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tor Aeternus《永恒牧者》第四会期 1870年7月18日

第一号信理宪章 基督的教会

第1821条:

【关于教会的建立与基础】为使救赎工程得以永存,“我们的灵牧和监督”〔伯前 2:25〕愿意建立一座圣教会,如同活天主之家,在其中藉着同一个信德与爱德的纽带,所有信友结合一起。因此,在祂的荣耀被显明之前,祂向父祈求,不仅是为宗徒们,也为那些将因他们的宣讲而信从祂的人,祈求“众人合而为一,正如圣子祂自己与圣父原为一”〔若 17:20 〕。于是,正如父派遣祂一样,祂也派遣自己从世界中拣选的宗徒们〔若 20:21〕;同样,祂也愿意在祂的教会中,牧者与导师“延续至世界的终结”〔玛 28:20〕。

但是,为使主教职本身保持一个而不致分裂,并为使信友大众,籍着彼此紧密相连的司祭们,保守在信德与共融的合一内,祂立了真福伯多禄为诸宗徒之长,使伯多禄成为这双重合一的永恒原则与可见根基,在他的力量上建造起永恒的圣殿,并使教会的崇高因他坚固的信德而高升于天。

由于这妄图推翻教会的阴府之门,从四面八方兴起,并以越来越大的仇恨攻击天主所立的这个根基,为了天主子民的保护、安全与增长,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大公会议的赞同下,阐明关于神圣宗座首位的设立、永存与性质之教义;整个教会的力量与稳固性正存于此。依照普世教会古往今来的信友,全体信友必须信守本教义。同时,也禁止并谴责与之相反的谬误,它们对主的羊群极为有害。

第一章 宗徒之首位设在荣福伯多禄

第1822条:

【反对异端和裂教】因此,我们教导并宣告:按照福音的明证,整个天主教会的最高治理权,确实是由救主耶稣基督立即且直接地许诺并赐予荣福的宗徒伯多禄。因为那位西满——主曾对他说过:“你要称为刻法〔若 1:42〕”——作出宣认之后,即说出:“你是基督,永生天主的子”〔玛 16:16〕,主便对他说了这庄严的话:“西满,约纳的儿子,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启示给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如今我告诉你:你是伯多禄,我要在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会,阴府之门决不能胜过她。我要把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 16:17 起〕。

【反对Richerius等(译注:17世纪法国异端),参见第1507条】而且,复活以后,耶稣唯独将最高牧者和导师的管辖权授予西满伯多禄,托付他整个羊群,说:“牧养我的羔羊”,“牧养我的羊群”〔若 21:15 起〕。这项圣经教导是如此显明,并且天主教会一直以来如此理解,如今却遭到那些恶意见解的公然反对:他们歪曲主基督给祂的教会所设的治理方式,否认基督将真正完整的最高管辖权只托付给伯多禄,高于其他宗徒,无论个人或集体;或者,这最高管辖权并非立即直接赐给伯多禄本人,而是先赐予教会,然后由教会再转交于伯多禄,以他从教会领受的职务身分(译注:谬论在此处强调伯多禄的级别低于教会,而非教会的最高领袖)。

第1823条

【法典】若有人说,荣福宗徒伯多禄没有被主基督立为所有宗徒之首,和现世教会的可见首脑;或说他从耶稣基督那里,直接而立即领受的只是一种最高的尊荣,而非真正完全的最高管辖权,则此人当受绝罚Anathema。

第二章 在诸罗马教宗里,伯多禄首席权得以永续

第1824条

此外,牧者之首,羊群之大牧——主耶稣——在荣福宗徒伯多禄上所建立的事物,为了永恒的救恩与教会长存的益处,必定在教会中常存下去。根据同一位创立者的安排,在伯多禄上所建立的,与磐石上的教会,一起直到世界的终结,坚定不移。

确实,“无人曾怀疑,相反,所有世代都知道:圣洁而最有福的伯多禄、宗徒之首、宗徒之长、信德的柱石、天主教会的根基,是从吾主耶稣基督——人类的救主——那里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而他直到今日,并且永远,都活在他的继任者中,管辖他们并做定断。这些继任者就是罗马圣座的主教——由他所建立并以他的血所祝圣的圣座”〔参见厄弗所大公会议,第112条〕。

因此,按照基督的亲自设立,凡伯多禄宝座的继任者,就持有伯多禄在全教会之上的首位。“因此,真理的安排维持不变,荣福伯多禄在磐石所领受的刚毅中坚守着,从未放弃过导引他所接受的教会。”〔大圣良一世,大讲道 3,第3章〕。因此,“自古以来就总是有必要,使每个教会——也就是各地的信友们——都要归向罗马教会,因为那巨大的首席权”〔圣依勒内,反异端 III,3〕,使得从这宝位中发出“可敬的共融”的法律,遍及所有地方,他们便如同众肢体集合于一个首脑之下,凝聚为一个奥体结构〔圣安博罗削,书信 XI,4〕。

第1825条:

【法典】若有人说:荣福伯多禄的普世教会的首席位要有永远的继任者,并非来自主基督的亲自设立,或并非来自天主神授;或说,罗马教宗不是荣福伯多禄首席的继承人,则此人当受绝罚。

第三章 罗马教宗首席的权力与性质

第1826 条:

【断言首席】因此,依靠圣经的清楚见证,并遵循我们历任前辈——罗马教宗们的,和大公会议的雄辩且明确的定断,我们重申佛罗伦萨大公会议的定义:全体基督信友必须坚信,“宗徒之座与罗马教宗对全世界占首席位;罗马教宗本人是荣福伯多禄——宗徒之长的继承人,是基督真正的代理人,是整个教会和信德的首脑,全体基督徒的导师;吾主耶稣基督曾授予荣福伯多禄的那些完全的权力,都给了他,以牧养、统治、引导普世教会”,正如大公会议的记录与神圣教规中所载。〔参第694条〕

第1827条:

【创新者所否认的后果】此外,我们教导并宣告:罗马教会凭上主的安排,对其他一切人或教会,拥有普通管辖主权;而罗马教宗的管辖权,是真正的、直接的主教权。无论属于任何礼仪,或任何尊位的牧者与信友,无论是个体,还是全部联合,都有圣统从属于他、真正顺服他的义务约束,这不仅体现在属信仰与道德的事上,在涉及普世教会的教律与治理的事上,也是如此。因此,基督的教会,不仅在罗马教宗的护佑下,并因共融的统一与同一信德的宣认,成为同一个至高牧者栈内的同一羊群。——这是天主教真理的教义,任何人若偏离此道,就不能保有信德与救恩。

第1828条:

【教宗与主教的管辖关系】至高教宗的权力,丝毫不会妨碍主教们的普通直接管辖权;主教是圣神所立〔宗徒大事录 20:28〕,继承宗徒位的真正牧者,牧养并治理托付给他们的羊群。恰恰相反,至高的普世牧者,反而确认、坚固并维护他们的权柄。正如大圣额我略教宗所说:“我的光荣就是教会的普遍光荣。我的光荣就是弟兄们的坚固活力。当每一位兄弟都没有被剥夺应有的光荣时,我才真正受光荣。”〔书信,致亚历山大主教优罗吉,卷八,第30章〕

第1829条:

【自由与所有信友沟通】此外,由于罗马教宗治理普世教会的至高权柄,他在履行其职责时,享有自由与全教会的牧者及羊群沟通的权利,以便他在救恩之路上,教导和指引他们。因此,我们谴责并驳斥某种观点,即:有人说,可以合法地阻碍至高元首与牧者、羊群之间的沟通,或将此类沟通从属于世俗权力,主张宗座或属宗座的权柄为教会治理所制定的一切,若未经世俗权力的批准,就没有效力与价值。〔所谓“Placitum regium”,参见第1847条〕。

1830条:

【向最高法官教宗的上诉】既然罗马教宗,因宗徒首席的神权而作为普世教会的首脑,我们也教导并宣告:他是信友的最高法官〔参见第1500条〕,所有涉及教会审理的案件,都可诉诸于他的审断〔参见第466条〕。此外,宗座的判决,其权威无人可超越,因此任何人都不可否认圣座的判决;也不允许任何人对教宗裁决再作重审〔参见第330条起〕。因此,那些人声称可以把罗马教宗的判决上诉到大公会议,好像大公会议的权柄要高于教宗的,偏离了真理正道。

第1831条:

【法典】因此,若有人说:关于信仰与道德,以及普世教会的教律和治理方面,罗马教宗只有监察或指导的职责,没有对普世教会完整至高的管辖权;或者说,他只拥有这至高权力的某些重要部分,而非全部圆满的权力;或者说,罗马教宗对信友和教会的权力,无论他们是单独或联合,都不能普通和直接实施。此人当受绝罚。

第四章 罗马教宗永不谬误的训导权

第1832条:

【公开文献的论证】此外,罗马教宗作为宗徒之长伯多禄的继承人,对普世教会拥有宗徒首席权,其中也包含了最高训导权。圣座始终持守此训导权,整个教会的经验和历次大公会议已予以印证,尤其是东西方教会在信德与爱德中共融时所召集的那些大公会议。

第1833条:

【君士坦丁堡第四次会议的宣告】君士坦丁堡第四次大公会议的教父们,遵循以往大公会议,庄重宣告:“救恩的首要条件是守护正确的信条…。主耶稣基督说过:‘你是伯多禄,我要在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会’〔玛 16:18〕,不可忽略其含义。主所说的真实性也被事实结果所证明:因为在宗座内,天主教信仰一直无瑕地被保存,神圣的教义也常被公布。我们完全不愿偏离圣座的信仰和教导,并希望能蒙受与圣座认定的唯一共融中;基督信仰的坚固性完整而真实地保持在这共融中。”

第1834条:

【参见第171条】此外,根据第二次里昂公会议批准,并且希腊人亦承认:“神圣罗马教会拥有对普世教会的至高且完整的首席权和卓越权;它谦卑而真实地宣认,这大权是吾主亲授给宗徒之长荣福伯多禄的,而罗马教宗就是他的继承人。

第1835条:

正如罗马教会比其他人更负有捍卫信德真理的责任,同样,信德出现的任何有关问题,都必须由罗马教会定断。【参见第466条】

最后,佛罗伦萨大公会议定断:“罗马教宗是真正的基督代理人、整个教会的首脑、全体基督徒之父和导师;主耶稣基督把牧养、统治与领导普世教会的完整权力,在荣福伯多禄内传给了他。”【参见第594条】

第1836条:

【教会的赞同】为了履行这一牧职,前任教宗们总是不懈关注,使基督的救恩真理能传给万民,而他们同等留意的,是确保此真理无论在何处,皆能健全而纯洁地被接受,被保守。因此,世界各地的主教们,无论个人还是主教会议,遵循悠久传统与古代规范的形式,常常把涉及信德的危险报告给宗座,在信德不能失落的宗座这里,才最应是信德损害被修补的地方。

另外,依照时势与需要,罗马教宗们有时召集大公会议,有时审查普世教会的信仰观点,有时依靠地区主教会议,有时采用天主神意提供的其他帮助,来定断出必须坚守的教义——在天主的助佑下,他们认为这些教义与圣经和圣传保持了一致。

因为,圣神应许给伯多禄继承人的,不是让他们藉祂的启示去发明新的教义,而是为了在祂的助佑下,神圣地守护宗徒所传下的启示与信德宝库,并忠实地宣讲之。事实上,所有的可敬教父都热忱的接受宗徒的训导,圣洁的教会圣师也敬重并服从它,他们深知圣伯多禄之位,因救主对宗徒之长所作的神圣许诺,而始终不受任何错误的伤害:“我已为你祈求,使你的信德不至于失落;你一旦回头,就要坚固你的弟兄们。”〔路 22:32〕

第1837条:

因此,天主赋予伯多禄及伯多禄之位继承人,这份真理与永不失落信德的恩赐,好使他们能为所有人的救恩,履行至高的责任:使整个基督羊群远离谬误的毒食,而滋养以天上教义的神粮;消除分裂的机会,使整座教会保持合一,并依靠其根基,坚定地抵御阴府之门。

第1838条:

【无谬误的定义】然而,我们现时代,恰逢最需要这宗徒职的有益功效时,却发现不少人贬抑它的权威,我们认为极有必要庄严地重申这项特权——即独生天主子以祂至高的牧职所愿意赋予的。

因此,我们忠实地持守自基督信仰开始所传下的传统;为光荣救主吾天主、为举扬公教信仰、为基督子民的救恩,并在神圣大公会议的批准下,我们教导并解释:这条信理乃是天主启示的——当罗马教宗“以圣教会宗座的权柄”(ex cathedra)发言,即当他履行普世基督徒的牧者与导师的职务,凭最高的宗徒权柄,给普世教会定义涉及信德或道德的教义时,由于许给荣福伯多禄的神助,他享有无谬误性;即神圣救主愿意祂的教会在定断信德与道德时所具备的无误性。因此,罗马教宗的这种定断本身即是不变的,不依赖于教会的同意。

第1840条:

【法典】若有人胆敢否定我们的这一定断(愿天主阻止!),他应受绝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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