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十一:《神圣导师》DIVINI ILLIUS MAGISTRI通谕

论基督徒教育 On Christian Education

庇护十一 1929年

韩山城编译

内容提要 这通谕的着重点,在于此定并证明教会对青年教育所拥有的无上职权。这职权基于下面的几种事实:(一)唯有教会对整个人类拥有「超性的母性」,并由天主耶稣直接承受了「往训万民」的委任。(二)唯有教会因了启示神光,对受教育者──人──具有正确而彻底的认识,能以对症下药,给予适当的治疗。(三)唯有教会拥有信德与伦理上不能舛错的殊宠和圣事七迹,能在启迪理智与强化意志的工作上,胜任愉快。(四)唯有教会对人生最高的超性宗旨,具有充份的瞭解,并能使整个教育正确地指向这宗旨。是的,家庭和国家亦由天主接受了相当的教育职权,但,总而言之,它们的教育职权应附属于教会的教育职权。

家庭的教育职权,在某种范围内,出于自然法。对这职权,教会非常尊重。教会非有父母或其合法代理人的同意,拒绝授洗并教育教外人的子女,除非子女已能运用理智,并自动要求受洗或接受公教教育。教会的这种作风便是她尊重家庭教育职权的证据。但家庭本身并没有教会所具有的教育青年的技能与资格。家庭如欲不贻误其子弟,则在教育上应当服从教会的领导。这便是家庭教育职权应附属于教会教育职权的所以然。

至于国家的教育职权,不唯应附属于教会的教育职权,而且应附属于家庭的教育职权。因为国家并没有家庭所有「本性的父性」的名义;其唯一名义,乃是「卫护公共福利」。而与公共福利最关紧要的,便是让家庭与教会自由行使其教育职权。故教宗在此通谕内说:「国家对教育所有权利──毋宁谓之任务,是以法律来保障家庭权利,即保障家庭实施公教教育,并在教育上服从教会超性权力的权利。」

此通谕分为五章。在首章内,教宗对教会、家庭及国家教育职权的名义、范围,及其相互的从属关系,一一予以分析及说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教宗所指出并予以证明的教会与国家在教育上互相融洽的原则。这对现代国家垄断教育的恶劣趋势,以及教育国家化的错误思想,构成一篇切中时弊的伟大言论。无怪乎,这通谕曾在欧美各国促起普遍而巨大的反应。

在第二章内,教宗先以简明的辞句说明瞭人的性格与缺点,然后对自然主义所主张的错误的教育政策,加以反击。末后又对性教育,给现代人类指出了正确的途径。

在第三章内,教宗特别指出家庭应有的教育环境,并强调家庭教育环境首在父母以身作则,树立善表。

在第四章内,教宗对学校的由来以及何为公教学校,做了深入的阐述;并号召信友大力支持公教学校。最后提出公教教员应有的资格和条件,并促请负责青年教育者严密注意青年的读物等。

在第五章内,教宗先说明公教教育的宗旨为:陶冶思想正确,意志坚决的超性化与基督化的人。末后又以生动的文笔陈述了公教教育的成果。

致凡与宗座亲睦交往之诸位可敬神昆:宗主教、首席主教、总主教、主教以及其他教区首长:

教宗庇护十一世致候诸位可敬神昆并给予宗徒遐福。

引言:颁发此通谕的动机

1. 人类导师,天主耶稣,对整个人类的大家庭,固然恩爱无穷,即使对不肖的罪人亦不例外,但对儿童则尤其宠遇有加。「让孩子们走近我罢」(谷,一○,一四)的呼声,便是由此圣爱中爆发出来的。吾人既忝为其地上代表,故曾利用所有机会,对儿童显示吾人为父的热肠;尤其对青年公教教育,吾人深切关注,曾不时予以指示。

2. 吾人代表天主耶稣,以忠告、善劝、指导的方式,迭次向青年及负责青年教育者,尤其向为父母者,谈及教育问题,并以万民公父应有的关怀,不顾时机的是否相宜,反覆训诲,以实践圣保禄所强调的为人司牧的职责:「务要宣讲真道,不论境遇顺逆,以所有耐心及道理去反驳、责斥、劝勉」(弟后,四,二)。这在现代是迫切需要的;因为,说来令人痛心,现代的许多人,在这非常重要的大事上,竟缺乏明确的见解和公允的判断。

3. 现代的情形,和关于教育到处掀起的争执,以及你们,可敬神昆,及你们属下的许多信友向吾人坦诚表示的愿望,还有吾人对青年积极的爱护,在在推动吾人以专题来阐述教育问题。吾人并无意对所有教育理论和实验,一一彻底研讨,因为范围太无限了;吾人只希望将几项特殊重要的原则和理由,扼要地加以说明,并将其结论与实用,予以指陈。

4. 诸位青年及负责教育青年者,请接纳这道通谕,权作吾人适逢晋铎金庆,掬承赠送大家的礼品。

现代人对教育感到彷徨的理由

5. 再没有比现代对教育问题谈得更多的。拥趸新奇教育学说的导师大有人在。他们构想、辩论、提供新的教育策略与途径;目的在使未来的一代因了比较容易而有效率的教育,能获致人类所期待的现世幸福。

6. 这现象的原因是:人是天主依照祂的肖像所造生的,又是专为来日享有无穷圣善的天主的;故此生活在物质文明特别进步的现代人们,更容易发觉身外的财富不足以给人或者给国家民族以真正幸福;于是便更亲切地感到有试图以教育取得更完美与更崇高生活方式的必要──这必要乃是造物主深深种植于人的理性之内的。但有些人似乎太过拘泥于教育的词源学意义,妄想单从人的本性里发掘,并单靠本性的能力来实现完美的生活。在这点上人们容易铸成大错。他们不将心目指向万有真原天主,而把视线折返到自己身上,全神系恋于地上浮动的事物。可是,人们一日不将心思与行动指向全然完美的天主,人心的波动与骚扰便一日不得休止。如圣奥斯定所说:「天主,你造了我们是为你,我们的心,除非休止于你,是不能安息的」(Confess.,I,1)(1)

公教教育的重要与崇高

7. 在教育方面误入歧途是异常严重的问题。对教育,犹如对人生最后宗旨一样,不容丝毫偏差。任何教育工作必须指向人生最后宗旨。因为一切教育无非为训练人们如抵达造物主给人指定的最高宗旨。教育若不全部指向人生最后宗旨,则不可能是真正教育。在天主现有的安排之下,即在天主既藉其独生子显示自己为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之后,除公教教育外,不可能有完整而圆满的教育。

8. 由此可见,公教教育不仅为个人关系至巨,为家庭为社会亦非常重要;因为健全而优秀的社团乃由健全而优秀的个人所组成的。同时,根据这些原则,亦可明显地看出,公教教育所以不同凡响者,就因为公教教育特别着重于使受教育者占有万美万善的天主,并使人类获致现世可能的最大福利。而其用以达成此宗旨的教育方式又极其有效;因为公教教育要人与天主携手合作来为人类的公私福利而努力。同时,公教教育又特别注意陶冶青年的心神,以期在某种程度内影响青年的未来,就如箴言上所说:「青年时依循的途径,到老仍离不开」(箴,二二,六)。故此金口若望说:「何事比指导人灵和陶冶青年的品德更伟大呢?」(Hom.60 in c.18 Matth.)(2)

9. 为发挥公教教育的伟大与崇高及其超性的卓越,再不能比天主耶稣的那句充满圣爱的金言更为透辟;祂说:「凡因我名而收容此辈儿童之一者,等于收容我。」儿童俨然成了祂的代表。(谷,九,三六)

通谕内容

10. 为了在这极端重要的业务上避免错误,并为了赖天主助佑,给教育工作的顺利与成效铺路,必须对公教教育的本质原则,加以说明,如教育职权谁属,谁受教育,教育所需要的环境,以及依照天主上智安排的秩序,何者为公教教育的方式和目标。

第一章:教育职权谁属

教育同时属于三个社团

11. 教育不可能是私人业务,它必须是社会性的。人们生而隶属于三个必须的社团;这三个社团互有异同,但按天主的圣旨应当彼此协调。其中二者为本性的社团,即家庭与国家;其第三者为超性的社团,即教会。

12. 占第一位置的是家庭;它是天主专为生养并教育子女而亲手建立的社团;故家庭因了它的本质及其固有权利,应走在国家前面。但家庭并非完整的社团,它并不拥有用以达成其高贵宗旨的一切手段。国家却拥有用以达成其宗旨──现世公共福利的所有必要手段,故国家乃绝对完整的社团。所以,以公共福利来看,国家又高于家庭,因为只有在国家内,家庭始克安全而适当地完成其任务。

13. 第三个社团是教会;在教会内,人们藉着圣洗圣事获得圣宠的生命;教会是超性的,包括整个人类的社团,又是完整的社团,因她拥有用以达成其宗旨──人类永生的一切手段。故此在超性领域内她是最高的社团。

14. 接受教育的既是整个的人;而人不唯是孤立的个人,又是社会的一份子;人不仅拥有本性生活且兼有超性生活。故教育同时隶属三个不得不有的社团;每一社团,在天主建立的秩序下,依其所有宗旨,各有其相当的教育职权。

教会

15. 首先,教育职权特别属于教会;因为只有教会拥有天主赐予的双重超性名义,这名义比任何本性名义更优越而有力。

16. 第一个名义是:创立教会的天主耶稣特赐给她往训万民的最高权威和使命。「我掌有上天下地所有权力;你们去,训诲万民,因父、子、圣神之名给他们付洗;训诲他们遵守我命令你们的一切。看!我与你们相偕,直至世界终穷」(玛,二八,一八至二○)。除训诲万民的职权外,耶稣基督又付给教会以不能舛错的殊宠。故教会乃天主所树立的「真理的支柱与基石,目的在于训诲万民信仰认识天主,并保持委托于她的真理完整无损,以及依照启示的真理,指导并训练人们的言行及社会活动,务使人类风化纯正,生活完整。」(Pius IX,EP. uum non sine, 14 Jul.1864)

17. 其次是超性的母性;这是教会拥有教育职权的第二个名义。教会乃基督至洁净配,她赐人以圣宠的生命,并以圣事及诫命养育增进这生命。故圣奥斯定说:「人而不以教会为母,则是不以天主为父。」(De Symbolo ad Catech.XIII)

18. 教会在信德和伦理的道理上既有份于天主的职权,同时其训诲既不能舛错,故教会乃世人最伟大而最可靠的导师。同时,她亦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以执行其训诲万民的任务。教会所有教育职权的来源,既与任何地上的权力无关,则其对此职权的行使,自应享有独立与自主;不唯在其职权的事宜上如此,即在为执行其职权所有必要与相宜的事宜上亦然。因此,对其他非宗教性的学术、制度──个人与社会的公共所有物──教会有独立之权利用之,尤其有权决定并宣判该学术和制度是否有助或有碍于公教教育。一来因为教会乃一完整的社团,她可以自由选择及取得有助于达成其宗旨的一切;二来因为一切课程与教育方式,犹如人的其他行为,不可能与人生最后宗旨脱离关系,是故亦不可能不隶属于天主的律令;而天主律令的不能舛错的守护者、诠释者与导师,便是教会。

19. 前任教宗庇护十世曾清楚地声明过:「公教信友,凡有所做,即使纯地上的事,亦不得忽略超性考量,并且应当依照智德的规律,指向最后宗旨,即全美全善的天主。宣判一种行为的善恶,意即宣判行为是否和自然法与神法相吻合或相冲突,这权力操诸教会手内。」(Ep.enc. Singulari quadam, 24 Sept.1912)

20. 殊堪注意者,是一位卓越的著作家与湛深的思想家,平信徒的他对这端非常重大的教会道理领悟得极其透澈,他声明:「教会所肯定的,不是只能她拥有道德的真理,而是她拥有道德的全部真理。教会从未说过,凡脱离她的怀抱者,决无可能认识真理,甚至一而再地申斥过这种似是而非的意见。她从前、现在、将来所强调的是:只有她是基督建立的教会,只有她领受了天主父因耶稣之名所遣发的圣神,故只有她拥有而且永久并直接拥有伦理的全部道理;举凡在这方面所有真理,无论是人们只以本性理智所能获取的,抑或由天主启示而来的,或者由启示真理中演绎出来的,都包括在内。」(A.Manzoni,Osservazioni sulla Morale Cattolica,c.III)

21. 故此,一切文学、科学、艺术,只要为公教教育与救人灵魂需要或有益者,教会无不予以提倡。她设立并支援各级学校和学院,以讲授各种科目,并欢迎各式各样的文化(C.J.C. can. 1375)。连所谓体育亦不为公教教育所歧视或忽略,因为体育亦可能有益或有害与公教教育。

22. 公教教育在文化的各方面都是极端有裨于家庭和国家的。家庭、国家没有基督势不免招致毁灭。圣依腊略说:「世界最大的灾祸莫过于拒绝基督」(S. Hilarius, Commentar, in Matt.c.18)。同时,教会并不掣肘国家行使其教育权力。教会是非常明智的母亲,她决不阻碍由她主办的专为陶冶非神职青年的学校或学院,遵循各国政府所有的合法规定,且常乐意与各地政府亲睦合作;如不幸出现纠纷,则教会准备和政府共同协商,以谋取解决的途径。

23. 教会对其神子们的教育,拥有不能让渡的权利和不能放弃的责任,她有权利有责任来监视其神子们所修各门学科,无论他们就读的学校是公立的抑或私立的;不独在宗教科目上如此,连在其他任何课程和校章上亦无不如此,只要是与宗教和伦理有牵涉的。

24. 这权利并非妄事干扰别人的职权,而是本乎一片慈母的心肠,深怕其神子为危害信德与伦理完整的毒素所浸染。教会的这种监视不仅不可能产生不便,而且更能有效地促进家庭及国家的秩序和福利。因为教会的这种工作,在于保障青年不受毒害,这种毒害很容易侵入缺乏经验而又生性好变的青年的心坎,并迅速地渗透其整个生活,就如良十三世明智地说:没有宗教和道德的训练,「一切教育无从健全。不惯于恭敬天主的青年不可能持守为善度此生所需要恪遵的纪律,不可能控制私欲,而最容易干出捣乱治安的勾当来。」(Ep. enc. Nobilissima Gallorum gens,8 Febr.1884)

教会对教育所有贡献

25. 教会秉有的教育职权,出自基督往训万民的命令;这职权无空间时间的限制,普及于所有民族;地上的权力不能对它加以合法的对抗或阻难。首先是信友们,他们是仁爱的慈母教会特别关注的一群。为了信友的福利,教会自来便提倡并举办庞大数字的学校、学院,以讲授各式各类的学科。

就如吾人在不久之前的一个机会里所说:「远在中世纪时,便有着很多(有人说太多)苦修院、会院、圣堂、主教座堂等,这些院和堂都附设着专门讲授学科与训练学子的学院。此外,还有各处所有各式大学。这许多大学,有的是由宗座或教会创办,有的则是托庇于宗座或教会保护之下的。这种伟大的壮观──这壮观因为距离我们较近,故我们看得最清;又因了时代的条件,这壮观显得更为动人──各时代都有。凡研究历史者,不得不惊奇教会在这方面所做事业何其伟大,不得不叹服教会如何完成了天主委托她依公教精神改造人类的使命,并收获了何其丰满而快慰人心的果实。人如不得不赞赏教会在各时代所召集并作育的千千万万的学子,亦不得不折服于教会不唯对训练人格而且对灌输学识所做事业。多少文化学术的宝藏,其所以保存至今,未遭泯灭者应归功于教会,她在蛮族横行的时代,居然使文艺、哲学、美术,尤其建筑学大放光明。」(Oratio habita ad alumnus Tusculani Collegii, vulgo de Mondragone, 14 Maji,1292)

26. 教会所以能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就因为她所接受的教育职权亦包括教外人在内。因为入教得救乃万民共有的宗旨。就如现代,她的传教人员在尚未皈依公教的地区创办数以千计的学校,由恒河两岸直抵黄河流域乃至大洋洲,由非洲大陆直至巴塔歌尼亚(火地岛)以及冰冻的阿拉斯加;同样,从前教会曾经由宣传福音的人员,以公教生活及文化训诲了许多民族,现代全球所有基督文化国家便是由这些民族组成的。

27. 是故,无论依权利,依事实,都证明教育是教会本有的职权。人如毫无偏见,则不可能举出反对或阻难教会执行其教育职权的合理原由,因为现代人类正在享用着公教教育的实惠呢!

教会与家庭和国家的融洽

28. 尤其,家庭和国家的权利,乃至个人自由研究科学,自由采用方式,自由选修各式非宗教性的科目的权利,只要是合乎理智的,不唯不与教会的权利有所冲突,而且异常调和。而这调和的理由,就在于教会权利属于超性领域;而超性的一切不仅不消灭或削弱上述本性权利,反而提高之成全之。超性、本性各依其本质和地位,互相补助。因为二者皆出源于天主,而天主决不会自相矛盾。「天主的工程是完善的,其道路是正直的。」(申,三二、四)

29. 倘若将家庭及国家所有教育职权,分别予以研讨,事情必能更为显着。

家庭

30. 教会与家庭系由同一天主出发,故二者之教育职权非常融洽。在本性领域内,天主将多产和权力二者通传给家庭。多产是家庭所有生育并教养子女的使命的本原,而权力则是家庭秩序的本原。

31. 关于这点,谈吐一向深湛简明的天神博士说:「父亲特别有份于天主的万有真原性……;父亲是生养教育和家庭纪律以及人生一切美善的本原。」(S.Th., II-II,Q,C,II,a.1)

32. 故家庭直接由造物主承受了教育子女的义务和权利。这权利是不可让渡的,因为同这权利紧相联系着一个重要绝伦的义务。这权利又是先于国家的;任何人世间权力不得干扰之。

33. 天神博士论及这权利的神圣时说:「子女天生是父亲的某种所有物;子女在能运用其理智前,应处于父亲照料下,此乃自然法的规定(11)。故在子女未能运用理智之前,使之脱离父母的照料,或逆着父母的意愿对子女另行安排,是违反自然法的」(同上Q.X,A.12)。父母既有义务照料子女直至其能自给自足时,父母教育子女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亦应延伸至那时为止。天神博士说:「本性不仅要子女出生,且要子女发展、进步,抵达成人境界,即成德境界。」(Suppl. S.Th.3, P.Q .41, A.1)

34. 对这点,精通法学的教会,在其法典内,以精确简明的条文总括地说:「父母有严重义务,给子女以宗教道德教育、体育和国民教育,并供应他们的生活需要。」(C.J.C.can,1113)

家庭先于国家

35. 以上所说乃人类共同意识。主张子女先属于国家后属于家庭,或主张国家教育职权乃绝对性的,都与人类共同意识,水火不能相容。他们所提出的理由不外:人生而为国民,故自初即属于国家。这理由毫无价值;因为人在成为国民之前,先须拥有生命,而此生命则非受之于国家,乃受之于家庭。诚如良十三世所云:「子女乃父亲之所有;子女犹如父亲人格的某种延伸;说得更确当些,子女并非直接加入国家的,而是通过他们所从出的家庭才成为国家的一员的」(新事通谕14)。所以,良十三世在同一通谕内说:「父亲的职权不得为国家所消灭或吞并,因此职权与人的生命共发源于一个本原」(同上)。但这并非说父母享有的权利乃绝对性的,漫无限制的;这权利仍应隶属人生最后宗旨,以及自然法与神法。良十三世在专论信友对国家所有义务的通谕中曾将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总括起来说:「本性授予父母以教育子女的权利,但同时亦加给父母一种义务,即其教育与训练应与天主赏他们子女的宗旨吻合。故此父母应全力排除侵扰他们权利的恶势力,俾能以公教教育,自由训练其子女,并拒绝送子女就读于坏的学校,免使子女受到邪恶毒素的侵袭。」(Ep.enc. Sapientiae Christianae)

36. 又当注意:家庭不唯有义务给子女以宗教和道德教育;体育和国民教育至少在牵涉到宗教与伦理问题时,亦应由家庭负责。

37. 家庭的这项无可置辩的权利,在尊重自然法的国家内,多次为官方所承认。就如美国最高法院,在解决一项重大纠纷时声明:国家无权制定青年必须接受的划一教育政策,亦无权强迫青年肄业于国立学校。其基本原由出自自然法;儿童并不单是国家的产物,养育并指导之者,有权利并有与此权利关连的义务,教育、训练之,使能满全其为人的任务。(U.S.Superme Court Decision in the Oregon School Cases,1 Jul 1925)

教会如何尊重家庭权利

38. 历史证明,执政者,尤其在现代,曾经或正在蹂躏家庭由造物主所承受的权利。同时历史亦证明教会一贯为保卫家庭这项权利而努力。家庭对教会学校所有特殊的信赖心,便是此事实的肯定。就如吾人在不久前致国务卿枢机的信内所说:「所有家庭都立时感到事实是这样的:从教会初兴迄至现代,即使是信德薄弱甚至全无信德的父母,都将自己的子女送进由教会设立并管理的学校中。」(Ep.ad Card.a publicis Ecclesiae negotiis,30 Maji 1929)

39. 父母心是由天主赋与的;这种父母心所以对教会十分信托的理由,就因为父母们知道,教会是家庭权利的保障者;他们瞭解天主如何调协地处理一切。教会虽然深知自己对整个人类所负责任,虽然深知人类有崇奉唯一真宗教的义务,因而时时为其训诲万民的权利辩护,并时时提醒父母有使子女受洗并接受公教教育的义务;但对家庭所有出自自然法的神圣无比的教育权利,却非常尊重,除非在某种条件及保证下,教会拒绝付洗或教育教外人的子女,直至子女能自由选择接受信德时(C.J.C. can. 750)。

40. 在上面提及的演讲内,吾人曾举出两种重要事实:「教会自愿为家庭服务,自愿替家庭指导并教育其子弟,而家庭则很乐意接受教会的美意,将成千累万的子女托付教会照拂。这两种事实证明一端与社会及道德极其重要的真理,即:教育乃教会与家庭特有的职权,这职权出乎自然法和神法,故绝对不得削弱、攻击和取代之。」(Oratio habita ad alumonos de Mondragone,14 Maji 1929)

国家

41. 上述教会和家庭的教育职权既然为社会裨益良多,则在天主安排的秩序下,不可能有损于国家训育国民的真正权利。

42. 国家的权利亦是造物主赐予的。其名义并非教会和家庭的所谓父性,乃是国家为达成其宗旨即现世公共福利,所享有的权利。可知国家的教育职权与教会及家庭的教育职权有所不同。国家教育职权是与其宗旨相呼应的。

43. 但所谓现世公共福利,就在于使家庭与个人享受和平及安全,俾能各自运用其权利,并因了万众一心和通力合作,而获致现世能有的精神物质双方面最大的繁荣。故此国家的职责在于保障并增进家庭与个人幸福,决不得将他们吞并或取代。

国家的任务

44. 所以,国家对教育所有权利──毋宁谓之任务,是:以法令来保障上述权利,即:保障家庭对子女的基督教教育,以及保障教会对基督教教育的超性权利。

45. 其次,倘若父母因了怠惰、无知或因人格上的缺陷,不能或难能教育子女,则国家应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因为如上所述,父母的权利并非绝对性的,漫无限制的,而是隶属自然法与神法的。因此不仅隶属于教会权力,而且为了公共福利,亦处在国家的监视与庇护之下。加以家庭并非完整社团,其本身并不拥有用以完成自身的一切。在这少数的例子中,国家并非取家庭而代之,只是依照子女所有本性权利及教会所有超性权利,给予适时的援助和照应而已。

46. 总之,国家的权利与任务是依着正确理智及信德所指示的准绳,来确保青年受到伦理与宗教教育,并取缔不利于这教育的公共恶因。国家为公共福利计,必须多方促进青年教育并提高学识水平。首先应爱护并赞助教会及家庭施行的教育政策,因教会及家庭教育,效能之大,有历史及经验作证。其次,几时教会及家庭教育宣告缺乏,或失之不足,国家应设立学校或学院以补救之。因为国家拥有更多财富,这财富既为了公共需要而收受,自应为纳税人的利益而使用。

47. 此外,国家可以出令并督促国民获取对祖国所应有的知识,以及拥有现代公共福利所需要的科学、道德及体育修养。

48. 不过,在竭尽所能以倡导公私教育及学术文化时,国家不独应尊重教会和家庭实施公教教育的天赋权利,而且应当注意分配正义。国家而垄断教育,或以武力或威胁利诱,强迫家庭逆着自己的基督徒良心与正当的意愿,使子女就读于国立学校,是大逆不道的。

国家对教育的特权

49. 但这并不禁止国家设立专门学校以准备行政尤其军事人才。妥善治理国政,安内攘外,保障和平,是公共福利所需求的。不过,在有关教会及家庭事宜上,不得伤及教会及家庭权利。吾人认为应当再度强调这点;因为现代某些过火的,虚伪的,与真正和平幸福不能相容的民族主义者,太过着重所谓体育;他们想使青年一律受军事训练,连女性亦在内,(这是违反人性的)。同时,在这方面,不惜花去太多时间,连主日亦不例外;而主日则应当是以满全宗教义务及善度家庭生活为目标的。此处,吾人无意反对真正的纪律和合法的尚武精神;吾人所谴责者乃黩武主义,这与尚武精神和军人应有的保卫祖国与和平的崇高美德,大相径庭。同时,吾人不赞成对运动所有过火的揄扬和崇拜,这在古代教外人时,曾发生了真正体育的腐败与堕落。

公民教育

50. 至于所谓公民教育,则不唯以青年为对象,而是包括各年龄各阶层的人士。公民教育,据说,积极方面,在于给全国人民公开陈述某问题,并以有关的知识及道理灌输给听众,以激发听众的感情;目的在于吁请民众赞助并鼓励民众履行一件合理的事情。消极方面,则在于预防并打击相反的主张。这种内容广泛而形式复杂,几乎包括国家为公共福利所有一切活动的公民教育,应当合乎正直的规律,不得违反教会的道理。因为教会乃天主钦定的一切规律的导师。

教会与国家互相融洽的原则

51. 吾人至今对国家教育职权发表的种种,都是一本「以公教立国宪」的道理,为牢固而不变的基础的。关于这,吾人前任教宗良十三世在其「永生天主」以及「公教原则」两道通谕内,曾做了绝妙的说明。他说:「天主曾将治理人类的大事,分配给两个权力,即教会与国家。前者专管天主的事,后者专管世人的事。二者本身皆最高权力。二者各依其本质与宗旨分划于固定界限内。二者各有其固定天地,以开展其应有的活动。只因二者的属员是同一民众,可能有时二者都有权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同一事宜。二者既为同一天主所建立,上智的天主不能不替二者划出其应遵循的途径和秩序。『所有一切皆由天主布置』(罗,一三、一)」(永生天主通谕21)。

52. 青年教育,如上所述,便是以不同方式,同时隶属教会和国家两种权力的事件。因此,良十三世接着说:「在这两种权力间必须存在着某种联系,这联系应当与灵魂肉体间的给合相差无多。这和谐的性质与范围,只能如吾人所指出的,依两种权力的性质和宗旨的崇高来决定。……因国家是专管现世福利的,而教会则是专门替人准备天上永福的;故凡事之与救灵敬主有关以及具有神圣性者,无论其本质如是或其宗旨如是,一律属于教会权力范围。其余有关国家和政治的一切,应当属于国家,因为『凯撒的归于凯撒,天主的归于天主』,乃基督的命令。」(同上,22-23)

必须遵循这原则的理由

53. 人若拒绝接受并遵循这原则来处理教育事宜,便等于否定基督之建立教会是为了救人,等于否定社会国家应隶属天主,应隶属自然法和神法;这明显是大逆不道,相反理智,尤其危害青年教育,危害国家自身与人类福利的。反之,人而实行这原则,则不可能不有利于国民的陶冶。这有各时代的事实作证。就如戴尔都良在圣教初兴时,曾向教会所有敌人公开挑战,如同圣奥斯定在他生活的时候所做的那样。吾人且援引他的话。

他说:「谁若说基督的道理违反国家利益,请他看看基督的道理究竟要军人是怎样的军人,要国民、丈夫、妻子、父母、子女、主人、佣工、君王、法官、税吏、纳税人是怎样的国民、丈夫、妻子、父母、子女、主人、佣工、君王、法官、税吏、纳税人,则他们不唯不敢说教会道理违背国家福利,而且他们将毫不犹豫地承认,教会道理,假使人们切实遵循的话,是大有利于国家的」(Ep. 138)。

54. 关于教育,此处正好提出一位颇有功于公教教育的著作家,他是文艺复兴时德学兼优的枢机西而味安多亚诺,他是驰名全球的教育家圣斐理伯乃里的徒弟,他又是圣加禄鲍罗默的师傅兼拉丁文秘书。他曾在圣加禄的授意和鼓励下,撰写了「论青年公教教育」一书。

在此书内,他曾将上述一点根据事实陈明如下:「政权在治理国政上越与神权合作,并予以声援和推崇,越能有利于国政。因为教会首长几时以其神权及神力,并依照其宗旨,造就好的教民,自然便等于培植好的国民。好的国民和罗马公教──天主的城──内所有好的教民,事实上同是一个好人。故凡将这紧密联系的两件事强加分割,以为好的国民不必依照训练好的教民所应遵循的规律和方法来陶冶者,是大错特错了。任凭人的明智来高谈阔论罢!反正,凡与真的和平及永远幸福分离甚至抵触者,决不会与地上的和平与福利有所裨益(Card. Silvio Antoniano. Dell’educazione cristiana dei filiuogli, lib.I,c.43)

55. 此外,教会所有充份而绝对的教育职权不独无损于国家,即对科学的进步与研究亦不必有所担心。教会的学校,在无论那一系那一级的课程上,都不需要辩护。人们对教会学校所有爱护及推崇,及其在学术工作上所有大量及丰富贡献,尤其为政府、为艺术、为教育,以及为人生每一行业所培植的优秀人才,都讴歌着公教教育的光荣。

56. 这些事实,无非在替梵蒂冈大公会议的一项决议,作一个明显的肯定:「信德与理智不仅不会抵触而且互相扶助;正确的理智建立了信德的基础,使人借助其光明而进行天主事理的探究;同时,信德又保障理智,使之不陷于错误,并教人许多知识。因此教会不唯不阻碍文艺和学术的进展,而且予以多方的援助和推动。教会不否定或蔑视由学术所产生的福利,并且文化既出源于学问之天主,假使加以适当的利用,可能赖天主圣宠的助佑,引人皈依天主。同时,教会不禁止人们在各学科的领域内,运用其所有原则与方法,反而对这种合理的自由,加以承认;她只担心人们对抗天主的道理而误入歧途,或者跳出学术范围而侵犯和扰乱属于信德的一切而已。」(Conc.Vat, sess. III, c, 4)。

57. 这是合理的学术自由应依循的准绳,这准绳亦应是合理的讲学自由,所当恪守的。凡向人介绍学术者应遵循上述规律;尤其向青年讲授时,更应以正义的责任心来实践之。一来因为公私学校的教员在这方面所有权限并非绝对性的,而是受之于他人;二来因为一切公教儿童或青年都有神圣的权利,接受吻合教会道理──真理的支柱与基石──的教育。教员而妄用青年对他们的信心,妄用青年对世事的无知,妄用青年过度倾向绝对与荒唐的自由的弱点,而动摇其信德,便是严重地侵犯青年的权利。

第二章:谁受教育

现实的人

58. 不可或忘:接受公教教育者是全然完整的人;就如正确的理智和天主的启示告诉我们的那样;人由灵魂肉身两件合组而成的一个性体,具有灵魂肉身一切本性和超性官能。人曾经失掉原始尊严,后由基督救赎之功而恢复到超性地位,再度成为天主义子的;但本性外的特恩如:肉体的不死不灭,欲望的全然控制,并未复原;故此因原罪而渗入人性的若干丑恶,如:意志的薄弱和物欲的跋扈,仍然存于人性内。

59. 果然,「孩提的心包藏愚蒙,唯有惩戒的杖才可将它驱出」(箴,二二、一五)。自孩提时起,应开始抑制坏的倾向而发扬好的倾向。尤其儿童的心灵应为超性的道理所熏陶,儿童的意志应以天主圣宠的助佑而增强。不然,则人不可能控制其邪情之冲动,教会的纪律和训导亦无从使之抵达充份的成全,即使教会之所以由基督承受了天上的道理和圣事七迹者,为成功一位有效率的导师。

自然主义者的虚妄

60. 因此,一切忽视超性基督神力的本性主义儿童教育是虚妄而谬误的。一切否认原罪遗毒,轻估圣宠功效,一味倚仗本性能力的教育方式和策略是与真理背道而驰的。现代所倡各种教育学说,名义虽不尽同,实际上都不外:使儿童自己教育自己,使儿童任性发展,自由活动,将教师的法度和善劝,一切人为的或由天主制定的规律,一律予以唾弃或置诸不顾。

61. 如果上述种种,依现代教育家的意见,只在于随着青年年龄与知识的进展,让他们逐渐自发自动,或者在于消除教育中的暴力和虐待──合法的惩戒决不得与暴力和虐待同日而语──则以上所说,固然属实,但并不算新奇。因为那实在是教会一贯的主张,亦是公教教师们所坚持的传统方式。这方式无非由天主学来的;天主常要一切受造者,尤其人们,按照他们的本性自立自助,因为「天主的上智自这边到那边,有力地触及一切,温柔地亭毒一切。」(智,八、一)

62. 然而,如果吾人就那些话语的普通意义来讲,再检验一下他们所做的事实,则发现许多上述主张者,别无它图,只是想使教育脱离天主的律令而已。故此吾人在现代发见了一件新的怪事:教育家及哲学家,穷其毕生精力在探寻一部教育法典,好似天主十诫,福音律令,以及天主深刻于人心,并通过人的理智所公布,又以十诫所准定的自然法,根本不存在似的。所以这批新的教育家,每每以蔑视的神气,称呼教会所实施的全部根据天主律令的公教教育为被动的、消极的、老朽的。

63. 这批人实在错误得可怜,他们口口声声说应让儿童自由,实则使儿童成为狂傲与恶情的奴隶。而这种奴化教育,依他们的讲解,又是他们所说生来便是独立自主人性的迫切需要。

64. 尤其恶劣者是:他们妄想把纯属超性领域的教育问题,以纯本性的、凡俗的手段来调查、实验与作结论;这不独徒劳无功,而且还是虚妄、不敬与危险的。就如司铎圣召和入会圣召,以及其他由天主圣宠在人心内发动的一切玄奥莫名的事情。这一切虽只提高本性能力,却绝对凌驾乎本性能力之上,决不能强绳之以自然界的定律。因为「风是向着它愿意的方向而吹动的。」(若,三、八)

性教育

65. 更其为害无穷的,是有人居然主张在青年教育极应慎重的贞操问题上,亦实行自然主义。各地有很多人胡涂而危险地主张并发动所谓性教育。他们妄想废除宗教及神修方法,单靠本性的技巧,便能使青年不陷于纵欲和淫乱中。他们主张,对青年不分性别,公然授以性生活的秘密;甚至还有人主张自幼儿期即应给青年以机会,使他们惯于男女混杂,以获致对抗和克胜诱惑的技能。

66. 这些人所犯的严重错误在于不承认人性生来的脆弱,不承认在吾人肢体内存在着圣保禄所说「对抗灵魂法律的法律」(罗,七、二三),在于否认吾人由每日经验所学得的一件事实;青年之所以易于陷入不洁,倒不是因为对性问题有所不知,而是因为意志经不起肉欲的诱惑并缺乏天主的助佑。(22)

67. 在这微妙问题上,倘人在审量一切之后,发觉青年应当具有某种应时的知识,则应由天主所指派,并拥有这项特殊圣宠,和理解公教教育政策者,谨慎地运用公教教育的方式来个别训导之。所谓公教教育的方式可以概括在安多尼亚诺下面的一段话里。他说:「人性孱弱无能与倾向邪恶,竟抵达如此可怜田地,以致用以医治罪恶的善劝,多次变为推动犯罪并刺激肉情的毒剂。故明智的父母在与子女讲论这微妙问题时,应倍加慎重,千万别在细微节目上过事描绘,并力戒将促使人类大部份遭到此种瘟疫侵袭的所谓诲淫技俩,予以陈述。不然,则不唯不能熄灭欲火,反而在儿童幼弱的心灵中,吹动淫风,助长火势。总之,对儿童施行性教育,只要设法将贞操的可贵引入儿童心里,并防止他们染上反面的恶习,已绰然有余了。」(23)(Dell’educazione cristiana dei figliuoli, lib.II,c.88)

男女同校

68. 同样虚妄,同样与公教教育不能相容的是所谓男女同校。主张此种教育方式者,很多人因为不注意或者悍然否认人们生而受到原罪的染污。普通一般人,则为了观念的混淆不清,误以男女间一律平等和毫无秩序的杂处,为人类合法社交。男女两性充份的同居,按造物主的安排,只可实现于合法婚姻中;在家庭及社会中,男女的接触,只限于一定的范围。加以,男女两性,在身体的构造,趋向和能力上互有异同,乃本性使然;在本性内,并没有使男女混杂并接受同样教育的这种需求。天主上智所以造了人,男女有别,原为使他们因了生理和心理的不同,在家庭及社会里互相补充而成为一体。故男女有别,在教育和训练方面,应给以注意和培养,并依照他们的年龄和情况,加以适当的隔离。这种依信友明智所规定的男女隔离的章程,应当在一切学校里,因时制宜与因地制宜地加以实现,尤其在危险的青年时期;因为整个人生几乎全部系乎这个时期。同时,在体育及运动上,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都严重的损害青年女子的端正。

69. 吾人每次念及耶稣基督那句严肃无比的话:「世界因了恶表是祸的!」(玛,一八、七)便不得不热诚地促请你们,可敬神昆,特别注意和提高惊觉,别让这些极端为害的错误,在公教信友间,到处蔓衍,严重地危害青年。

第三章:教育环境

家庭应有的教育环境

70. 为使公教教育完美无缺,围绕着儿童的环境,必需与此目标互相呼应。

71. 首先,儿童由于自然的需求,生而被包围在家庭中;家庭又是天主专为教养儿童所建立的社团。故此吾人认为持久而稳妥的教育,便是组织完善,道德优良的家庭教育。假使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给儿童树立美德的榜样,则其功效必更伟大而持久。

72. 但吾人在这里无意阐述有关家庭教育的一切问题,因为范围太广泛了,即使提纲挈领亦无可能。加以,在这方面,古代及现代优秀的公教著作家颇不乏人。就中尤堪称扬者乃吾人在上面介绍过的安多尼亚诺,他的「论青年公教教育」一书,写得这样出色,致使圣加禄鲍罗默主教,命人在圣堂里给为父母者然然公朗诵。

危害家庭教育的几点

73. 然而,可敬神昆与神子,吾人深愿你们留意的是现代家庭教育的衰微。人们为了接受一种技术或职业,这本是比较不甚重要的,不惜攻读多年,辛勤练习以准备之;但为教育子女,这是为人父母的首要责任,人们为了忙于其他业务,大多毫不准备,冒然就之。还有使家庭教育功效低落的一个原因,是现代几乎到处盛行着使儿童自幼远离家庭的风气,理由是经济、商业、政治。还有若干国家,把儿童由家庭的怀抱中夺出来,使他们在无神主义学校里受教育;(这与其说是受教育,毋宁谓之受摧残,陷堕落)。目的在使儿童濡染于共产主义的无神论与憎恨精神。于是,更其逼真而残忍的屠杀无辜的惨剧,便再度上演了。

父母的义务

74. 职是之故,吾人因耶稣基督的圣爱诚恳地请求为人牧者,要竭尽所能,并利用所有方式,如:宣讲、写作,使信友深明为父母的责任;笼统的知识不够,必须是具体而个别的知识。必须让他们领悟,父母对儿童的宗教、伦理及国民教育,究竟负的什么责任。尤其,除责成他们树立善表外,应给他们指出一定的方式与途径,俾使他们的教育更有效力。保禄宗徒曾在其书信中,不厌其烦地重复了这类规劝,尤其在致厄弗所人书中说:「为人父的,别惹动你们的子女生气」(弗,六、四)。此处所谓惹动,不单指父母对待子女的过度严厉和苛刻,亦指父母对子女天生的好动与愉快,感到不能容忍;以及不知道更适当地纠正子女的错失;尤其指一般家庭通常对子女们所有的姑息溺爱,致使子女失掉刚正之气,而沦为偏情的奴隶。还有,父母以及负责儿童教育者,既是天主的代表,便该利用天主给他们的地位与权力,为子女谋取福利,不可存心利己,而应以圣善甘饴的敬畏天主之情训练子女。敬畏天主是智慧之原,是服从上峰的基础;人而不畏天主,则家庭及社会不会有持久的秩序,真的和平与任何幸福。

教会所提供的教育环境

75. 慈善的天主为援救孱弱无能以及因原罪而堕落的人性,曾以丰富的圣宠和其他赎罪成圣的妙方赏给了教会,因而教会──基督的大家庭──便成了与每座家庭最协调而亲密联系的教育家。

76. 这极具教育技能的教会,不唯拥有专赋圣宠的圣事七迹,不唯其所行礼仪对陶冶青年的圣德极度有助,不唯在其举行礼仪的圣堂里所有雕刻的徽号、绘画的圣像,以及管琴的演奏,乐章的咏唱大有补于激发热诚,敦厚品德,而且还赞助和支援着数字庞大,形式繁多的学校、善会、学院,以训练青年于圣德、文艺及各门学术,并且举办各式康乐活动和体育。教会对青年教育的这种永久的资助与声援,不唯表示她对青年所有慈母般的顾虑是无可复加和值得惊叹的,尤其证实上文所说教会和家庭间所有异常的和谐;因此和谐,可说教会与家庭二者共为一个公教教育的学府。

第四章:教育方式(论学校)

学校的由来

77. 因为青年亦应接受为国家进步与繁荣所需要的各种技术与课程,而这又为家庭所办不到者,于是便有学校的成立。但不可不注意者,学校先是教会与家庭通力合作的成果,国家则是后来者。倘吾人根据历史事实来检讨学校的由来,便会发见学校本质上就是为了补助教会及家庭的不足。故此学校不仅不得与教会及家庭发生龃龉,反应竭尽所能与二者协力合作,俾使三者──学校,家庭、教会──共为一个公教教育的神圣学府,除非人们有意使学校与其宗旨背道而驰,而变为毒害青年的处所。

78. 一位对青年教育问题颇负盛名的平信徒作家,──虽然他的著作,沾染自由主义,不能毫无保留地予以推荐,──亦承认这点。他说:「学校如非圣殿,则是匪窟」。在别处又说:「几时所授科目,以及其他有关宗教、家庭、国家、文学的课程不相融洽,则人类不可能幸福与健全。」(Nic.Tommaseo, Pensieri sull’educazione, Parte I,3,6)

严禁信友儿童就读中立学校

79. 故此,所谓中立学校或无宗教学校,摈绝宗教于门外,是摧毁并颠覆公教教育基础的组织。这类学校只是表面上中立而已,骨子里则已是或将是反宗教的。此处无需重复前任教宗们尤其庇护九世和良十三世明白宣布者。在他们那时代,严重的瘟疫即无宗教主义曾经侵入公立学校。吾人只限于重申并肯定这些教宗们的声明,同时,再度强调圣教法典的规定,严禁公教青年,以任何理由就读于中立学校,甚至所谓混合学校,即兼收公教与非公教学生的学校,亦在禁止之列。只有在主教明智的判断之下,在某种时间与空间的条件之下,并有着特殊的保证时,才许可就读于该学校中(C.J.C.can.1374)。还有一种学校,(尤其所谓划一学校,即一切儿童被迫就读的学校),亦不得容忍之。在这种学校里,虽说许可给公教儿童讲授宗教课程,但向公教与非公教学生一同讲授其他课程的教员,却是非公教人士。

何为公教学校

80. 一座学校,不能因为上几堂宗教课程,(普通很少的几堂),便尊重了教会及家庭权利,便成为公教学生就读的适宜学府。真正公教学校必须一切课程与整个组织公教化。教员、课程表、教科书不拘属于任何科目,一律在慈母教会监视下,沉浸于公教精神中。公教精神应当是全部教育的基础和原则;不独小学如是,中学、大学亦应如是。

良十三世说:「不单在一定的时间讲授宗教科目而已,其他全部科目都应具有神修意味。倘若教员和学生的心灵不为这公教气氛所渗透所熏陶,则课程的裨益便很有限,多次还可能酿成不小的灾害。」(Ep. enc. Militantis Ecclesiae, 1 Aug. 1897)

国家对公教学校应采取的态度

81. 也不能说,国家容纳各种对宗教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士,故不得不设立所谓中立或混合学校。相反的,国家如果许可教会和家庭来完成他们开始的工作,并给各学校以同等的资助,则国家可以更明智而更容易地顾全一切国民的教育。这会使家庭皆大欢喜,并使国家的文化和治安大有进步。这有吾人看到的事实作证。某些国家,虽说有着不同的宗教派别,但其各式学校的分立并不损及家庭任何权利;不仅在宗教课程上如是,(因为公教儿童有公教学校可以就读),而且在资助经费方面,国家亦一秉至公,依照家庭应分的要求,给予一切学校。

82. 但在其他有着不同宗教的国家里,事情却并不如此,致使公教人士大受损失。他们在其主教领导及诸位神父帮助之下,牢记着教育子女的重大责任,以可歌可泣的慷慨恒心,自筹经费,来支援自己的学校;他们坚持自己的主张,表明了「一切公教青年应在公教学校内接受公教教育」的标语,而全力完成之。对这种学校,倘国家不顾正义,拒绝予以资助,至少不得加以反对;否则,便等于存心蹂躏家庭的神圣权利和恶意践踏人民的合法自由。

信友应努力支援公教学校

83. 如果某地区的政府连这最基本的自由亦不惜加以阻难或多方干扰,则公教信友应不辞一切艰辛,努力奋斗,务使自己的学校屹立无恙,并促使政府厘订卫护青年教育自由的合理法律。

84. 毫无疑问,凡公教人士,为推进并保障公教学校所做一切,都属于公教事业,故都是公教进行会的职务。所以,凡为这重要无比的事业,在各国专诚工作的修会,一律是最快慰吾人为父之心而堪受赞扬者。

公教学校决无政治野心

85. 有一点,应当大声宣布,使一切人们注意并了解。无论国籍的公教信友,替子女筹办公教学校,决无任何政治野心,而是出乎他们良心的要求,不得不满全的宗教义务。同时,他们并无意使子女脱离国家纪律和精神,而是以最完美以及与祖国利益最适合的方式,来训练子女爱护祖国。因为真正的公教信友经过公教教育的熏陶,自然便是最热爱祖国并忠诚服从国家合法权力的优秀国民。

关于课程应当注意的几点

86. 在这类与教会及公教家庭通力合作的学校里,不可能发生某些科目与学生宗教教育互相冲突,从而损及青年教育的情事。倘若教员们认为为了攻斥邪说,学生有必要研读某些含有谬论的书籍,则应当谨慎将事,并授以正确的道理,作为攻毒的良剂,以期青年不独不遭受损害,且因而大受其益。

87. 在这种学校内,研究本国古典文学并不有碍道德。公教教员应则效蜜蜂,只吸取纯洁的花粉,而舍掉其他,就如圣巴西略在其致青年「论读古典著作」的演讲内所说。

这种必需的谨慎──教外人士昆弟利诺亦提到过,──并不阻止公教教员学习并运用现代所发明的优良而有利的学科和教授法;就如宗徒所说:「你们要考验一切,而选取其善者。」(得前、五、二一)关于这,有一点应予留意:采取新的东西时,不应轻易扬弃旧的东西。旧东西的好处与效力是由许多世纪的经验所证实的;尤其对教授拉丁文,吾人眼看这文学日趋衰落,原因就在于人们盲目地忽视往日在公教学校里盛行并对文学研究非常有益的教授法。还有,由先人传下来的一种异常优越的风气,是:凡肄业于公教学校的青年,除了按照现代需要,充份授以其他课程外,又应授以纯正而健全的哲学。不过,应力戒过度轻浮的恶习,因为「人们如不虚耗精力于无谓的事上,或许能获取必要的学识」(Seneca, Ep. 45)。故此,公教教员应把良十三世言简意赅的话置诸目前,他说:「吾人应切实努力,不独应运用适宜而稳健的教授法,尤其对一切功课的讲授,应与公教信德完全吻合,特别在哲学上;因为其他课程的讲授是否正确,大部份系乎哲学。」(Inscrutabili, 21 April. 1878)

关于教员

88. 学校的成积不仅在乎校章的良莠,尤其在乎教员的好坏。优秀的教员,首先对其所讲授的功课相当谙熟和贯通;又拥有其职位所需求的优良的心神和操行;对所负责的青年拥有圣洁而超性的热爱;其热爱青年犹如热爱耶稣基督及其教会一样;──因为青年是基督及教会亲爱的子女──同时,无时或忘家庭及祖国的福利。几时吾人看到专门献身青年教育的修士修女们,和无数正直的男女教员们,──他们为了进步于神业,多次组织团体或善会;这的确是公教进行会高贵而有力的助手,值得褒奖与鼓励的──几时吾人看到他们不顾自身的利益,诚恳、恒心地致力于青年的陶冶与培植,致力于圣额我略拿基瑟诺所谓「技艺中的技艺,学问中的学问」,吾人便感到非常欣慰,并向美善的天主掬诚致谢。但,耶稣所说:「庄稼多而工人少」的话(玛九、三七),在公教教育上,仍不失为现实;故吾人热诚祈求庄稼的主人,遣发更多教育专家。为人神牧者,以及修会首长,应特别注意培养这类人才。

提防世俗

89. 此外,青年之「向恶,易如黄腊之被折」(Horat., Art. poet., V.163);故负责教育者,应时时处处给青年以指导和监护,去其犯罪的机会,而代为布置行善的境遇,无论他们是在散心或社交,因为「闲谈滥语能伤风败俗」。(格前、一五、三三)

90. 尤其现代,吾人须倍加警惕;因为毫无阅历的青年在道德和宗教上,处处受着颠覆的威胁。首先是廉价倾销的大量黄色刊物,放映任何剧情的电影,以及广播各种故事的无线电。这些影响力最大的宣传工具,加果依健全的原则来运用之,为增进知识与教育民众,功效极大。不幸竟作了推动淫恶与满足贪婪的手段。圣奥斯定曾为了当时许多信友的贪看马戏而大事嗟叹,又以生动的文笔,痛述他的友人兼弟子阿利比的腐化,(幸而其腐化只是暂时性的)(Confess., VII,8)。多少青年为现代戏剧及淫秽读物所腐化!父母教员为了这事应如何痛哭流涕啊!

91. 所以,堪受声援和嘉勉的,是那些一本公教精神,诚心救助青年教育的工作者。他们以应时的书报向父母及负责教育者,指出坏的书报与戏剧如何狡猾地毁灭青年的道德及宗教生活。以外,他们努力出版好的书报,排演具有教育性能的戏剧,甚至有时不惜耗费巨资拍制电影,以期公教道德不唯不受损失而多受裨益。

92. 吾人所主张对青年的卫护和监视,并非要青年与社会脱节。他们当生活在社会里,并在社会里救己灵魂;只是说,现代应特别以公教教育,准备并巩固青年的心灵,以防为世俗的谬论所愚弄。依圣若望的话,世俗无非是「肉身的贪欲,眼目的贪欲和生活的骄奢」(若一、二、一六)。现代的信友,(其实,任何时代的信友),都该如戴尔都良论古时信友所写:「信友与其他人共同占有世界,但不分占世界的错恶。」(Deidololatria, 14)

93. 戴尔都良的这句话使吾人触及下文所谈的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即由公教教育的宗旨而演绎出的公教教育的本质。人若了解这点,则可明显地看出,最高教育职责和使命非教会莫属。

第五章 公教教育宗旨

基督化的人

94. 公教教育本有的、近的宗旨,是:在和天主圣宠合作之下,训练人们成为真正的、成全的信友;将一切再生于圣洗圣事者塑造成肖似耶稣者。就如宗徒所说:「我的孩子们,我再度分娩你们,直到在你们身上塑成耶稣基督」(迦、四、一九)。真正的信友应在基督内度超性生活,「基督,你们的生命」(哥、三、四);在一切事上表现这生命,「为使耶稣的生命在你们有死的肉体上显现出来。」(格后、四、一一)

95. 因此,公教教育包括人的整个生活:肉体的、精神的、理智的、伦理的、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的。而这又并非为了削弱人的生活,而是为了按照耶稣基督的榜样和言论,提高、指导和成全之。

96. 所以真的信友,为公教教育所陶冶的信友,不是别的,乃是一位超性化的人。这样的人,其思想、判断、行为,一依正确的理智,──以耶稣基督的圣言和善行之光而明朗化的理智为标准。换言之,一位心志真正坚决的人。所谓心志坚决的人,并非固执己见者,而是谨随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者;就如一位教外诗人所肯定与讴歌的「正义」而「志向坚决者」(Horat,Od. 1.III, od. 3, V.1)。但要想全部实现正义原则,则应如真正信友所做,将天主的归于天主。

为上述教育宗旨而辩护

97. 公教教育的宗旨,在俗人看来似乎未免迹近荒唐。他们以为要实现这宗旨,非摧毁或削弱人的本性不可,甚至非将现世生活的活动放弃不可。故此他们认为这对社会繁荣,及文艺、学识、技术、文化等的进步非常不利。这是昔日的教外人士──就中亦有学识渊博者;他们对吾人缺乏瞭解,同时又满腹偏见──所经常提出的疑问。不幸,现代人们更变本加厉,时时处处旧调重弹。戴尔都良曾针对这疑问作了下面的答案:「吾人并非出世者,吾人对赐予一切的造物主,深切感激。吾人并不唾弃祂所创造的任何事物,只致力于节德,力戒滥用事物而已。吾人并非不要你们的市场,拒绝你们的交易,你们的沐浴,你们的茶馆、工厂、马厩、集市、来往等;吾人在现世同你们共同生活,同你们一齐航海,一齐服兵役,一齐务农,一齐经商;吾人同你们交换技艺,并为大家的公共福利而工作。吾人既是你们的同事,并同你们在一齐生活,吾不知何以吾人是应被摈绝的废物」(Apol. 42)。

98. 所以真的信友不唯不拒绝此世的一切,不唯不抑制本性所有能力,反而助长并成全性的一切,将本性生活和超性生活调协一致,以期超性生活美化本性生活,并更有效地辅助本性生活,不唯使人获致灵魂和永远的福利,而且亦取得现世生活需要。

公教教育的成果

99. 关于这,有教会全部历史作证──人类文化进步的历史直至现代同教会的历史并肩前进──明显的例子便是圣人们的生活,圣人乃永久多产的慈母教会的专有产物。圣人是提高人类地位并造福社会最多者;他们是公教教育成果绝对完美的典型。他们以其德表有功与人类各阶层和各行业。他们中有不学无术的农夫,有学贯古今的博士,有卑不足道的工人,有千军万马的司令,有只为一家之长者,有贵为一国之君者,有朴实无华的少女与料理家务的主妇,亦有雍容华贵荣为国母与王后者。尤其值得颂扬者是宣讲福音的传教士,他们千辛万苦,披荆斩棘,将人类文化的果实与现世福利,连同信德之光,带给穷荒僻野的蛮族。其他若干圣人,则一本公教博爱精神,建立各式慈善团体,以救助苦人。还有许多献身教育的男女圣人,他们为了家庭和国家的福利把公教教育工作,透过其他人们,延伸至遥远的空间和时间。

100. 这是公教教育的伟大成果。原因是:公教教育能提升人至超性境界,训练人在基督内度超性生活,修超性圣德。吾主基督,人类导师,除创造并赐给吾人以超性生活及圣德外,又为各阶层的人们,树立了诸德之表,特别为青年人;因为他曾将自己的青春全部消耗于辛勤劳动的隐晦生活,在天主及世人前,辉耀着服从以及其它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一切美德。

结论

101. 吾人迄今仅仅部分地提及的这些估价不能再高的珍贵宝藏,全部属于教会,全部是构成教会本质的因素。因为教会是基督的妙体,是基督的无玷净配,因而亦是极其多产的母亲,以及至高至善的教育家。因此,伟大的天才圣奥斯定,──不久吾人将庆祝其逝世一五○○周年大典──激于其对慈母教会的孝爱而吐出下面的这些话来:「信友的真正慈母公教会啊,妳不唯教诲吾人圣洁地崇敬天主──占有祂便是占有真福──而且亦劝吾人热爱近人,使人因自己罪恶而招致的各种神病,在妳慈怀里得到治疗的神方。妳以孩子般的柔和训示孩子,以有力的辞句告戒青年,以安祥的态度敦劝老人,不独一依每人肉体的年龄循循善诱,而且特别注意每人精神的老幼而给予忠告善道。好敦促子女自动地服侍父母,引导父母慈爱地约束子女。妳以强似血统关系的宗教链锁使弟兄姊妹亲密联系………妳以人类出源于唯一原祖的道理使国民与国民合一,使民族与民族融洽,不唯出于浮浅的社交而且出于真诚的手足之情。妳教训君王照拂人民,人民服从君王。妳给人类指出谁应受到礼遇,谁应受到爱戴,谁应被尊重,谁应受敬畏,谁应受安慰,谁应受劝勉,谁应受告戒,谁应受约束,谁应受申斥,谁应受惩处;妳不说一切人应受同样待遇,只说该以爱德对待一切人,不得无理对待任何人。」(De moribus Ecclesiae Catholicae,lib.I,c.30)

102. 可敬神昆,吾人高举吾人之心与手,祈求「吾人灵魂的司牧与主教」(伯前,二、二五),万王之王,万君之君天主,以其无限德能,恩赐全球公教教育,成果日益辉煌,俾使个人与国家咸蒙其利。

兹特以吾人为父之情,向你们,可敬神昆,及你们属下的神职人员与民众,颁赐宗徒遐福,作为上天恩惠的保证。

公布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卅一日,吾人在教宗任第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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