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并非为实:论教友没有信私启示的本分





眼见并分为实

梵二后,层出不穷的,各种各样的私启示,持续困扰着传统教友。本文就讨论私启示这个主题。

首先术语澄清,“私启示”与被启示的人数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号称见到或经历某超性现象的人有多少,都属于私启示。
“公启示”是指天主赐给圣教会的、使全人类获救恩的神圣启示宝库。公启示随着最后一位宗徒——圣若望——于公元100年去世而终止。
“私启示”,是指在公启示结束后,天主(直接或间接)与人类之间的一切沟通。大多数私人启示涉及至圣童贞玛利亚或耶稣基督的显现。自教会创立,到庇护十二世1958年去世为止,只有十七起圣母显现获得了教会明确或默示的认可。

无论是梵二前教会认可的法蒂玛圣母,或梵二后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未认可“玫瑰圣母”、“秋田圣母”、“默主哥耶 圣母”、“真理书”、“慈母心声”等等,有很多人迷信这些,这些人是“显现主义者”(Apparitionists)。他们沉迷于探究这些所谓讯息的“真正含义”(仿佛人的得救取决于此),甚至在某些方面以这些讯息取代真正的教会教义,只接受前者而排斥后者。

显现、神视,以及它们的成因

在天主教神学中,“神视”(真实的)属于灵魂的内在性质;也就是说,天主在见证者的灵魂中产生某种观念或形象,不借助任何的外在事物。“显现”(真实的)则是指天主使某种事物,通过人的感官被看见——通常(但不一定)在场的其他人也能看到。请注意,我指的是“真实的”神视与显现,因为如神学家 Farges 所说:“真神视是罕见的,但自称见到神视的人却多如牛毛……”(参见 Farges,《神秘现象Mystical Phenomena》,伦敦 Burns, Oates and Washbourne 出版社,1926年,第323页)。一切显现都可归因于三种原因之一:天主、人,或魔鬼。

真显现的见证者,通常是儿童,因为他们较为纯真;此外,神视多发于圣德之人,因为他们的灵魂离全能天主更近,祂能更直接地作用于他们的灵魂。按照 Farges 的说法:“在罪人当中……神视极为罕见,因此有相反的确切证据,否则通常应被视为可疑,并归因于幻觉或魔鬼。”既然世上大多数成年人都属于“罪人”一类,那么来自天主的显现自然也就极为罕见。
从十六世纪直到梵二大叛教这段时间,教会仅仅承认了九次圣母玛利亚的显现是“可信的”。

绝大多数所谓的“见证者”,要么是骗子,要么患有精神疾病。幻觉——无论是由精神分裂症、药物或酒精、脑肿瘤,还是高度暗示性的心理状态所引起——是大多数假显现的来源。群体性歇斯底里症,即一群人表现出类似的生理或情绪症状,也是一种表现:例如遇难的船只幸存者们,似乎一同看见了一艘救援船;同样,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也能“看见”那些假见证者“看见”的东西。
有些情况,例如在默主哥耶(Medjugorje),则是由一些个人持续制造的,号称所谓的显现从未中断过。他们甚至开网店,并组织“圣地”朝圣活动,费用高达数千美元(还“不包括”给导游的小费)。这无疑是典型的行骗行为。

源于魔鬼的显现

首先,了解撒殚“能做”与“不能做”的事情是很重要的。他们不能:

  • 复活死人,因为这意味着在天主最终审判之后,让灵魂重新回到肉身中。天主可以暂缓这样的审判并使死人复活(如拉匝禄等),但撒殚及其魔鬼却不能做到。他们或许可以制造类似的假象,例如让魔鬼进入尸体中,不过这种说法本身也值得怀疑。
  • 创造各种事物,因为实体的创造只能由天主。
  • 知未来、读人心。按照神学家 Delaporte 的说法,魔鬼不知道未来。但是:“纯粹的神体,不受……仅通过有形器官来认识的限制,能同时看到更多事物,也比我们看到得更多。此外,凭借其强大的理智与长久的经验,它能从当前情况中更好地推测未来。最后,它也可以宣布那些它打算亲自完成,或通过那些自愿接受其影响的人去完成的事情。”(《魔鬼》,第70页)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撒殚似乎能够“预知未来”或“读取思想”;但他并不像天主那样真正知晓未来,也无法像全知的天主那样对将发生的事情具有绝对无误的确定性。

他们能:

  • 产生感官上的或想象中的神视
  • 伪造神魂超拔(ecstasy)
  • 瞬间治愈由魔鬼影响所引起的疾病。正如 特尔图良Tertullian 所写:“首先,他们(魔鬼)使你生病;然后,为了制造奇迹,他们开出完全新奇或与通常相反的疗法;接着,当他们撤去有害影响时,人们便以为他们行了治愈的奇迹。”(《基督宗教辩护论》,22章)
  • 模拟奇迹(例如在水上行走、悬浮等)。
  • 通过干扰人的视觉,使人或物看似消失
  • 使人听见声音或话语
  • 使人说出方言(“说方言”)
  • 使某人揭示隐藏或远处的事实

凡是自然或科学能够造成的事,魔鬼在天主许可之下也能造成。(参见《圣经》中的《约伯传》,以及《出谷纪》7:11-12;7:22;8:7;8:18-19;9:11。须注意:法老的术士只能复制梅瑟与亚郎所行的一部分。)既然拥有如此“手段”,魔鬼势力要制造某种显现并不困难。

如何分辨真假显现

我的建议是:除了教会自十六世纪至梵二前认可的那九次显现,应当远离其他所谓的显现。当你听说有关圣母、吾主、天神或圣人的“显现”时,需要警惕以下六个“危险信号”。
其中第一种,是假显现的确切标志,必须拒绝第一类显现,因为天主不可能自相矛盾;祂本身就是真理。其中,第二种同样应当拒绝,否则你可能陷入异端。第三至第六种,至少应当保持暂缓判断真假的态度。以下是这些警示信号:

1. 违背传统信仰或道德的显现

任何宣称与传统信仰和/或道德相抵触的显现,都必须视为虚假。
(例如,Palmar de Troya 曾宣称圣母“未被救赎”,即“未曾被救赎”。这完全误解了“无染原罪”教义,是严重的异端。)

2. 违背梵二以前神学家一致(或普遍)教导的显现

任何与已获认可的、梵二以前神学家一致或普遍教导相矛盾的显现,都应当拒绝,否则可能导致信仰错误。

3. 以“应验的预言”来证明真实性

单凭预言“应验”并不能证明显现真实,因为这也可能出于魔鬼的作为。

4. 含有琐碎甚至奇怪内容的显现

例如某些显现声称所谓“圣母与见证者玩捉迷藏”等。这类内容应引起高度怀疑。

5. 引入新奇教义或异常做法的显现

包括但不限于:

  • 引入新教义(即便不明显违背教会教导)
  • 为吾主第二次降临给出确定或暗示性的日期
  • 所谓“圣母”为物品“祝福”,或要求只带未祝圣的圣物前往某地(例如纽约 Bayside 的“显现”)

6. 见证者本身不具备可信条件

例如:

  • 既非儿童,也非以圣德与理智健全著称的人
  • 显现从不停止
  • “先知”从中获利(例如类似默主哥耶的情况)

总体而言,这些标准旨在提醒人:在面对所谓“显现”时,应当极其谨慎,并以信德与理性加以分辨。

经验证且可靠的显现

与其沉迷于那些未经认可的显现(并且自1958年最后一位教宗 Pius XII 去世后,已不再有具有权威批准新显现的教会层级),不如坚持那些已获得教会正式认可的九大显现:

1. 瓜达卢佩圣母Our Lady of Guadalupe (1531)

1531年,圣母玛利亚在墨西哥城附近的特佩亚克山向胡安·迭戈显现四次。她宣称自己是全人类的灵性之母,并在胡安·迭戈的外衣(tilma)上留下了奇迹性的圣像。

2. 显灵圣牌圣母Our Lady of the Miraculous Medal (1830)

1830年,天主之母在巴黎 Rue du Bac 的仁爱会修女院小堂中三次显现给圣女加大利纳·拉布雷。她展示了无染原罪圣牌(“显灵圣牌”)的设计,这枚圣牌的传播极大地更新了全世界对圣母的敬礼。

3. 拉萨莱特圣母Our Lady of La Salette(1846)

1846年,圣母在法国高山上向两位儿童——11岁的马克西曼·吉罗与14岁的梅拉妮·卡尔瓦——显现。她呼吁悔改、主日罢工,以及停止亵渎天主圣名。

4. 露德圣母Our Lady of Lourdes(1858)

1858年,圣母在法国南部卢尔德的玛萨比耶岩洞向14岁的圣女伯尔纳德显现共十八次。她自称“无染原罪”,印证了教宗 庇护九世 于1854年颁布《Ineffabilis Deus》所定义的信理。当地涌现的奇迹泉水带来了许多治愈。

5. 庞曼圣母 Our Lady of Hope(希望之母)(1871)

1871年普法战争期间,圣母在法国西北部小镇庞曼的天空中向一群儿童显现约三小时。信息逐渐显现:“孩子们,要祈祷。天主终将垂听你们。我的圣子愿被感动。”随后,普鲁士军队停止进攻。

6. 诺克圣母Our Lady of Knock(1879)

1879年,圣母在爱尔兰梅奥郡诺克村庄显现。多位不同年龄的村民看见一个持续约三小时的静默显现:圣母、圣若瑟、宗徒圣若望,以及祭台上的羔羊与天使。

7. 法蒂玛圣母Our Lady of Fatima(1917)

1917年,圣母向三位儿童——露西亚(10岁)、方济各(9岁)、雅琴达(7岁)——显现。她呼吁诵念玫瑰经、为罪人祈祷与补赎、实行首五周六敬礼,并将俄罗斯奉献于其无玷圣心。还赐下“三个秘密”,并发生了成千上万人目睹的“太阳奇迹”。

8. 博兰圣母Our Lady of Beauraing (1932–1933)

1932至1933年冬季,圣母在比利时博兰向一群儿童显现33次。她称自己为“无染童贞”和“天主之母、天上之后”,并呼吁为罪人的皈依祈祷。

9. 巴讷圣母Our Lady of Banneux(1933)

1933年,圣母在比利时巴讷向11岁的玛丽埃特·贝科显现八次。她称自己为“贫穷者之母”,并许诺帮助那些信赖她的贫穷者、病人和受苦者,并说:“如果你相信我,我也会相信你。”

结论

教友没有必须相信任何显现的本分,即便是那些已获得教会认可的显现,也是如此。如果你对某个已获认可的显现怀有敬礼之情,请不要把它当作某种“信条”,也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与他人争论其“真正含义”上。相反,应当阅读教理和被认可的神学家著作,学习教会真正的教导,因为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几乎普遍背教的时代。

至于所谓“新”显现,我的建议是:应当远离。有些显然是骗局(如默主哥耶、Bayside),另一些则极为可疑,因为在梵二之后,我们已不再拥有能够作出最终裁决的教会权威层级。不要让对奇异现象的危险好奇心,削弱你的属灵生活。

当有人试图让你相信某个显现的“真正含义”,或劝你接受某个所谓新的圣母或主的显现时,请记住我们的救主的警告:

“所以,若有人对你们说:‘看,他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他在密室中’,你们不要相信。”
——《玛窦福音》24:26

附录:

就算是教会批准认可真实的显现,也不代表批准了关于显现的一切。例如:拉萨莱特圣母Our Lady of La Salette(1846)的显现是真实的,但是所谓的拉萨莱特圣母预言的秘密,就不一定是真的。甚至是被禁止的。如下:

至圣圣部关于通常所谓“拉萨莱特秘密”的法令

本最高圣部获悉,有些人——甚至包括教会团体中的一些成员——无视本圣部已经作出的答复与裁决,仍然通过书籍、小册子以及期刊文章(无论署名与否)来讨论和研究所谓“拉萨莱特秘密”、其各种版本及其与当前和未来时代的关系;而且,这种行为不仅未经教区主教许可,甚至是违背其禁令而为之。
为遏止这些违背真正敬礼并严重损害教会权威的滥用行为,本圣部命令各地所有信友,无论任何借口,不得以任何方式——无论通过书籍、小册子、文章(无论署名与否),或其他任何形式——讨论或研究上述问题。

凡违反此项圣部命令者:司铎将被剥夺一切尊位,并由当地教长停止其听告解及举行弥撒的职务;若为教友,则在悔改之前,不得领受圣事。

此外,还应受制于以下法令所规定的惩罚:即教宗 良十三 在其关于职务与责任的宪章中,对那些未经合法上级许可而出版宗教书籍者所规定的制裁;以及教宗 乌尔班八世 于1625年3月13日颁布的《Sanctissimus Dominus Noster》法令中,对那些未经教长许可而发表所谓启示者所规定的制裁。

然而,本法令并不禁止人们以“修和之后”(Reconciliatrix),即通常所谓“拉萨莱特圣母”的名号,对圣母玛利亚表达敬礼。

颁于罗马,1915年12月21日。

Aloisius Castellano
神圣罗马及普世宗座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