个名词,与其他某训导权之间的区别,其实是圣庇护十世会发明出来的(甚至连定义也没有),无非是维护与异端”教宗“统一的同时,又不至于沾染他的异端——SSPX自创的这个训导权,甚至不管这个“教宗”是不是天主教徒,是不是已经丧了信德。

本笃十五升教宗后不久,发表首封通谕,劝勉信友:

……合法权威一旦明确出命,任何人都不可违背,不论该命令符不符合自己个人观点;个人意见要服从长上的权柄,并出于良心而服从。再者,任何私人——无论是在书籍、报刊,还是在公开演讲中——都不可擅自担任教会中的权威导师。天主把教会训导权交付给了哪个人,是众所周知的:既然如此,他拥有完全的权利,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以他愿意的方式发言。其他人的义务,则是在他发言时恭敬聆听,并遵行他所说的。
——(本笃十五,通谕 Ad Beatissimi,第 22段)

所以,只要是教宗,他的“个人训导”,就算是本笃十五所说的,最宽泛的形式发言,也并不能如那位南半球神学教授说的,任何人可以置之不理。真正的问题是:SSPX是否“在他(方济各)发言时恭敬聆听”,并且“遵行他(方济各)所说的话”?别自欺欺人。SSPX坚持要求“充分的自主权”,绝非无的放矢。

不能!SSPX不能把梵二后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定义含糊不清的“教宗个人原因”。这说不通!
如,良十三世曾提醒枢机们:

……教会从最高者那里领了一项许诺,让她免受一切人性软弱。就算把象征方舟的船舵交给了软弱人性的双手中,但总有看不见的神圣舵手在船桥上瞭望和管控,又有何妨?我们赞颂祂臂膀的大能与丰富的仁慈!
——(良十三,1900年3月20日对枢机的讲话;节录自《教宗训导:教会》,第349页。)

随后,罗宾逊神父举例,称足以证明SSPX确实与方济各统一:“他们承认他是教会的统治元首,在堂里挂他的像,在弥撒中与圣体降福时念他的名字。”

这一切无疑很动听。但庇护九世表示不认同。他指出,行动胜于言辞:

高声宣认圣伯多禄及其继承人至上的信理,有什么用处?虽然一再声明对天主教会的信德、对教宗的服从,但行为却使这些美言变成了谎言,又有什么益处?再者,既然已经承认了服从教宗是义务,然后还叛逆,这岂不是更加不可原谅吗?我们所采取的制裁手段,难度不包含在宗座的权威里吗?或者,仅在信德上与宗座共融,却没有服从的听命,就够了吗?这难道不会损害天主教信德吗?
……事实上,可敬神昆、可爱神子,问题在于,承认(本宗座)权力在你们各教会之上,不仅在信仰事务上,而且在纪律事务上亦然。否认这一点,即为异端;承认这一点,却顽固拒绝服从者,则堪受绝罚。
——庇护九世,通谕 Quae in Patriarchatu[1876年9月1日],第23–24号;载于《宗座公报》X[1877],第3–37页;英文引自《教宗训导:教会》,第433–434号。)

鉴于以上教宗的教导,罗宾逊神父的自信主张:即勒费弗尔派“与教宗方济各之间的真统一”如何能成立呢?仅仅称他教宗、在堂里挂他的像、在礼仪中念他的名字?

到底跟谁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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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承认合法性,但不是“加入”
SSPX与教宗方济各的真统一,既是事实,则引出了第二个关键事实,经常被那些反对个人监督区的人忽略:教宗方济各承认了SSPX的合法性,并不等于SSPX“加入了”什么。相反,这是个在它已真正统一的团体中,赋予它法律地位的问题。

在此,我们必须问罗宾逊神父:SSPX再次申请赋予合法地位的那个“团体”,是哪个?难道不正是1988年驱逐了SSPX、至少“取消承认SSPX”的那个团体吗?我们看看,根据当时SSPX总会长弗朗茨·施密德伯格神父Fr. Franz Schmidberger,和各区会长的说法,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团体:

至于我们,**我们与梵二前的所有教宗和主教完全共融;**我们举祭的,正是他们所制定并亲自举祭的弥撒;我们讲授的,是他们编订的要理;我们反对的,是他们在通谕与牧函中多次谴责的种种错误……
另一方面,**我们从不想属于这个自称为“议会教Conciliar Church”的体系;**新礼弥撒(Novus Ordo Missæ)是这个体系的自我界定,以产生无差别主义以及全社会世俗化的宗教合一主义为其特征。是的,我们与亚西西诸宗教的万神殿毫无关系,nullam partem habemus;若阁下或其他罗马圣部对我们颁布绝罚令,那就是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我们。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愿望了——我们愿意被宣布与这二十五年来在教会中吹拂的属灵淫乱的精神断绝共融;我们愿被宣布在这不敬虔之人的不敬虔共融之外。我们信唯一的天主——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圣父及圣神——并将永远忠于祂唯一的净配: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罗马教会。
若公开地与这一项制裁[即绝罚]联系在一起——这项制裁是加于六位天主教主教——他们是捍卫完整无缺信仰的卫士——对我们标志着一种荣誉,给信友证明我们的正统。信友确实有严格的权利知道:为他们服务的司铎,与一个宣扬进化论、五旬节运动与混合主义的伪教会不共融…
(来源:《致甘廷枢机Cardinal Gantin的公开信》,载于《勒费弗尔总主教与梵蒂冈》,第136–138页;)

我们清楚的看到,现代主义者的梵蒂冈宣布SSPX主教以及偕同祝圣者——巴西坎普斯的安东尼奥·德·卡斯特罗·梅耶主教Bp. Antonio de Castro Mayer of Campos——受“绝罚”时,勒费弗尔派坚持说,自己与罗马天主教会(原文:梵二前所有教宗和主教)保持“完全共融”,而与梵二的“伪教会”(原文用词)不共融。
所以,罗宾逊神父如今说,要获得“合法认可”,那就只能意味着,是从他们曾经愿意断绝共融的、毫无关系的、曾宣称“伪教会”的那里,获得合法地位。

当然,SSPX辩护者如今说:虽然他们一直都跟教会完全共融,但他们的合法地位却被那个议会教“伪教会”当局有效剥夺。然而,说到这一步,严肃的神学讨论也就荡然无存了,因为他们不过是在随意拼凑论点,毫无根据地宣称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这句话法也直接矛盾于罗宾逊神父后面的一句话:“教宗的法令只有在服务于耶稣基督的利益时,才有权威和效力。”

SSPX的上述两种观点,相互矛盾。SSPX今天寻求合法认可,按他们自身的说法,他们肯定是寻求“伪教会”的承认,而不是向真天主教会,因为他们号称已经跟梵二前的教宗和主教,完全共融;既然已共融,还寻求什么合法性呢?无论如何,很明显,圣庇护十世会向一个承认“普世博爱运动Focolare movement”、“共融与解放团体”、“新慕道团”、“神恩复兴运动”、敬拜回回假神的教会——寻求合法性。若坚持认为一个叛教团体仍然是永不败坏的罗马天主教会,叛教首领仍然是基督在世代表,这就是你最终陷入的神学泥潭。

“抵抗派(SSPX-R)”往往把SSPX与罗马的关系如何相处,说成好像SSPX要加入“方济各的教会”一样;但事实上,不存在SSPX尚未需要加入的团体。只有下列情况,SSPX才算“加入”某组织:

  • 如果SSPX裂教,而在教会外——这一点他们激烈否认;
  • 或者,若在严格的组织意义上,罗马权威构建了一个非天主教会——这一点他们同样否认。

他们自己想怎么肯定、怎么否认,无所谓——现实就是现实。说一千道一万,判断是否裂教的最终权力,只属于教宗,其他人说什么都不顶用。“……凡被罗马教宗判为裂教者、因其不承认不尊重教宗权柄者,就不得自称公教信友。”(庇护九世,通谕 Quartus Supra,第 9 段。)此外,“罗马权威”(请注意这个含糊的委婉用词),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构建一个“非天主教会”!

修改共融定义,强行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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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许多SSPX追随者,都劝过我们还参加新礼弥撒的亲友;他们往往根据肤浅的外表,指责我们“在教会外”,因为教区没有批准我们的堂。我们向他们解释说,这种分离只是表面的,因为我们完全接受教宗和主教的权威。正如,缺乏合法地位,与教会当局之间只是表面的“分离”,同样,接受合法地位而“加入”某个团体,同样也只是表面的。如果教宗给SSPX个人监督区的地位,在某些人看来,这就意味着SSPX与教会共融(用他们的话说,是“完全共融”!)。但实际上,SSPX与教会的共融从未发生任何改变,无论在得到合法认可的之前与之后,都有完整的共融。

分析:
上面的教宗训导白纸黑字:仅承认“教宗与主教的权威”是不够的;真服必须听他们的命。但SSPX公开信:“我们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愿望了——愿被宣布在这不敬虔之人的不敬虔共融之外”,抱歉,真的听不出有真服从。

罗宾逊神父信誓旦旦说,“无论在得到合法认可的之前与之后,都有完整的共融”,对此只能摇头叹息。他在主张SSPX目前已经与现代主义梵蒂冈“完全共融”了吗?还是说,”完全共融“是批准个人监督区的前提?如果是后者,那么他说的“获得合法性,不等于加入”,就是误导人;因为,如果不加入现代主义教会,就没有“完全共融”,更别提合法认可了,根本不可能。

有毒且荒谬的教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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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费弗尔派的荒谬教会论,继续道:

因为某些人认为:在天主教会问题上,教宗与传统派的信仰不同,所以一切寻求合法认可都是错的——因为传统派试图团结一个目标根本不同的人。但事实是,传统派有必要某种程度上努力团结教宗方济各,只需简单地承认他是教宗,并帮助促进他作为有形元首的那个机构的利益。因此,方济各的现代主义信仰,不是合作的完全障碍。
如果我们承认,与至高教宗的完全信仰统一,不是双方合作的必要条件,那问题就变成:合法认可SSPX,能否属于跟现代主义教宗的可能合作领域?还是说现代主义本身就排除了合租的可能,因为合作就一定在合法性的结构层面?

注意,其实罗宾逊神父已经承认事实:“在天主教会问题上,教宗与传统派的信仰不同。”这对SSPX可不是好事:如果方济各和SSPX的信仰不一样,那方济各他就没有天主教信仰——坦白说,到这个地步已经相当明显。但罗宾逊神父心目中的“传统派”(包括他自己),其实一样也没有天主教信仰。

罗宾逊神父毫不犹豫地谈论“教宗方济各的现代主义信仰”,还补充说:“与至高教宗的完全信仰统一,不是合作的必需。”也许对于“合作”而言,完全的信仰统一,确实没有必要;但对得救而言,则绝对必要:“每个受造者都要服从罗马教宗……为得救的必须。”(教宗博尼法爵八世,《Unam Sanctam》诏书。)

服从罗马教宗,绝不是跟罗马教宗合作;然而,似乎勒费弗尔派的神学院里不教这个概念。另一方面,显然那里教授的观念是:信仰的统一,有不同的程度或不同的部分——这个观念,与梵二文献中所谓的“教会元素含量、真理含量”的教义颇为相似。

合作的层级
我们若与信德可疑,却合法的教宗合作,应当制定一条普遍原则,来判断好与不好的合作,原则应是这:若这位教宗为教会的益处从道德上是确定的,那与他合作,就是好的;从道德上确定他不是为了教会的益处时,那与他合作,则是不好的。

这似乎是勒总主教遵循的原则。1982念,在反对宗缺论的一次圣神品的讲道中,他说:

“尽管教会受了创伤,尽管我们正经历困难与迫害,甚至来自教会权威的迫害,让我们不要离弃教会,让我们热爱我们慈母圣教会,让我们永远为她服务——必要时,不要管那些权威……我们愿意支持神圣罗马天主教会。”
——(《为马塞尔·勒费伏尔辩护》,第三卷,第415–416页)
他说“必要时,不管那些权威“,是暗示“如果可能,就与权威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SSPX必须服务于教会,而不是服务于“教会人士”。当教会人士明显地背离教会时,SSPX决不合作。1988年的祝圣主教,SSPX甚至必须反对教会权威,来服务教会。另一方面,当教会人士为教会的益处行事时,SSPX当然必须合作;否则就是在反对教会。这一原则必须如此,就算为教会益处的教会人士是现代主义者,不管他们的信仰跟传统天主教徒是否完全一致,也是一样。

至于个人监督区,方济各教宗的“个人训导权”本身,并不必然阻碍SSPX利用这监督区给教会谋益处。教宗并不需要是《Pascendi》的坚定拥护者,他假设性地合法认可SSPX,便能结出果实。他所需要做的,只是遵守监督区的条款。

在这里,再次展现了SSPX团体的真正信仰——勒总主教才是判断教会对错的标准,好像公教友应当服从SSPX勒主教,而非罗马教宗。是谁才有天国的钥匙?

不仅如此,罗宾逊神父又提出了一个新说法:“信德可疑的合法教宗”。听起来,要比“真正的基督代理人,但又是亵渎叛教者”柔和得多。门青根总会大概不会批准用那么直白自相矛盾的词。
所以,作者发明了柔和委婉的措辞,试图掩饰淡化一个醒目却尴尬的事实(即现代主义者的公开叛教)。他说:“……无论他们的信仰是否与传统天主教徒完全一致。”说老方的信仰只是“并不完全一致”,轻描淡写,蒙混带过。但事实却是,有真诚追随方济各的信徒,去找SSPX领坚振的话,大概会遭拒绝。一方面,多年来,SSPX努力试图与所谓的教会元首统一,另一方面,却不给持有教会元首同信仰的人,施坚振或圣神品——充分说明了SSPX多年来所构筑的自相矛盾的,双标神学困境。

然而,SSPX“信仰不完全一致”的说法,是更严重的典型的梵二信理谬误,即:可以部分接受,或按不同程度接受天主教信仰。这严重偏离了教会教导:

此外,近来流行对公教友团体的不同命名和称谓,我们不愿意教友跟随。这些新称谓新命名,是“文字的新颖亵渎”,违背真理与正义,还会在公教友之间引起纷扰与混乱。天主教义的本质是,不容许有“或多或少”接受的区分,必须整体接受,或整体否认:“此乃天主教信仰,若不忠贞坚定地相信,人便不能得救”(《亚他那修信经》)。在宣认天主教信仰时,无需再附加任何限定性词语:每个人只需宣告“基督徒是我名,天主公教是我姓”,让人人努力在现实中做好他所自称的人。
——教宗本笃十五世,通谕 Ad Beatissimi,第24 段。

即便否认哪怕一条,而接受其他全部信理的人,跟否认全部,只接受一条信理的人,是一样的,谁也不比谁更是公教徒。原因就在于,异端的性质:所谓异端,就是把自我当成权柄,取代了天主启示的权柄。所以,只要否认了一条信理,那他究竟接受多少条其他信理,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他“接受”其余信理的理由,就是错的,即他自己觉得这些信理“可以接受”。但是,为何人必须接受全部信理?答案很简单,因为天主启示了。我们念《信德经》:“尔曾许圣教会内,圣神常在;训诲启迪,是以永不能错。所有各端道理。皆而默启,如尔亲口所言无异。我为此坚心全信,我并愿证此信德,虽被万死不辞。

良十三教导这一点说:

  1. 教会建基于上述原则,并常怀自身神圣职责,自其创立以来,无所竭力者,莫过于维护信仰的纯全。是以,凡在任何教义上持有与教会相左之观点者,教会一律视之为背叛,将其驱逐出教会子民的行列。昔日的亚略派、孟他努派、诺华弟派、四十日节守旧派、犹提谟派,固然并非全然否认天主教的一切教义,但他们在某些教义上背弃了真理。然而,谁人不知他们皆被定为异端,逐出教会奥体之外?此种定谴之法,后世凡随之倡立异端者,亦无不照样加以裁决。“再无比这更危险的了——那些异端分子几乎承认全部教义,却只因一句话,就如同一滴毒液,便足以玷污我主所教并由宗徒传统所传承的纯真信仰。”(《驳亚略派论正统信仰》古文献作者Auctor Tract. de Fide Orthodoxa contra Arianos)
    教会自古以来的作法始终一致,正如诸位教父一致所教导:凡在教会训导权柄提出的任何教义上稍有偏离者,皆不被视为属于天主教共融之内,亦非教会之真正成员。
    ——良十三,《众所周知Satis Cognitum》通逾,第九段,点此链接

拒绝哪怕一条信理,就是拒绝全部信理,因为启示了一条信理的天主,也启示了其他一切信理。这本来就是个“要么全有,要么全没有”的问题。

所以,罗宾逊神父的信仰不必“完全一致”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他发明梵二伪合一主义谬误的SSPX勒费伏尔派版本——即“让我们合一的共同点,远多于让我们分裂的不同点”。这种诡辩早已被至圣圣部1949年的训令 Ecclesia Catholica(见第二段)所谴责。

但这神学教授又一次轻描淡写:“教宗无需是《Pascendi》(圣教宗庇护第十《反现代主义通谕》)的坚定拥护者,他假设的合法承认SSPX也可以结出果实。”玩弄语言,歪曲问题。老方根本不是“不坚定拥护”《Pascendi》那么简单;他就正属于该通谕所谴责的异端之列,这是事实。
比如,罗宾逊神父会说马丁·路德,只是“不坚定拥护”良十世的诏书 Exsurge Domine 吗?
会说美国堕胎医生乔治·蒂勒,只是“不坚定支持生命”吗?
会只说纵火犯“不是消防部门的热情支持者”吗?
显然不会;若他要这么说,SSPX的人会当真听吗?

所以问题是:为何他要这样模糊视听、歪曲问题、淡化事实?

无他:就是为了使错误荒谬的神学,看似可接受。如果把他说的,传统天主教徒与现代主义者之间信仰不必完全一致,“信仰”换成“宗教”,其荒谬性便立刻显现。但是,SSPX必须给信徒们推销梵蒂冈的合法性认可。那罗宾逊神父的任务,就是提供一种貌似有道理的神学正当性;必要手段就是:一定程度的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扭曲概念与事实。

然而,慈母圣教会早已警告,要我们提防这种伎俩:“……魔鬼般的谬误,一旦巧妙地用谎言着色,便轻易披上了真理的外衣;只需极其细微的增添或改变,便能败坏表达的意义;而本来通常带来救恩的信德宣认,有时只需稍作改变,便会一步步走向死亡。”(教宗克勉十三世,通谕 In Dominico Agro,第 2 段)换言之:SSPX追随者的信德,面临极大危险。

滥用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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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如果有一位为教会谋真利益的现代主义教宗,那与他合作,原则上不是错误。假设在法国前社会主义者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执政时,有个“拯救者协会”反堕胎组织,由一群妇女组成,致力于拯救孕妇及其未出生的婴儿。该协会在法国开展工作,为人民的公共利益做出积极贡献。如果政府允许注册它为法人,获得国家的合法地位,能行更大善。现在假设奥朗德政府是合法的,奥朗德权柄来自天主,为促进公共利益。如果奥朗德听闻“拯救者协会”请求,了解其宗旨,并决定依法注册这个优秀团体,那在此事上,他确实是在促进公共利益;在这点上,这些妇女便是在为国家的益处与政府合作。

她们应否顾虑社会主义政府、拒绝政府认可,因为“奥朗德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与我们不同,因此我们不能与他合作以促进公共利益”?显然不应如此,因为在这情形中,奥朗德客观上是在为公共利益行事。此外,奥朗德的权柄并不出于他本人,而是最终根植于天主。天主已决定一切社会的宗旨,并将权力授予国家元首以促进这一宗旨。因此,当“拯救者协会”为法国的公共利益与奥朗德合作时,归根结底,她们是在与天主合作。

当然,她们必须谨慎地确认:奥朗德是否以合法地位当诱饵,日后摧毁她们?但这个问题,属于审慎判断的范畴——超出本文所讨论的原则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拯救者协会”接受社会主义政府的合法地位,并无原则问题。

本例不是为证明教会各个方面都等同于世俗政府;两者只有类比相似。二者的根本差别在于:教会是永远不会失败的一个机构。吾主曾许下与教会同在,直到世界终结;祂从未如此许给任何世俗政府。因此不可能说,天主教徒拒绝教会统治权威是正确的。
同时,某些情况天主教徒有权拒绝世俗政府的统治权。例如,圣庇护五世教宗曾劝告英国天主教徒,在伊丽莎白一世邪恶的统治期间,不要承认她的权威。 然而,教会不可能发生这事。

因为教会的可见结构,和履行终向(即救人灵魂)职,绝不会失败;所以,相信教会永不败性的教友不相信,会出现一个情况,需要自我判断是否应当抛弃教会的统治机构。

这段话体现了SSPX的惯用辩护手段:找不到神学依据支持时,就找日常生活中的类比。别误会,类比不是问题,滥用才是问题。恰当的类比,能说明或阐释现有的教会训导,完全正当;SSPX却偷梁换柱,用类比替代教会训导(最典型例子是就是“别管好爸爸坏爸爸,坏爸爸仍然是爸爸”,以此为叛教者占据圣伯多禄宝座的合法性辩护)。

因为SSPX教导的,宣传的教会论,找不到任何的教会训导能支持,根本不是圣教会的传统训导。所以,他们的文章里,无法引用传统神学书和神学手册,所以,他们只能不断提出自己新创的理由,再找日常生活的类比来辩护。
正确的做法是:先给出神学依据,然后再谈类比。

教宗只管发言,但我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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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

我们在上文提到,教宗无权改变教会的终向;教宗职不是他自己创设的,而是吾主耶稣基督设立,为了推进教会终向而服务——即救灵魂。这才是耶稣基督建立教会的原因。因此,就其职务本身而言,教宗乃是耶稣基督的工具;只要他不滥用其职权,他就是为基督的终向而工作。事实上,教宗的司法行为之所以具有权威与效力,因为它们服务于耶稣基督的利益。

这恰恰是我们先前说的,这话与SSPX主张自相矛盾——他们之前声称,目前缺乏来自罗马的合法认可,所以要追求,并应当获得的合法认可;现在却又声称教宗的司法行为只有在“服务于耶稣基督的利益”时才具有权威与效力。

或许罗宾逊神父觉得逻辑上没毛病,并非如此。既然他主张:教宗只有审慎且无害(哪怕是无意的)的行为,才有效,才有权威,那请他拿出支持的神学根据。

这个说法乍看似乎合理,但马上就露出难以克服的严重问题。把教宗的权威、乃至教宗行为的有效性,限制了“对教会有益”的条件,实际怎么操作?难道每个天主教徒如今都必须自行判断什么对教会有益,什么是明智的,什么是有害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教宗行为的有效性,现在取决于每个信友的承认,或某些信友团体的承认,甚至取决于某位勒费弗尔派主教的判断?
倘若信友之间对于什么符合基督教会的利益意见不一,又当如何?

请看:这些人一边自称:绝不像我们这些“邪恶的宗缺论者那样”,“定断教宗”;另一方面,又宣称:教宗的行为只有在“服务教会利益”时才有效——实际上,“是否服务教会利益”,显然由他们来定断,或由不是教宗的他人来定断。

然而,教宗庇护九世曾提醒他那个时代的裂教者:“此宗座拥有定断全教会的权利,无人可以审判教宗的定断。”(通谕 Quartus Supra,第10段。)罗宾逊神父的主张,不是天主教的,而是一种典型的勒费弗尔派神学——“教宗发言,你来决定”。
真正的训导是:唯有当合法的教会长上命令属下犯罪时,属下才可以、也必须拒绝服从。若属下仅认为该命令“不是好主意”、或“不符合教会利益”、或“可能带来不良后果”、或“长上发布此命令本身是罪”,则不能因此拒绝服从。
否则,教会根本无法运作,因为每个命令都能以主观判断的理由拒绝执行。

教宗庇护六世指出:“唯有庄严承诺,服从教会法典的要求,……才能维持教会的统一,并避免吾主基督建立的奥体内发生分裂”(宗座书信 Quod Aliquantum;英文见 Papal Teachings: The Church, 第73段)。
教宗庇护九世也提醒信友,要实践“对伯多禄之位的绝对服从,要恒常喜乐的依附”(宗座书信 Per Tristissima;节录见 Papal Teachings: The Church, 第419段)。

那么,就让十世会SSPX拿出实际行动吧:既然他们如此确信方济各是一位合法的教宗,那么他们就应当以教会教义所要求的那种“绝对的服从,恒常喜乐的依附”来对待他,以此作为证明。如何?

因此,当教宗方济各的行为有利于教会利益时,SSPX若参与合作,就是服务教会。显然,SSPX感激地接受教宗方济各特授的告解与婚配普通管辖权时,正是这样。

同样原则,也适用于法律地位认可的问题:如果有利于教会利益,SSPX就应当合作,接受认可;如果无益于教会的利益,SSPX就不应合作。对总主教而言,这个问题与下列问题,都是同一个答案:SSPX能否保持其现状,并自主继续工作?还是会因法律认可而被摧毁?

有些人错把这个问题仅理解成“教宗的信仰如何?”,似乎把教宗等同教会,从而落入某种形式的“教宗崇拜”(papalotry)。他们似乎认为,教会的益处,等于教宗个人训导权的益处。当教宗训导是正确的,SSPX合法性才促进教会的益处;当教宗训导在某些方面是错的,那么认可SSPX合法性,就不能促进教会的益处。换言之,要么教宗与其职务完全一致,否则敬畏天主的天主教徒就不能与他合作。

罗宾逊神父又歪曲了问题。问题不是“教宗是否与其职务完全一致”,而是方济各到底是不是天主徒。一个人可以既是天主徒、又是教宗,而“不完美地”行使其职务。这不是职务完美不完美的问题;而是关于教会成员必须最小条件的问题。此外,作者再次故意含糊其辞,使用了“与其职务一致(lining up with)”这一表达。教宗“与其职务一致”究竟是什么意思?它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含义,这才是问题。

顺带说一句,发问:教宗的信仰是什么,并不是“教宗崇拜”,也不是把教会与教宗混为一谈;这只是承认:既然教会在信仰上是统一的,而教宗是统一的原则,那么教会元首就必须与教会成员有同一个信仰。这不仅是最基本的教会论,也是常识。

真正信教会和教宗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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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教会与教宗,让我们回忆那位令人难忘的十九世纪司铎——弗雷德里克·费伯神父(Fr. Frederick Faber)的话。如果你在费伯神父的文字中完全看不出任何“勒费弗尔神学”的影子,是有充分原因的:

然而,我们可能会忘记——而且有时确实会忘记——光爱教会还不够,而且如果不敬畏教会,就不可能正确地爱教会。我们之所以会忘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心中不够深刻地相信教会的神圣本质……教会所呈现出的种种人性的宏伟,反而有时使我们忘记:它不是一个人性的机构。

因此便产生了对教会的错误批评——忽视或漠视教会的神圣本质。于是,我们把自己的思想与见解,当作真理的准则,去衡量教会的行为;于是,我们对教宗的治理与政策妄加审断;于是,在教会与教宗的一切事务中,我们不孝不明智地,试图区分我们认为的神圣部分,和人为的部分;于是,我们焦躁而不敬地盘算,哪些是我们必须向教会服从的,哪些是我们可以不服从的;于是,我们怀着易怒的焦虑,竭力让超性之事服从本性之事,好像当今世界太过于轻信,会沦为过度神权主义与极端教宗主义(“教宗崇拜”?)的牺牲品,因此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加以防范。
……只要我们真正认识一个真理——教会是一个神圣的机构——那我们就明白,这样的批评不仅是卑劣与不忠,而且是一种放肆与罪过。
——弗雷德里克·W·费伯神父,《敬礼教会》,伦敦:Richardson & Son,1861年,第23–24页;)

各位读者,你们耐心的读到这里,可以看出,究竟是谁,才真正相信教会与教宗?是勒费弗尔主义者,还是宗缺?

再回到罗宾逊神父,快要结束了:

相反地,想象一下,如果不考虑教宗个人的信仰,合法认可了SSPX的话,能确实促进教会的益处;所以,真愿意为教会服务的话,就应当接受合法性。至于当前应否接受,并非本文所能判断。但这种可能性存在,对所有人都是显而易见的。既然这个可能性是事实,那么某些人的立场就是错的,即接受合法性,只应依据与教宗信仰保持一致的判断标志,完全不考虑为教会服务的可能性。

我们理解,当“教宗的个人信仰”如果不是天主教信仰时,事情确实会变得棘手。为说明这种说法的荒谬性,把“信仰”一词替换为“宗教”,阅读一下: 相反地,想象一下,如果不考虑教宗个人的宗教,合法认可了SSPX的话,能确实促进教会的益处;所以,真愿意为教会服务的话,就应当接受合法性。至于当前应否接受,并非本文所能判断。但这种可能性存在,对所有人都是显而易见的。既然这个可能性是事实,那么某些人的立场就是错的,即接受合法性,只应依据与教宗宗教保持一致的判断标志,完全不考虑为教会服务的可能性。

无需再多评论。

结尾的重复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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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来到全文的结尾:

结论
只有与教宗在信仰上完全一致时才合作,这从来都不是SSPX领导层的立场——无论总主教在世时,还是去世后。因此,SSPX与教宗之间,一直有某种程度上的合作,就在此刻,也确有一定程度的合作。一般而言,当合作有损于教会利益时,就必须拒绝;当合作有益于教会利益时,就应当接受。因此,具体来说,如果合法性认可对教会有益,就应当接受;若无益,就应当拒绝,而不论教宗的信仰如何。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无限循环的那套说辞:在“现代主义教宗”的宗教“信仰”上,玩弄“完全一致”与“部分一致”的文字游戏——他虽然是“天主教会的教宗”,因此理论上不能做出天主教会内不可能发生的事;但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不能算数,因为有我们这些“足够自主”、又不是“教宗崇拜者”的人,认定那是无效的,因为它不符合“耶稣基督的利益”。最终,我们还会为自己鼓掌,认为我们保住了信仰——即便不是“全部”的信仰,至少也保住了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而这似乎够了,因为它本来也不必“完全与”其他天主教徒的信仰一致。

如果这还不算彻底的疯狂,那又是什么呢?

罗宾逊神父的文章,所呈现的不过是披着天主教神学外衣的勒费弗尔主义的诡辩,目的是促使SSPX的支持者们,接受被梵蒂冈认可的合法性——而许多追随者显然对此心存不安。他的文章是否能够达成这一目标,尚待时间证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文章完美地展示出SSPX的教会论是神学上的荒谬。(译者注:现在是2026年2月,文章发表的9年后,据译者的观察,当代SSPX的新一代追随者们已不仅没有心存不安,甚至渴望企盼梵二假教会快点合法SSPX。本文的目标基本上实现了

SSPX立场,荒谬根源于一个根本不可能成立的自我矛盾的悖论——所谓的“异端教宗”。相互排斥的二者根本不能同时存在,正如,不存在“誓反教的天主教徒”、“印度教的穆斯林”、“无神论的摩门教徒”、“一个正方形的圆”一样。但是,SSPX却把这原则视为不可动摇的神学事实:一个公开的非天主教徒可以成为基督的代表、天主教会的元首;一个传播异端或背教、并导致基督信仰世界衰败的机构,仍然是吾主耶稣基督的罗马天主教会——且教会之外没有救恩。

这才是问题所在。

请注意:尽管罗宾逊神父的文章围绕“信仰的统一”展开,但作者一次也没有提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方济各是天主教徒吗?人们本以为,这个问题至少会浮现在他心中,或至少会在SSPX门青根总部的某个人那里被提出来。

罗宾逊神父为何回避这个直接的问题?很可能是因为他不愿回答。他不愿回答,是因为问题的性质迫使他只能回答“是”或“否”,而这两个答案无论哪一个,都会给SSPX的立场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例如:若答案是“是”,那么SSPX为何称方济各为现代主义者?若答案是“否”,那么SSPX为何还要寻求他的承认?

勒费弗主义者的错误是明显的。不幸的是,许多善意却虔诚的人,接受并传播这些错误,因为他们说服自己:宗缺主义(Sedevacantism)必是错的。他们误以为宗缺主义否认了教宗制度;而事实上,真正否认教宗制度的,是SSPX的立场。我们宗缺者否认的只是一个对教宗职位的虚假宣称者——一个篡位者,他“不是由门进入羊栈,却从别处爬进去,[因此]他是贼,是强盗”(若 10:1)。

读者必须明白:如果梵二自称为教宗者,不是真教宗,那才说明,地狱之门并未得胜教会;若他们是真教宗,地狱之门就胜过了教会。

唯有宗缺主义,才能在不否认、不违背天主教对教宗、训导权与教会的教义前提下,解释梵二后天主教会所发生的一切。

至于SSPX,目前看不到任何改善的迹象。像保禄·罗宾逊神父这样的人,向未来的SSPX司铎讲授“信理神学”,这意味着勒费弗尔主义者,将会在他们荒谬的教会论中继续深陷数代之久。(译注:2026年已经看到了新一代的SSPX追随者,深陷在谬误中

圣教会受难的奥迹:残酷的事实vs欺骗的误导

吾主在升天前,曾警告过假先知:

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欺骗你们,因为将有许多人假冒我的名字来说:我就是默西亚;他们要欺骗许多人。你们要听到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因为这是必须发生的,但还不是结局,因为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并且到处要有饥荒、瘟疫和地震。但是,这一切只是痛苦的开始。 许多假先知要起来,欺骗许多人;由于罪恶的增加,许多人的爱情必要冷淡。唯独坚持到底的,才可得救。天国的福音必先在全世界宣讲,给万民作证;然后结局才会来到。 所以,几时你们见到达尼尔所说的‘招致荒凉的可憎之物’已立于圣地,──读者应明白:那时在犹太的,该逃往山中;在屋顶上的,不要下来,从自己的屋里,取什么东西;在田野里的,也不要回来取他的外衣。在那些日子内,怀孕的和哺乳的,是有祸的。你们当祈祷,不要叫你们的逃遁遇到冬天或安息日。”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是从宇宙开始,直到如今从未有过的,将来也不会再有;并且那些时日如不缩短,凡有血肉的,都不会得救;但为了那些被选的,那些时日,必将缩短。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看,默西亚在这里!或说:在那里!你们不要相信,因为将有假默西亚和假先知兴起,行大奇迹和异迹,以致如果可能,连被选的人也要被欺骗。看,我预先告诉了你们。 为此,如果有人对你们说:看,他在旷野。你们不要出来。或说:看,在内室。你们也不要相信。因为如同闪电从东方发出,直照到西方,人子的来临也要这样。无论在那里有死尸,老鹰就聚集在那里。” “那些时日的灾难一过,立时太阳就要昏暗,月亮也不发光,星辰要从天上坠下,天上的万象也要动摇。那时,人子的记号要出现天上;地上所有的种族,都要哀号,要看见人子带着威能和大光荣,乘着天上的云彩降来。(玛窦福音24:4-5,11-30)

圣教会能受人为难,却不能为难人

“圣教会受苦难”,对宗缺立场者而言,不是遥远陌生的,似乎从未听说过的概念一样。毕竟,稍微多少了解点圣教会历史,就知道,遭受迫害受苦,是圣教会遇到的常事。无论是早期罗马三百年致命史,抑或是异端的进攻,世俗政府的迫害等,都不少见。

教宗庇护十二在《基督奥体》通逾中,更是清楚的,毫不含糊的教导,基督奥体妙身的受难——圣教会受难的教义:

首当注意:人类救主所创之社团,诚相似于其神圣创立者;昔日曾受祂想救赎之人所迫害、所诽谤、所凌辱。吾人不仅不否认,且怀感恩之心承认:于当今乱世中,犹有多人虽身处耶稣基督羊栈之外,却仍视教会为唯一得救之港。 然吾人也清楚地知道:不仅那些闭目拒绝基督智慧光照、甘愿倒退至古代异教之教义与习俗者们,对天主的教会所怀之恶意轻视与仇恨;更有许多基督徒忽视冷落教会,甚视之为厌物——他们或为貌似有理的谬误所诱,或陷于尘世腐化之网罗者。因此,可敬神昆,顺从吾人良知之召唤,也响应众人之请求,吾人愿向世人展示并颂扬慈母教会之美丽、尊荣与光辉——她位列天主之后,我等当以一切感恩报效之。(《奥体通逾》第三段 点击

教宗公开明显的,把圣教会比作主基督。正如天主子受迫害,忍受巨大痛苦;同样,这必然会发生在圣教会——祂的奥体——身上,如圣保禄说的:“我如今在为你们所受的苦难中喜乐,并且在我的肉身上,为祂的身体——即教会——补充基督苦难中所欠缺的部分。”(哥罗森书 1:24)换句话说,圣教会如同她神圣的主一样,牺牲自己,受他人的为难,而不是难为别人的施难者。她承受苦难;她却不加诸苦难。 圣教会是来帮人救灵魂的,不是来折磨人杀害人的灵魂的。所以,圣教会温文安良,绝做不出迫害人的事情。

那么,当下为难人的是谁?

那么,有人就要问:当下的梵蒂冈,不仅抛弃传统,甚至迫害传统,宣扬各种罪恶,这难道不是杀害人的灵魂吗?至少是恶表,难为和误导灵魂,这难道不是事实吗!答应说:这确是事实;但责任却不能算到圣教会的头上。这要算在1958年,那些所谓的“教宗”,和他们创建并带领的一个新的奇异怪诞的“改革合一教会”头上。

如果用天主启示的名称,来标识迫害教会的那股势力,就有一个突出且贴切的:敌基督的权势与精神。圣若望宗徒直接警告信友说:“……敌基督要来,而现在已经出现了许多敌基督;由此我们知道,如今是最后的时刻。**他们是出于我们中的,却不是属于我们的,**因为,如果是属于我们的,必存留在我们中;但这是为显示他们都不是属于我们”(若一 2:18-19)

值得注意的是,圣若望指出:“他们是出于我们中的”,就是说,他们曾属于真教会,但后来却陷入异端或背教。而圣保禄也指出,这种迫害教会的力量乃是“错误的信念”,天主叫他们“相信荒谬”,“使所有不信真理、而赞同不义的人,都定罪受罚。”(得后 2:10-11)

所以,看出所谓“错误的信念”就是梵二假教会——它企图欺骗,若有可能,甚至连被选者也被欺骗( 玛 24:24)——这很难吗?因为,很确定的一点是,“错误的信念”绝不可能出自真圣教会,因为圣教会蒙天主以超性的方式扶助,并奇迹般地由祂保全,为了光荣祂,和救灵魂:

事实上,唯有天主奇妙的神力,才能保存教会(基督奥体),在教义、法律与终向上毫无瑕疵的神圣,即便在教会成员的败坏与跌倒如洪水般泛滥。她的教义、法律与终向得了丰收;她子女的信德与圣德也结了有益果实。还有一项证明她神性生命的证据:即使面临有毒的大量谬见和错误(还有庞大叛逆大军),圣教会作为“真理的柱石和基础”,宣认同一不变的教义,领受同样的圣事,在她神圣的制度、治理与道德训导上,恒常不变…… (教宗圣庇护十世,《Editae Saepe》通谕,)

丁、从悟性之推想可以证明不能错性 ◎问:为证明「圣教会」不能错的特恩,有能看出来的凭据么?答:天主赐给这个特恩,是为众人的益处,该叫众人知道。所以天主发愿的凭据,实在显明;只要人肯用明悟定夺,没有看不出来的。 ◎问:怎么能看出来?答:从头一位教宗到如今,1800多年的工夫,普天下无论有品位的,无品位的,但凡是奉「天主教」的,不拘有什么疑惑,或辩论不明的道理,都要问教宗;一经教宗定断,没有一个不宾服的,没有再疑惑辩论的。要不是教宗有不能错的特恩,教宗也是人,怎么能服普天下人的心?怎么个个教宗都能一样的服人心?而且,若是能错,人都事杂,就不能不错;既然有错,就没有查不出来的,若是查出错来,怎么能叫众人宾服?请问道理规矩上,谁能查出教宗丝毫的错来?既然查不出来,一定是不能有错。再者,若是有的,就免不了有时候该改正。「圣教会」信德的道理总也没有改过;且永远也不能改。至于规矩,因为时候光景不一的缘故,有时能改;到底总没有过因规矩错了的缘故而更改了;这还不算不能错的真凭据么?只要用明悟定夺,这还能说看不出来么?这些道理规矩,也有的是教宗自己用天主所给的权柄定的;也有的是同总主教商议定的,但效力都是一样。 「圣教会」不但是奉天主命,讲天主的道理;还是代替天主讲道理;若是「圣教会」能错,不是仿佛天主也能错么?怎么还能算天主的道理?怎么还能代替天主讲道理呢?所以圣教会有天主的相帮,永远不能错。 (——《要理引伸》论圣教会的统制)点击

特别借助一个人,一个职分,吾主赐给祂教会以保护;赋予此职分永不失落的信德:即教宗(参阅 路 22:32;玛 16:18)。他是基督的代表(Vicarius Christi),是圣伯多禄的继承人;他的信德“迄今既未失落,将来直到终结,也不会失落”(教宗圣良九世,《In Terra Pax》宗座书函;Denz. 351)。 因此,教会正是藉着真教宗们,得以安全地免于错误与异端,直到时间终结:

人们应当从这些事件明白:一切推翻“天主的家”的企图和努力都是徒然。因为这是建立在伯多禄——“磐石”——之上的教会,不仅是名义上的磐石,而是真实的磐石。“阴府的门决不能战胜”教会(玛 16:18),因为“它建立在磐石上”(玛 7:25;路 6:48)。**圣教会没有一个敌人,不以邪恶的方式与伯多禄之座为敌;因为只要宗座保持坚固,基督教会的存续便得到保障。**正如圣依勒内公开向众人宣告的:“藉着罗马宗座的统续与继承,从宗徒而来的教会圣传,以及真理宣讲,传到我们。这就是最充分的证明:那赋予生命的同一个信德,自宗徒时代以来一直在教会内保存至今,并真实地传承下来。”(《驳异端》,卷三,第3章) (教宗庇护七世,《Diu Satis》通谕,6段)

良十二明确指出,在一位真正的教宗身上,人性的软弱绝不能使基督的许诺落空;因为“他的崇高地位,即使在一个不配的继承人身上,也不会失效”(《Ubi Primum》通谕,第22段)。

良十三世则简洁总结说:“强力有效的救恩工具,无非就是罗马宗座”(1903年2月20日,祝贺其当选二十五周年的讲词;节录见《Papal Teachings: The Church教宗教导:论教会 本笃会出版》,第653段)。

因此,公教的传统教导是:教宗乃是正统信仰的保证者;所以,他绝不可能成为真信德的破坏者!

迫害教会最主要的就是打击教宗

如果圣教会今日正在经历的苦难——毫无疑问——实施者绝不可能是一位真教宗,而必定是一个冒牌货!真教宗只能是迫害的主要受害者,而不是迫害的实施者!教宗是耶稣基督的在世代表,而不是该亚法或茹达斯的在世代表!

正如吾主受难圣死,却在数日后光荣复活,同样,基督奥体受难时,教宗似乎也在短期内被“除去”,并造成可怖的后果:“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都要因我而跌倒。因为经上记载:我要击打牧人,羊群就要四散。”(玛 26:31; 匝 13:7)

教宗会暂时“被除去”,这一点在《得撒洛尼后书》2:3-7中已被预言:

不要让人用任何方法欺骗你们,因为在那日子来临前,必有背叛之事,那无法无天的人,即丧亡之子必先出现。他即是那敌对者,他高举自己在各种称为神或受崇拜者以上,以致要坐在天主的殿中,宣布自己是神。你们不记得我还在你们那里时,给你们说过这些事吗?你们也知道现今那阻止他在自己的时辰才出现的是什么。罪恶的阴谋已经在活动,只待这阻止者一由中间除去。

1861年,亨利·爱德华·曼宁枢机详细阐述了末世的公教传统教导:教会受迫害,大背教,教宗的角色、敌基督的角色等。教会受难是一个极其吸引人的主题,但重要的,我们必须明白它是什么、不是什么,以免受到误导;正如圣保禄所警告的:“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要让人用任何办法欺骗你们……”(得后 2:3)。

为了帮助说明教会“受难奥迹”概念,我们展示正统观点与非正统观点的根本差异,如下:

教会的真受难(与天主教教义相符合)

  • 首牧被击打,羊群四散。
  • 基督奥体受仇敌的迫害,也受到“假宗徒……诡诈的工人,装作基督宗徒”的迫害(格后 11:13),以及那些“自称为犹太人却不是,而是撒殚会众”的迫害(默 2:9)。
  • 耶稣基督在祂的代表身上遭受迫害。
  • 信友陷入极大的困惑之中。
  • 许多人因所发生的事而跌倒,遂离弃信德。
  • 坚持真信德的教友遭人嘲笑与讥讽。
  • 依法公开的神圣献祭已经停止,“荒凉的可憎之物”立在圣地(达 8:11-12;9:27;玛 24:15)。
  • 忠信的遗民“逃往山中”(玛 24:16),以保存信德与圣事。
  • 基督的代表以某种方式“暂时被除去”(得后 2:7)。
  • “错误的信念”(得后 2:10)具有迷惑人的力量,“若有可能,连被选者也要迷惑”(谷 13:22)。
  • 错误信念的假先知企图以假奇迹引诱教友遗民( 玛 24:23-24)。
  • 世界上真教友数量相对很少。
  • 忠信遗民困惑不解——问题无数,而无人有全部答案。
  • 一切似乎都已失落、毫无希望,但事实并非如此。

教会的假受难(与天主教教义相矛盾)

  • 基督在世的代表迫害信友。
  • 教宗不再是信德的直接准则。
  • 教会已放弃其使命,不再积极归化人。
  • 教会引入亵渎的礼仪/圣事仪式、有害的法律,以及错误的教导。
  • 教会已背离信德,不再是救恩的可靠向导。
  • 救恩方舟竟成了永罚方舟。
  • 耶稣基督竟受祂尘世代表的迫害。
  • 在教会内出现一个高于教宗的权威;当教宗的教导是毒害的谬误时,信友应该并必须寻求这个更高的权威。
  • 个别主教(通常是荣休者,或仅辅理主教)经常习惯性地纠正教宗,并教导相反教宗的东西,扮演“替代教宗”的角色;信友应当依附他们,而不是依附教宗。
  • 个体信友必须决定自己听哪些公众号、博主、记者或律师的意见,——他们来纠正教宗,自命是“真天主教徒”的向导,指导信友要接受教宗的哪些、要不接受哪些。
  • 教宗将公开的罪人及其他显然不配者列入圣品,并命令全教会钦崇他们。
  • 基督的代表同时也是敌基督的代表。
  • 某个微信公众号博主若不同意,则教宗的训导与法令便毫无效力。
  • 教宗训导权的公教教义成了“令人痛苦的历史尴尬”,不再适用。
  • 许多永恒不变的天主教教导忽然失效,因为某个团体认为——违背圣统的一致判断——如今处于一种“紧急状态”。
  • 认为教会仅仅是一个人间机构,仿佛她也能像任何人手所造之物一样失败并腐化。
  • 长期的个人“抵抗”,对圣统、对教会训导与法律的“不服从”,竟被提出作为解决之道。

换句话说:教会的真受难,是天主教徒——包括教宗在内——被基督、祂的教会以及祂代表的仇敌所出卖、迫害、羞辱、绊倒、鞭笞、诬蔑、折磨,或者杀害。而教会的假受难,则意味着教会背离自我,毒害并迫害她自己的子女,并由那位“教宗”带头冲锋!如此一来,教会便从她神圣的使命上偏离,基督的许诺也将被废除。这乃是亵渎,且绝对不可能与传统天主教教义相符合!

毫无疑问,圣教会此刻正在经历受难的奥迹。但,我们不能利用这概念来侵犯公教的信理或教义——即在梵二会议(1962-1965)前信奉教导的所演教义。

换句话说,我们不能诉诸于所谓“教会受难”,来给矛盾辩护,容许我们持守非正统、甚至是异端的观念,或轻视并摒弃梵二前的训导。无论教会受难的真实性质是什么,它都绝不可能抵触任何永恒天主教教义。

教友,请你记住,你能接受这端受难的奥迹,但绝不能接受矛盾。

伪传统立场的荒谬和危害

最近,中文梵二教网络上出现了许多伪传统的公众号,其内容看似正统,又是传统教理,又是批评教会乱象,看似在维护圣教会。但细究其内容,则发现其错谬之深,教理教义不仅自相矛盾,而且有些言论的荒谬程度,已够得上是异端。<!–more–> 本文选取三个公号的典型错误,分析批判,以正圣教的道理。

谬误一:教会以前也犯过错啊!——反对教会无谬误的信理

其中一个,叫萤火虫的公号,不仅从本站大量抄袭了宗缺神父原创,本站辛苦翻译的文献,却不注明出处。这倒也罢了。本站支持免费传播真理。这倒没有问题。本站不予追究和评价此等行为。 但这个公众号的内容,是极其典型的R&R谬误。代表了一个荒谬到蛮横不讲教理和逻辑的异端立场,是一个与真教理教义自相矛盾的极佳样本。

该公号近期《宗缺主义裂教:由梵二异端催生出的另一极》中,由一段话,如下:

> 梵二是异端,这是确定无疑的,但绝不能认为梵二后罗马教会的圣事无效。相反,这些圣事绝对有效。因为梵二不是罗马教会,它仅是在罗马教会两千年的历史内,所发生的诸多错误中的又一个,只不过比较大而已。它早晚会被删除修正,教会的根基(圣事效力)绝不会被一个错误摧毁。

这段话,直接说罗马教会在两千年历史内犯了许多错误。这说法就是异端。如果天主教会犯过了如此多的错误,如此大的错误,如梵二,那天主教会岂不是害了许多灵魂下地狱了?那岂不是被地狱之门胜过了?那耶稣说的话岂不是落空了?那天主教会还能是信德的宝库吗?说这话的人,到底是公教徒,还是誓反邪教?此人怕是从未读过一条真教理。

对此人的驳斥就一句话,在本站的《真教问答》要理本子上:

> 真教无误 > 问:天主教从古以来没有差么? > 答:没有差。天主教里有大公会议,有教皇的诏书,教训人信德道理,不许人乱讲。如有人说什么谬论,就把他逐出教外。立法何等森严,所以一总教友,都该从圣教会的教训,如同听耶稣的话一样。圣西彼廉说:「耶稣亲自管圣教会。」这话实在不差。圣奥斯定说:「凡是圣教会常做的事,谁敢说他差呢?说了,就是最大的胡涂。」 > 问:教中圣师说什么样话? > 答:圣师们都说圣教会不能差讹,又万万毁不了,圣教会接宗徒们的传授,常常健旺不会衰老。圣师的话多的很,这儿不能多述。

天主教历史上,从来没有差过,从未有过教导错误的情况。建议这个公众号好好阅读以下教理,千万别被逐出教外、犯最大的糊涂,走错了路,瞎了灵魂:

  • 答:没有差。天主教里有大公会议,有教皇的诏书,教训人信德道理,不许人乱讲。如有人说什么谬论,就把他逐出教外。
  • 圣奥斯定说:「凡是圣教会常做的事,谁敢说他差呢?说了,就是最大的胡涂。」
  • 说是圣教会不能错,并不是说的神父们不能错,也不是说的一个主教或几个主教私自不能错。一个主教神父不光自己能错,还能背教,譬如路得是背教的一个神父;茹达斯是背教的一个宗徒。既然圣教会是永远不能错的,所以我们该一辈子全依靠圣教会。圣教会,是吾主耶稣亲自差来的领路的,天主圣神常跟着,光照着,保护着她,我们信她的道理,是信天主的圣言,依靠她,是依靠天主。这样我们也是永不能错了;谁若仗恃自己明白,一肚子骄傲,不信圣教会的道理,不听她的命,他一准是走错了路,一准不能到本家,灵魂一准是瞎了。

另:我允许你继续抄袭本站文字,但一定要注明来源是本站,谢谢。

谬误二:错认无谬误的主体

还有另一个公号"常胜之后",是最大的R&R团体,十世会(SSPX)的支持者。SSPX的谬误,就远比上面蛮横粗暴的明显谬误,更难以察觉。但是,难归难,依然可以清晰的识别出来。以下是其文章《关于服从之明辨》: > ⒈ 天主通过其圣教会,对你我之良心有绝对权威;但,祂也使信仰为所有人所知,故而可以确定长上是否偏离了教导,对人的服从是有限度的。(迦1:8-9) > > ⒉ 没有人否认教宗作为基督的代牧,具有基督钦定的对普世教会直接的权威。但,教宗并非在一切行为上皆享有无谬误权。请详见梵一文件。 > > ⒊ 合法而有效的长上当受敬重;但,如果其严重表现出了背离信仰,不得不公开指正他。(迦2:11-14) >  > ⒋ 当服从合法有效的主教或司铎;但,我明知其言行与教会千年的训导相反,则应先服从教会。 > > ⒌ 教廷的惩罚是使人敬畏天主的工具;但,若其毫无根据,则宣判无效。(请参考1917法典2242条/1983法典1321条)且历史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教廷的宣判后来被追认为无效或不合宜的) > > 6.教会不能出错不代表罗马的教廷及圣部不能出错。如若认为罗马的圣部和其他部门,永远不会出错,而进行无限度、无底线的服从,任凭其伤害信仰(远之亚西西祈祷大会,近之否认圣母共同赎世者尊号),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批评上司。或认为主教或司铎即使背弃了传承千年的天主启示的道理,仍要服从他们。则为缺乏审慎、过度而虚假的服从。

上面的话,第一眼看似有些道理,但总感觉那里不对,仔细分析发现,原来是偷了梁换了柱,扩大无误论的覆盖范围,把无谬误主体,教宗和圣教会,换成了不享受无谬误的、含义广泛的主体,如长上、主教和司铎。根据教理,全教会除了教宗外,其他人压根就没有必须服从的本分,也不享受无误的保护。你指责主教也好,批评司铎也罢,不服圣部也行,总之,你不服一切长上,但你唯独不能不服教宗。文章的论据和论点毫不相干,指东打西。

谬误三:梵二不满足无误论的标准

还有一个似乎是香港SSPX追随者的公号“达味敌楼”,有篇文章“梵二可能存在错误吗?”。虽然文章试图避免简单粗暴的直接反对教会无谬误信理和历史无谬误的事实,也不迂回玩弄偷换概念的把戏,但却试图降格梵二大会的地位,提出牧灵大会非信理大会,可以谬误,而且以“教宗保禄六世本人在1966年1月12日的接见活动中明确表示:会议「避免以特殊方式颁布具有无误性标记的信理」(参看1964年3月6日神学委员会”来证明。似乎言之凿凿。

这个公众号的内容,的确继承了R&R团体内的最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经典谬误。分析如下:

  • 问:牧灵而非信理,就可以谬误吗?答:这说法,第一,毫无逻辑,第二,不属实。 第一,逻辑上,这说法直接是一个类别错误,就好比说,“圆的”与“红的”互不相容,不存在又红又圆的东西。这个说法荒谬的反对“牧灵的”和“信理的”,好像不存在既是信理的又是牧灵的事,这纯属想象。“牧灵的”仅仅意味着“牧者所采取的方法”。牧者所代表的主教或者教宗,其教导权是事实上的首要权力和第一责任,即牧养天主的羊群。所以,在无谬误的教导信仰真理时,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东西不是“牧灵的”。一个“牧灵的大公会议”,若在教导关于伦理和信德时,必然同时也是“信理的”或者“教义的”。 第二,有两份大会宪章的名称,直白的表明它们就是“信理的”,即《Lumen Gentuim教会信理宪章》和《Dei Verbum神圣启示的信理宪章》。所以,号称梵二没有给出任何信理教导的这说法,直接跟大会文献自相矛盾。此外,保禄六在1963年11月30日的自动诏书重申了,牧灵的职务就不能排除教义的训导职责——这是一份很传统的声明
  • 问:他说,梵二没有定义任何教义,所以不符合训导权的定义。答:他良心的神目估计是盲了。梵二文献的二份《信理宪章),或者1964年的大会通知,又或是保禄六的信函等。梵二彻头彻尾的谬误和充满丑闻的教理,涉及到教会本质、教会训导、教会与假宗教的关系,传教活动,当前犹太教的立场与旧约的关系,得恩宠和救恩的方法,等等。这些都属于信仰和伦理的教义范畴。此外,梵二臭名昭著的《信仰自由宣言》彻底违背了教宗庇护九世《谬说要录》,其内容几乎跟受谴责的谬说一字不差,梵二还坚称,人的自然权利来源于人的尊严,是天主的神启。

来学圣教会的真教理吧,因为真教理才是判断对错的标准 : > ◎问:教宗训导万民,为什么不能错误?答:教宗训导万民不能错误,因为是耶稣亲自许的,天主圣神又常保护他,默佑他;故此不能错误。 解说 圣伯多禄是圣教会的根基;故此接他地位的教宗用自权柄教训普天下的教友什么道理当信,什么道理不当信,什么事情有罪或无罪,都是永不能错的。 耶稣说过:「我要给你们打发圣神,他必合你们永远同在;他来了以后,就默启,解说,教训你们各样真实道理」。(若望14:16;16:7,12)。如今你既看出圣教会是永不能错的。那么圣教会引我们走天堂的道路,就不是瞎子领瞎子,实是天主圣神领着我们了。 天主格外给了教宗一个很奇妙的恩典,不论何时,圣教会里若有了不拘什么大小疑惑事,就请教宗分解;教宗是代替天主的,若一分解,自然就差不了。那不是教宗自己个人的本事;是因圣教会里那个看不见的首领。耶稣时常格外地保护那代替自己而又看得见的那个首领教宗,耶稣这样时常保护教宗,是为使圣教会不生异端邪说。这世界上的光景,不能常一样;各国的风俗,也不得一样。光景风俗一变换,就不免要出新光景,或疑难的事情。圣教会里有了疑惑,就请教宗定柄;教宗怎样定了,就是天主定的,也就是天主的命。教友为救灵魂就知道是该怎么样服从教宗。

> ◎问:怎么说「用自己为圣教会首领的权柄」?答:所谓「用自己为圣教会首领的权柄」,是因教宗对于自己本身,也不过是个人,同别人一样;他也能有差错,能说错话,办错事,写错,算错;他也能犯罪。但是教宗,几时正式用那个「教训万民的权柄」,训导天下的教友,就不能有差错。 > ◎问:比如教宗私下同几位主教,商议教会的公事,也都不能有差错吗?答:教宗私下同几位主教商议教会的事,在这等情景之下,都没有正式用圣教会首领的权柄;所以他都能有差错。 > ◎问:为何说「教训天下的教友」就不能有差错?答:「教训天下的教友就不能有差错」这句话,是说教宗为合圣教会定断什么道理规矩,就不能有差错。若能差错,合教会就都跟着他差错了;那时天主万不能准许的。。 > ◎问:何谓「断定」?答:所谓「断定」,就是正式向天下的教友宣布决断某端道理当信,或某样规矩当守。凡教宗正式定断道理规矩,平常加添这一句「谁不信或不守,就被弃绝」。 > ◎问:教宗一人,能不能正式定断道理?答:教宗一人,不必邀请主教们或藉公议会,也能正式定断道理,是不能差错的。但教宗定断道理,平常先请主教们开公议会,使他所定断的道理,在外观上发生更有益的效力。 > ◎问:为何说「定断当信的道理当守的规矩」?答:所说「当信的道理与当守的规矩」,是因为教宗管不着国家和社会的事,也管不着物理和哲学的事;他光接续宗徒管「圣教会」当信的道理,当守的规矩。他几时正式定断这些事件,就不能有差错。比如,「有永远的地狱;教友该当守主日」,教友们就必定要信从。 > ◎问:教宗在定断圣经及「圣传」的真义上,能不能有差错?答:教宗在定断圣经及「圣传」的真义上不能有差错;因为圣经「圣传」这两样,也算是圣教会道理的泉源;所以,与当信的道理相连续的。 ◎问:圣教会里教宗能造新的道理,或更改古时的道理么?答:圣教会里教宗万万不能造新的道理,或更改古时的道理。「天主教」是拿耶稣的道理教训人;没有造新的道理的权柄。所以天主教「信德道理」,都从天主默启而来;一代一代的传下去,直到世界穷尽一点也不更改。 ◎问:归服教宗的天下众主教们,同意讲什么道理,能不能有差错?答:归服教宗的天下众主教们,同意讲什么道理也不能有差错;而且经教宗准行的公议会所巨鼎的道理,也不能有差错。

关于教宗无误、教会无误的教理,还有很多,实在没必要列在本文中。具体详见本站《要理引伸》的圣教会统制部分

多读要理,远离伪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