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教宗庇护第九在1864年发表的这篇通逾,对如今陷入在梵二假教会当中的天主教徒来说,是及其陌生的,甚至有人读完会有隔世的感觉。这还是他们心中的所以为的那个天主教会吗?答案是:通逾里说描述的,才是真正天主教会,真正天主教宗,所应该有的样子。这才是本网站一再所说,真天主教是唯一真理,而唯一真理应该有的样子。
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花花现代社会,其雏形已经在180年前形成,那时共济会刚刚从潜伏状态转为半公开状态。庇护第九那时候的欧洲,已经是基督教社会的末期。然而,无论世俗社会发生什么改变,圣教会依然永远不变,直至世界末日那一天,全世界被大火焚毁炼净。
一、多神论、自然主义论和绝对理性主义论
1. 不同于这个宇宙的,至高的,全智的,全知的神性存在,是不存在的,并且天主就等同于万物的本性,也会发生变化改变。在效果上,天主是在世界中,在人类中被创造出来的,万物都是天主,万物内都有天主的本质,天主与这个世界是相同的一个,因此,神体与物质,必要性与自由,善与恶,正义与不正义等等,都是一样的,都是一个。——出自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2. 天主对人类、对这个世界的一切行动都应该被否定。——同上
3. 完全不提及天主,真理与谬误,善与恶的唯一裁定者是人类理性;人类理性是自己的法律,并且,依靠着人类理性的自然力量,足够保护人类和民族的繁荣安康。——同上
4. 宗教的全部真理,都出自于人类理性的内在力量;从此,理性就是最高标准。靠着理性,人类能且应该得到每一种真理的全部知识。——同上。以及通逾《Qui pluribus》1846年11月9日
5. 天主神启是不完美的,因此是一种连续但含糊的进程,其程度与人类理性的前进相互呼应。——同上
6. 基督信仰相反于人类理性,而天主神启不仅无用,而甚至对人类的完美化是有害的。——同上
7. 圣经里出现的先知和奇迹,是诗歌的小说话,基督徒信仰的奥迹,则是哲学研究的结果。新旧约的篇章里,包含着神话捏造,耶稣基督本身就是一个神话。
二、 温和理性主义
8. 如同人类理性被置于宗教本身同等的地位,所以神学必须以如哲学相同的方式处理。——训谕《Singulari Quadam》1854年12月9日
9. 基督教全部的信理都毫无差别的是自然科学或哲学的研究对象;并且,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被启蒙的人类理性,以其自有的自然力量和自然原则,甚至能获得最难理解信理的真科学,仅仅只需要让这些信理作为理性本身的考察对象。——至慕尼黑总主教的信《Gravissimas inter》1862年12月11日,以及《Tuas libenter》1863年12月21日
10. 因为哲学家是一件事,而哲学又是另一件事,所以,哲学家有权利和责任,使自己服从于他已证明是真理的权威之下;但是哲学决不能,也不应该服从于任何这样的权威下。——同上,1862年12月11日
11. 教会不仅绝不应该对哲学做任何判断,而且应该容忍哲学的错误,让它自我纠正。——同上,1863年12月21日
12. 宗座与罗马教会的法令,妨碍了科学的真正进步。——同上
13. 过去经院博士用来研究神学的方法和原则,已经不适用我们时代的需求和科学的进步了。——同上
14. 研究哲学时不应考虑任何的超性神启。同上
三、 宗教无差别主义,无教条主义
15. 每个人都有自由信仰和宣扬其在理性之光指引下认为正确的宗教。——出自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和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51年6月10日
16. 人类可以通过信奉任何宗教来找到永恒救恩之路,并得到永恒的救恩。——通逾《Qui Pluribus》1846年11月9日
17. 对那些彻底不在基督真教会之内的人们,我们至少应抱有永恒救恩的美好希望。——通逾《Quanto Conficiamur》1863年8月10日
18. 誓反教不过是真正基督教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跟天主教会一样都能取悦天主。——通逾《Noscitis》1849年12月8日
四、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秘密社团(译者:指共济会)、圣经协会、Clerico自由主义协会
在最严峻的时候,这类型的思想毒害经常受到谴责。如:通逾《Qui Pluribus》1846年11月9日、训谕《Quibus Quantisque》1849年4月20日、通逾《Noscitis et nobiscum》1849年12月8日,训谕《Singulari quadam》1854年12月9日、通逾《Quanto conficiamur》1863年8月10日
五、 涉及教会和教会权利的谬误
19. 教会不是真正且完美的社会,全然不是,而且教会的神圣创立者也没有授予教会属于她自己的合适且永久的权利;而是由世俗政权来规定教会的权利,及这些权利的行使范围。——训谕《Singulari quadam》1854年12月9日
20. 如没有世俗政府的同意和允许,则教会权力不应该行使。——训谕《Meminit unusquisque》1861年9月30日
21. 天主教会没有权力做出“天主教会是唯一的真宗教”这一信理定断。——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61年6月10日
22. 天主教老师和作者严格遵守的义务,要限制在那些被教会无误定断过的为全面信仰的信德教理上。——至慕尼黑总主教的信《Tuas libenter》1863年12月21日
23. 罗马教宗和大公议会已经超出了他们权力的界限,并篡夺了君主们的权利,甚至在定断伦理和信仰的事务上犯了错。——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61年6月10日
24. 教会没有使用武力的权力,也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世俗权力。——宗徒书信《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25. 除了主教职固有的神权,由世俗政府授予的临时世俗权力,无论是明确的或默示的,均可由世俗政府认为的恰当时而撤销。——同上
26. 教会没有合法且天然的财产获取权和所有权。——训谕《Nunquam fore》1856年12月15日,通逾《Incredibili》1863年9月7日
27. 罗马教宗和教会圣职人员,要绝对被排除对任何一项世俗事务的管理和主导之外。——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28. 没有政府的允许,主教甚至连发行宗徒信函都是非法的。——训谕《Nunquam fore》1856年12月15日
29. 罗马教宗赠与的恩惠应被视为无效,除非这些恩惠是通过世俗政府的渠道而获取的。——同上
30. 教会和教会圣职人员的免除权来源于民事法律。——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61年6月10日
31. 为处理神职人员涉及到世俗事务而设立教会法庭或法院,无论涉及民事还是刑事,都必须废除,无需咨询圣座,甚至可以无视其抗议。—— 训谕《Nunquam fore》185年12月15日、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
32. 神职人员免兵役免参军的特权应被废除,且不违反自然权利和自然平等。此等废除应被成为社会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在以自由主义政府为框架的社会中。——至蒙雷阿莱教区主教的信《Singularis nobisque》1864年9月29日
33. 管理和指导神学问题,并非唯独属于教会,不是教会恰当的或固有的治理权利。——则,甚至能获得最难理解信理的真科学,仅仅只需要让这些信理作为理性本身的考察对象。——至慕尼黑总主教的信《Tuas libenter》1863年12月21日
34. 有些教导把教宗比作君主,在普世教会内可以随意作为。这都是在中世纪流行的教义。——宗徒信函《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35. 若有大公会议法令,或所有人的行为,将教宗权力从罗马城主教转移到其他城市或者其他主教,那么这是不能阻挡的。——同上
36. 国家级大公会议做出的决议,不容许任何的后续讨论,而且民政当局可以将此原则作为其行为的基础。——同上
37. 可以创建退出罗马教宗权威并与其彻底分裂的国家教会。——训谕《Multis gravibusque》1860年12月17日
38. 罗马教皇,以及其独断专行,造成了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的分裂。——宗徒信函《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六、 关于世俗社会本身,以及世俗社会与教会关系的谬误
39. 国家是一切权利的源头,被赋予了不受限制的特定权利。——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40. 天主教会的教导敌对于社会的利益和福利。——通逾《Qui pluribus》1846年11月9日;训谕《Quibus quantisque》1849年4月20日
41. 任何世俗政权,哪怕由异教人掌控的政权,对一切宗教事务也有间接的否决权。因此,世俗政权不仅拥有被称为“exsequatur执法”的权利,而且拥有被称为“appellatio ab abusu滥用申诉”的申诉权。——宗徒书信《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42. 在教会法与世俗法律有冲突时,世俗法律胜过教会法。——同上
43. 无需罗马教宗同意,甚至可以无视罗马教宗反对,世俗政权有权力撤销,废除与罗马教宗签署的关于天主教会豁免权的任何政教协议。——训谕《Multis gravibusque》1860年12月17日;训谕《In consistiriali》1850年11月1日
44. 世俗政权可以插手关于宗教、伦理和牧灵等事务;因此,世俗政权可以定断教会对良心的指导。甚至,世俗政权有权利制定关于管理圣事,领受圣事的法规。——训谕《In consistiriali》1850年11月1日
45. 基督教国家公立学校的全部管理,培养神职的修院除外,都应属于,并服从世俗政权,其他任何权力组织无权干涉纪律、教学管理,学位授予,教授资格等事务。——训谕《Quibus Iuctuosissimmis》1851年9月5日;训谕《In consistiriali》1850年11月1日
46. 此外,就算在教会修院里,教学法也必须世俗政权的安排。——训谕《Nunquam fore》1856年12月15日
47. 公民社会的最优理论,要求为人民各阶级的子女开放大众学校,并且,给年轻人传授哲学和文学的任何公立学校,都应从天主教会的权威、控制和影响中解放出来,并应彻底服从世俗权力和政治权力,并要依据统治者的喜好和当代社会的流行观点。——至Freiburg总主教的书信《Cum non sine》1864年7月14日
48. 天主教徒可以批准跟天主教会权力、天主教信德没有关系的教育系统,只教授自然事物的相关知识,或至少教授以世俗生活为目的的相关知识。——同上
49. 世俗权力可以阻止教会主教和信众自由地与罗马教宗双方交流通信。——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50. 平信徒构成的权威组织拥有推荐主教人选的权利,而且在他们接受宗座批准信以及其他合法任命之前,可以要求他们先行管理教区之职。——训谕《Nunquam fore》1856年12月15日
51. 更有甚者,平信徒政府有权利剥夺主教的牧职,并且在有关主教教区设立和任命主教事上,政府不受罗马教宗的约束。—— 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51年6月10日。
52. 政府有权利修改教会规定的男女修士入会年龄;也可以禁止全部修会没有取得政府允许时不得发最终誓愿。——训谕《Nunquam fore》1856年12月15日
53. 现行涉及到修会权利和义务的、保护修会的法律应予以废除;另外,世俗政府应协助那些愿意放弃修道责任和入会誓言的修士修女。政府还可以取缔上述修会,以及教区学院机构和辅助善会,甚至是教区神职俸禄,并将其财产和收入置于民政当局的管理和支配之下。——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Probe memineritis》1855年1月22日,《Cum saepe》1855年7月26日
54. 国王与王公不仅免受教会法的制约,而且在涉及到统治权的问题上,要高于教会。——谴责 《Multiplices inter》1851年6月10日
55. 教会与国家政府应该相互分离。——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
七、 关于自然伦理和基督教伦理的谬误
56. 关于伦理道德的法律,不需要服从天主神律。人类法律应符合自然法律并服从天主神律的权力,这是完全不必要的。——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57. 哲学类学科、伦理道德和民法,都应该且必须远离天主的神权和天主教会的权柄。——同上
58. 力量除了来源于物质,不承认有其他来源,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积累和增加财富以及满足快乐中,才能有正直和优异的伦理道德。——同上;通逾《Quanto conficiamur》1863年8月10日
59. 权利存在于物质性的事实中。人类的一切义务都是空话,人类的一切事实都具有权利的效力。——训谕《Maxima quidem》1862年6月9日
60. 权威只是物质力量的数量和加总,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同上
61. 一个不义之行为如果成功做到了,那就没有伤害权利的神圣性。——训谕《Jamdudum cernimus》1861年3月18日
62. 所谓的不干涉他人内政和行为的原则,应当得到宣扬和遵守。——训谕《Novos et ante》1860年9月28日
63. 拒绝服从合法的君主,甚至反抗君主,都是允许且合法的。——通逾《Qui pluribus》1864年11月9日;劝谕《Quibusque vestrum》1847年10月4日;《Noscitis et Nobiscum》1849年12月8日;宗徒书信《Cum Catholica》
64. 以爱国的名义,违反一切郑重的誓言,以及任何违反天主永恒法律的可憎邪恶事,不仅是无可指责的,而且更是合法且应高度赞美的。——劝谕《Quibus quantisque》1849年4月20日
八、 关于基督徒婚姻的谬误
65. 基督把婚姻的尊严提高到圣事的程度,这一教义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宗徒书信《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66. 婚配圣事仅仅是双方婚姻契约的附属品,与契约本身相互分离,而且婚配圣事本身,只独存在于婚配降福中。——同上
67. 根据自然律,婚姻之纽带并非不可解除;民政当局的法令可以批准许多离婚案子。——同上;训谕《Acebissimum》1852年9月27日
68. 教会没有权力为婚姻设置阻碍,取消婚姻阻碍的权力属于民政当局。——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51年6月10日
69. 婚姻的阻碍,教会在黑暗的中世纪时,借国家的权力,而非她自己的权利开始设立的。——宗徒书信《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70. 特伦多大公会议法典中,关于绝罚那些否认教会有设置婚姻障碍权利者的规定,不是天主教信理,也必须理解为借用国家的权力。——同上
71. 由特伦多大公会议所制定的庄严婚姻圣事的形式,即使面临无效的惩罚,也无法约束世俗法律所规定的新形式,根据特伦多标准的无效婚姻,在世俗法律新形式下为有效。——同上
72. 教宗博义八世Boniface VIII是第一位,宣告晋铎时所发的洁德愿使得婚姻无效。——同上
73. 基督徒之间的真正婚姻圣事,也可以由纯粹的民事契约效力产生;基督徒之间的婚姻契约永远是圣事,或,如果婚姻不是圣事则不存在婚姻契约,这些说法错误的。——同上;给Sardinia国王的信1852年9月9日;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Multis gravibusque》1860年12月17日
74. 有关婚姻的诉讼和婚姻的订立,依其本质,属于民事法庭管辖。——通逾《Qui pluribus》1846年11月9日;谴责《Multiplices inter》1851年6月10日,《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训谕《Acerbissimum》1852年9月27日
九、 关于教宗民事权力的谬误
75. 在精神性权力和世俗权力的相容性问题上,基督教的子民和天主教会在其内部存在着分歧。——《Ad Apostolicae》1851年8月22日
76. 废除罗马宗座拥有的世俗权力,那将会对教会的自由和繁荣做出最大程度的贡献。—— 训谕《Quibus quantisque》1849年4月20日,《Si semper antea》1850年5月20日
十、 关于现代自由主义的谬误
77. 今日,把天主教奉为国家唯一的宗教,排除其他形式的朝拜仪式,已经不合时宜了。——训谕《Nemo vestrum》1855年7月26日
78. 从此,某些天主教国家制定法律,允许前来移居的人应能享受在公开的践行他们自己特有的宗教朝拜活动,这是聪明的做法。——训谕《Acebissimum》1852年9月27日
79. 此外,赋予人人任选宗教朝拜形式的民事自由,以及公开表达任何意见想法的民事自由,能轻易地造成人民伦理道德和思想地败坏,并滋生宗教无差别主义的瘟疫,这是一种谬说。——训谕《Nunquam fore》1866年12月15日
80. 罗马教宗能够,并且应该让自己逐步地接受自由主义和现代文明…——训谕《Jamdudum cernimus》1861年3月18日
不仅信德教导我们,而且人类理性也证明了,事物存在着双重秩序,因此,我们必须区别尘世的两种权力,一种权力源于自然,为世俗事务和人类社会的安宁提供秩序;另一种权力源于超性,适用于天主之城,也就是基督的教会,这是天主圣意为了灵魂的救赎而设立的……这种双重权力的责任,是天主以明智的方式所命令的(玛窦22:21,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因为凯撒的归凯撒这条,也是出于天主,因为凯撒虽然伟大,但他仍然比天堂小。当然,教会绝不会违背这条神圣法律,教会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教导信友们要尊重教会这不可冒犯的最高权柄以及教会的世俗权利….
……可敬的兄弟们,你们足够清晰地看到,在上述欧洲地区,天主教徒面临的悲哀且危险的状况,与之相比,美洲的情况和环境并没有更好,那里许多地方都敌视天主教徒,他们那里许多地方政府号称要以行动抵制天主教信仰。实际上,过去的几年以来,有一场针对教会的残酷战争,罗马教宗的机构和权利一直被践踏中……可敬的弟兄们,我们这个时代的这场针对天主教会的大战是令人吃惊的。但是,如果任何人懂得了敌人这些组织宗派的本质、渴求和目的的话,不管他们被称为共济会或者别的什么名字,并且,如果任何人把教会在世界各地所受到攻击的组织性、广泛性和本质与在其相比较的话,就能毫无疑问地认识到,教会遇到的不幸,一定要归咎于这些组织的骗局和策划组织。是这些撒殚的会堂,聚集了反对基督教会的军团,并发挥着力量。我们警觉的前辈们,起初还在以色列时,就已经对各国各君王们斥责了这些事,并在历史上反复谴责,我们从未疏于我们的职责。那些本来可以避免这种致命瘟疫的人如果对教会的最高牧者有更多的信任就好了!但是,这瘟疫隐藏在曲折的地洞中蜿蜒前行……用精明的欺诈手段欺骗了许多人,终于到了从藏身之处猛然地以胜利且强大的主人面目出现。由于众多的人为这瘟疫摇旗呐喊,这些邪恶团体认为他们已经成为世界的主人,他们几乎已经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他们在某些国家已经获得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也就是权力,他们大胆地利用他们所获权力和权威的帮助,试图使天主的教会遭受最残酷的奴役,破坏其赖以生存的基础,玷污其辉煌的品质;而且,还要经常打击她、摇晃她、推翻她,如果可能的话,让她从地球上完全消失。事情就是这样,可敬的兄弟们,尽一切努力保护你们托付给你们的信友,免受这些宗派的阴险感染,拯救那些不幸加入这些宗派的人免于丧亡。那些无论是被骗还是策划欺骗的,他们毫不犹豫地相信这些阴暗组织只是以社会利益、进步和互惠互利为目标,要把他们曝光给天下,要攻击他们的阴险计划。要经常向信友解释并把教宗关于这个问题的宗座宪章深深地印在他们的灵魂中,并教导他们,共济会不仅在欧洲,而且在美洲以及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受绝罚。
至普鲁士的总主教和主教们,关于天主教会所面临的政府迫害…
但是,尽管他们(抵制迫害的主教们)应受到赞扬而不是怜悯,但对主教尊严的蔑视、对教会自由和权利的侵犯、以及对这些教区甚至对普鲁士王国其他教区的压迫和虐待,都要求我们,尽管我们的功劳微薄,但因天主赋予我们的宗徒职责,我们抗议造成如此巨大邪恶并使人担心还有更大邪恶的法律;并且只要我们还能以神圣法律的神权这样做,我们就会为教会维护被亵渎暴力践踏的自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以本信来履行我们的职责,向所有相关的人和整个天主教世界公开宣布,这些法律是无效的,因为它们绝对违背了教会的神圣宪章。事实上,涉及神圣牧职的事,吾主并没有任命本世纪的权贵来管,而是任命圣伯多禄来掌管,祂委托圣伯多禄喂养祂羊群,无论是绵羊还是山羊;因此世界上任何权力,无论多大,都不能剥夺那些为牧养天主教会而由圣神任命的主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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