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当今谬误 Quanta Cura》通牒 庇护九世 1864 年
张保禄 试译
致一切与宗座保持恩宠与共融的宗主教、首席主教、总主教及主教:
可敬神昆:谨致问候,并颁赐宗座遐福。
1、 主基督亲自把落在荣福宗徒之长伯多禄身上的牧养大小羊群之职份与使命,托付给罗马教宗们。吾人前任,以何等关怀与警醒,辛苦地以信德之言与有益的教义养育整个羊群,保护免于毒牧草,从未停止;这一点,众人皆知,尤其是你们,可敬神昆们。
的确,吾人前任,作为正义的维护者,格外关切灵魂得救,心里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即通过牧函与宪令,揭露并谴责一切异端与谬误。它们违背了我们的神圣信仰,教会教义,道德的纯正,并危害人类永远救赎;它们屡屡激起猛烈的风暴,使教会与国家同遭悲惨的创伤。
因此,吾人前任,凭着宗座的坚毅,始终不断地抵抗邪恶人的可憎图谋。他们好似海中的狂浪,翻腾着自己可耻的泡沫,口中许诺自由,自己却是腐败的奴隶;他们企图以欺骗性的观念和与巨毒的作品,摧毁公教信仰与公民社会的根基,从人类中消除一切德行与正义,败坏人心,尤其毒害没有经验的青年,引他们落入谬误的陷阱,最终将他们从天主教会的怀抱中撕裂出去。
2、 可敬神昆,你们深知,吾人刚被提上伯多禄之位(这确实是出于天主上智隐秘的安排,绝非我们自身的任何功劳),灵魂怀着痛苦,就见到了由众多邪恶观念掀起的可怖风暴;还见到,源出众多谬误的沉重灾祸,怎样哀叹都不足以表达,正在基督徒中四处蔓延。
因此,以吾人的宗徒职份,追随前任教宗的芳标,我们大声呐喊:在多封通谕里、在枢密会议中的多次训谕中,以及在其他宗座信函中,我们谴责了这个不幸时代的主要谬误;激发了你们可钦佩的主教警醒心;并且我们一再告诫和劝勉所有至爱的教会儿女,要他们完全厌恶并远离这可怕的瘟疫。尤其是,1846 年 11 月 9 日 的第一封通谕中,以及枢密会议的两篇训谕—— 1854 年 12 月 9 日和 1862 年 6 月 9 日——我们谴责了当今盛行的骇人观念;它们造成了巨大的灵魂丧亡,并对世俗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它们不仅严重反对天主教会,还反对公教教义和公教权利,也违背天主铭刻在一总人心中的永恒自然法则,违背正确的理性;几乎所有其他谬误,都源于此。
3、 尽管吾人多次谴责此类首要谬误,但鉴于圣教会事业、灵魂救赎,及人类福祉,都完全要求吾人再次唤起你们的牧灵关切,铲除上述谬误涌出之邪见。尤应憎恶此等颠倒错乱之邪见,因其终向是:阻挠,甚至剥夺圣教会自由施行的影响力;圣教会的这等影响力,直到世界末日不仅存在、还是健康有益的;不仅施于私人,也施于国家、民族,和他们的君王。此等邪见,还试图破坏圣教会与国家之间彼此和谐的合作与协商;一向证明,圣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和谐与协商,对宗教利益与世俗利益,都证明是有利有益的。[1]
可敬神昆,当今时代,许多人把所谓“自然主义/本性主义”这一亵渎而荒谬的原则,应用于世俗社会,宣称:“公共社会的最佳体制,以及公民的进步,要求治理人类社会,不需宗教的存在;至少,不去分辨真假宗教。”并且,他们违背《圣经》、教会和教父们的教导,妄言:“公共社会的最好状态,就是公权力没有责任去约束惩罚冒犯天主公教者,除非出于社会和平。”
这种全然错误的社会治理观念,产生了对圣教会与灵魂得救最致命的谬见;吾人前任额我略十六世称为“疯狂”。[2] 即:“良心与钦崇的自由,是每一个人的个人权利;每个正当建立的社会,应立法确认并保障;并且,公民享有绝对言论自由,任何权柄不能限制——圣教会或世俗权柄,他们能口头、出版或任何其他方式,公开表达任何一种观念。” 然而,他们的鲁莽主张,却没有思考、和意识到所宣讲的,乃是“毁灭的自由”。[3] 并且,“如果永远允许人类享有完全自由的辩论空间,那绝不会缺少那种胆敢背逆真理、相信人类智慧的华丽迷惑言辞者;然而,主耶稣基督却教导,基督徒的信德与智慧应当何等谨慎地避开这种极其有害的空谈。”[4]
4、 一旦公共社会排除了宗教,否认了天主的启示教义和权威,正义与人权观念的真含义便随之昏暗、丧失;赤裸裸的物质强力,取代了真正正义、合法的权利。于是乎,由健全理性得出的最确定原则,被某些人彻底忽视,遭受轻蔑,他们妄称:“人民的意志——无论是通过公共舆论,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的——构成至高无上的法律,不受天主的或某个人的约束;在政治秩序中,事实一旦即成,便具有权利的效力。”
***当人类社会与宗教和真正正义之间的纽带被解除掉后,事实上人类社会便只剩下一个目标,攫取累积财富,没有任何其他目标;人类社会的行为,只服从毫无节制满足私欲私利一条原则,不再遵循任何其他法则;这结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此,这类人仇恨迫害公教修会团体,哪怕这些修会对基督教王国、文明开化与学术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们高声叫嚣,“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允许这些修会存在”,又给异端者的诽谤喝彩。吾人前任庇护六世明智地教导说:“国家废除修会,是国家的损失——修道人原本在国家里公开宣传并实践福音;也损害了教会所称许的、符合宗徒教导的生活方式;还损害了那些卓越的、写进弥撒经文里的会祖,因为他们创建修会,并非出于自己的私意,乃是因了天主启示。”[5]
这些恶人还亵渎地主张,禁止公民和圣教会“为了践行基督徒爱德,公开哀矜穷苦人”;并应当废除圣教会的主日和瞻礼日罢工不许作活的法律。他们用欺骗的借口,声称送哀矜给穷苦人,以及罢工不许作活的法律“违背了最完善的公共经济原则”。
此外,他们不满足于把宗教从公共社会中剔除,还企图将宗教逐出个人家庭。他们散布宣扬“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致命谬误,断言:“家庭或家庭组织,其存在的原则是人定的民法;所以,父母对其子女的一切权利,尤其教育权,也完全依赖于民法。”
这些狡诈之人的亵渎观念与密谋,意图从青年人的教育教导中,彻底清除公教的有益教导与影响;使柔嫩而易塑的青年心灵,受有毒谬误与恶习感染,而败坏。因为,这些邪恶人所作的上述一切,如混乱天主事与世俗事、颠覆社会正当秩序、废除一切人法与神法权利等,他们所有的邪恶计谋、手段与努力,都倾注在欺骗并败坏缺乏警惕的青年身上,他们把全部希望寄托于腐化青年。所以,他们不停攻击教区司铎与修道司铎;历史的确凿见证,清楚表明正是从他们那里,基督宗教、文明与学术获得了丰厚的益处;但狡诈人却宣称:“神职人员敌视科学与文明的真正有益进步,应当禁止担任教导青年人的职责。”
5、 同时,早被多次谴责邪恶新说,又被一些人死灰复燃,他们狂妄的宣称,教会和教宗要服从世俗政权的意志,并否认教会与教宗对外在事务的所有权利,完全不顾教会及宗座的至高权威是基督亲自赋予的。他们大言不惭地说:“若非由世俗政权颁布,否则教会的法律对良心没有约束力;罗马教宗就宗教与教会事务所作的一切行为与法令,需要世俗政权的认可与批准,至少需要表示同意;宗座宪令[6]——其中谴责秘密社团(不论这些社团是否要求宣誓保密),并以绝罚制裁那些参与或庇护此类社团的人——在那些由世俗政府容许此类结社存在的地区,不具任何效力;特利腾大公会议及罗马教宗对那些侵犯并霸占教会权利与财产者所宣布的绝罚令,混淆了神性秩序与世俗秩序,绝罚目的只是追求世俗利益;信友如何使用世俗财物,教会无权以法令约束;教会无权用世俗手段制裁违反教会法律者;并且,依据神学与公法的原则,世俗政府可以主张并要求享有教会、修会团体以及其他宗教机构财产的所有权。”
他们无耻地公然宣扬异端原则,乖谬见解和谬误之源头,说:“教会权力不是源于天主的权利,不是独立的,有别于世俗权力的;若要维持教会权力的独立和区别,那教会就必然会侵犯并篡夺世俗权利。” 我们不能对这些狂妄保持沉默。
他们亦不能忍受健全教义,还居然主张:“若教宗宣布的定断和法令只涉及教会权利、教律和整体利益,但不触及信德与伦理的,教友如果拒绝接受服从,在不损害宣认天主教信德的情况下,就不算犯罪。”然而,没有人会看不清、会不明白:这种主张何等严重违背天主教信理——即:吾主耶稣基督亲自从天主那里,赐给罗马教宗以牧养、治理、引导整个普世教会的圆满权柄。
6、 处在如此严重败坏的错谬观念包围中,吾人牢记宗座本分,对我们神圣的信仰、健全的教义,以及天主所托付的灵魂得救而深表关切;同时也关怀人类社会本身的福祉。为此,我们以宗座权柄,驳斥、禁止、谴责本通谕中逐一提及的谬说与邪恶教义;并且我们命令:愿公教子民们,彻底持守这些谬说与邪恶教义是已受驳斥、禁止并谴责的。
7、 另外,可敬神昆,你们非常清楚,当今时代,那些憎恨真理与正义、圣教会最凶恶的敌人,欺骗百姓、恶意造谣,在全世界散布有毒书籍、小册子与报刊,传播各种亵渎教义。你们同样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些人受撒旦的推动与蛊惑,已经堕落到不以否认吾主耶稣基督为耻的地步,邪恶顽固地攻击祂的天主性。在此,可敬神昆,你们应得极大的实至名归的赞扬,因为你们不曾懈怠,尽热忱的主教牧职,反对这巨大的亵渎。
8、 因此,在本通谕中,我们再以深切爱德向你们致言。你们既然被召叫受吾人的关怀,在吾人承受诸多沉重忧患之中,你们的卓越信德与虔诚,你们与宗座紧密相系的爱情、忠诚与尽责,竭力而勤勉地履行主教职务,是吾人的最大喜乐与慰藉。
我们期望:你们拿起“圣神之剑——天主圣言”,并因吾主耶稣基督的恩宠,而得坚强,关切、照顾托付于你们的信友,使他们“远离有害的空谈,因为这些并非耶稣基督所培植的,既不是祂父的园圃”。[7]
要反复教导信友:倾注于人的真正幸福,都源于我们崇高的宗教,教义和行实;“上主天主的子民,才是真正幸福的”。[8]
要教导:“一国立国之根基,是天主宗教;[9] 并且,假如认为,出生获得了自由意志就已足够,无需再寻求上主;换言之,如果忘记了造物主,炫耀自己的自由,就是背弃祂的主权。这是最致命的、趋向覆灭、暴露于一切危险之中的做法[10]”
也不要忘记教导:“天主赏赐君王权,不仅为治理世界,更是为保护圣教会”;[11] 正如吾人极其明智且勇毅的前任——圣斐理斯——曾教导皇帝芝诺那样,君主应当“允许天主教会施行她的法律,不容任何人反对她的自由。毫无疑问,这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涉及天主事,他们应当依照天主的安排,使君王的意志服从基督的司祭,而不是凌驾其上。如此,则君王的益处与荣耀更大,无其他可比。”[12]
9、 可敬神昆,无论何时,当下尤为迫切,当教会与公共社会同遭重大灾难,陷入反对公教权益和宗座的阴谋,被谬误的汹涌洪流中时,我们更要满怀信赖地走近恩宠的宝座,好能获得仁慈蒙受助佑。
因此,要激发全体信友的虔敬之心,并联合你我,以最热切最谦卑的不断祈祷,向仁慈与光明之父恳求呼号;并且在圆满的信德中,常常投奔吾主耶稣基督——祂以自己的宝血把我们赎于天主;又要恒心而恳切地恳求祂那至最甘饴之圣心——这圣心燃烧着对我们最炽烈爱火的祭献——使祂以自己爱情的纽带,把万有吸引归向自己;并使所有因祂圣爱灼然人,都能按照祂的圣心,度一个相称的生活,在一切事上取悦天主,并在一切善工上结出果实。
毫无疑问,远离一切污秽心的祈祷,更能中悦天主,吾人以宗座的慷慨,向基督信友开启那托付于吾人管理的天上宝藏;好使信友热切于真正的虔敬,并以告解圣事,洁净罪过,从而能以更大的信赖,向天主倾吐他们的祈祷,并获得祂的仁慈与恩宠。
10、 凭借本函,并依宗座的权柄,我们赐予普世天主教会内所有并每一位信友,禧年全大赦;限于于 1865 年内为期一个月,不得延长。其具体时间,应由你们——可敬神昆——以及各地合法教长,依照同样的方式与形式来确定;正如本宗座任期伊始,曾借着一封宗座简函,赐予此项大赦一样。该简函日期为 1846 年 11 月 20 日,致你们全体主教品位成员,开首语为 《Arcano Divinae Providentiae consilio》,并且连同我们在该函中所授予的一切相同权限。
我们愿意:此大赦应当遵守上述简函所规定的一切事项,并排除那些其中声明应予排除之情形。并且,我们颁赐本全大赦,并未顾及有其他相反规定的情况下,甚至还有一些值得逐一提及,且明确废止的规定。为使一切疑虑与困难得以消除,我们已命人将上述书信的一份副本寄送给你们。
11、 “让我们恳切祈求吧,”可敬神昆,“要从我们内心深处、并以我们整个心神,恳求天主的仁慈;因为祂亲自应许说:‘我决不从他们那里收回我的仁慈。’让我们求,就必得;如果因我们曾严重得罪,而使所求的应允有所迟延与缓慢,那么就让我们敲门;因为凡敲门的,必为他开启——只要我们以祈祷、叹息与眼泪来敲门,并且在其中恒心坚持、持之以恒;并且,只要祈祷是同心合意的……让每一个人向天主祈祷时,不仅为自己,也要为所有弟兄祈祷,正如上主亲自教导我们那样。”[13]
但为了使天主更乐意俯允我们、你们以及全体信友的祈祷与恳求,让我们满怀信赖地,在祂面前恭请无玷而至圣的童贞玛利亚——天主之母——作为我们的代祷者;她在全世界摧毁了一切异端,并且作为我们众人最慈爱的母亲,“她全然温柔……充满怜悯……向所有人显示自己是易于恳求的;向所有人显示自己是极其仁慈的;并以极其广大的爱怜悯所有人的需要”。[14] 她作为王后,站立在她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右边,身披金装、华美多彩,能够从祂那里获得她所愿求的一切。
我们也当求取至圣宗徒之长伯多禄,保禄宗徒,并天上一切圣人的代祷;他们如今已成为天主的朋友,抵达天国,头戴冠冕、手持棕榈,既已稳妥地确知自身的不朽,便热切关怀我们的得救。
12、 最后,我们从内心深处,为你们向天主恳求一切天上恩赐的丰盈;并以最深挚的爱德,从心底向你们——可敬神昆——以及托付于你们照管的一切圣职人员与平信徒,颁赐宗座遐福,作为我们对你们深厚爱意的确切保证。
颁布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1864 年 12 月 8 日, 即天主之母童贞玛利亚无原罪始胎教义公布后的第十年。
我们教宗任期第十九年。
注释: [1] 教宗良十六世,《通谕〈Mirari vos〉》,1832 年 8 月 15 日。
[2] 同上。
[3] 圣奥斯定,《书信集》第 105 封(另编第 166 封)。
[4] 圣良教宗,《书信集》第 14 封(另编第 133 封),第 2 节,Ball 版。
[5] 致 德·拉·罗什富科枢机 的书信,1791 年 3 月 10 日。
[6]
- 教宗 克莱孟十二世,《In eminenti》;
- 教宗 本笃十四世,《Providas Romanorum》;
- 教宗 庇护七世,《Ecclesiam》;
- 教宗 良十二世,《Quo graviora》。
[7] 圣依纳爵·殉道者,《致费拉德尔斐人书》,第 3 章。
[8] 《圣咏集》第 143 篇。
[9] 圣采肋定一世,《致厄弗所大公会议书信》第 22 封,见 Constant 编,第 1200 页。
[10] 圣依诺森一世,《致迦太基会议主教书信》第 29 封,见 Coustant 编,第 891 页。
[11] 圣良教宗,《书信集》第 156 封(另编第 125 封)。
[12] 教宗 庇护七世,《通谕〈Diu satis〉》,1800 年 5 月 15 日。
[13] 圣居普良,《书信集》第 11 封。
[14] 圣伯尔纳铎,《讲道〈论至圣童贞玛利亚的十二项特权——据《默示录》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