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庇护十二《基督奥体MYSTICI CORPORIS CHRISTI》通逾

论基督的奥体

致凡与宗座亲睦交往之诸位可敬神昆:宗主教、首席主教、总主教、主教以及其他教区首长:

致候诸位可敬神昆并给予宗徒遐福。

1. 基督奥体——即教会[1],这一教义由救世主起初亲授。它揭示了我等与崇高首脑亲密结合的大恩重惠,遂以其崇高尊荣,吸引一切受圣神感动之人,深入研究;而它于人心所启之真理,亦成为驱动人践行其训导及善工的强大动力。

故籍此通谕,与尔等论述此教义,实为合宜;尤要阐明涉及尘世征战的教会(Church Militant);不仅因为教义本身之高妙莫测,更是由于当下的时局使然。

2. 吾人有意要论述基督以至圣宝血所赎之教会,蕴藏着丰厚恩泽。而[2] 其成员都以那戴荆棘冠冕的首脑为荣。他们之所以为荣者,诚显明一个真理:至喜乐与至光荣,唯从苦难所生。故我们若得份于基督苦难,就当欢喜快乐;及祂光荣显现之时,我等也将踊跃得份于祂荣耀。[3]

3. 首当注意:人类救主所创之团体,诚相似于其神圣创立者;昔日曾受祂想救赎之人所迫害、所诽谤、所凌辱。吾人不仅不否认,且怀感恩之心承认:于当今乱世中,犹有多人虽身处耶稣基督羊栈之外,却仍视教会为唯一得救之港。

然吾人也清楚地知道:不仅那些闭目拒绝基督智慧光照、甘愿倒退至古代异教之教义与习俗者们,对天主的教会所怀之恶意轻视与仇恨;更有许多基督徒忽视冷落教会,甚视之为厌物——他们或为貌似有理的谬误所诱,或陷于尘世腐化之网罗者。因此,可敬神昆,顺从吾人良知之召唤,也响应众人之请求,吾人愿向世人展示并颂扬慈母教会之美丽、尊荣与光辉——她位列天主之后,我等当以一切感恩报效之。

4. 我们希愿,我们教导与劝勉,于当前情势,能在信友灵魂内结出丰硕之果实。因为我们深知:倘若人们能平心顺命地,从天主手中接受当今乱世之一切苦难灾祸——这是无数苍生正经历的严酷试炼,人心则将自然被提超拔尘世、转向永恒天乡,并于幽深处激发属神之渴慕与热切之愿望。于是在圣神感动下,人受激励,被推动去迫切寻求天主之国;盖因,人愈能割舍尘世虚荣和暂世贪恋,则愈灵敏洞察天堂奥秘之光辉。

而今世之虚空,较之以往或更显明:国家与政权崩塌,巨量财富沉于海底,各类产业荡然无存;城市乡镇、肥土良田,尽化废墟,沾染同胞之血。

5. 此外,我们对基督奥体教义之阐释,于尚未归入教会羊栈之人,也必受悦纳且获益。不仅因为他们对教会之善意似日益增长,更因他们亲见到纷争四起,国邦相攻相伐,嫉妒与仇恨之种弥漫四方;若他们能转目回顾教会,默观由天主亲赐她的统一:各族各民在兄弟之爱中与基督结合的神圣团结。他们必将钦慕此爱德之共融,籍由神圣恩宠之引导助佑,渴愿共享同一的结合与爱德。

6. 另有吾人珍爱之特别缘故,使这奥体教义复现于吾心,并生喜悦。自吾主教祝圣二十五周年迄今已一载,于此年中,吾人得享莫大安慰:亲眼见证耶稣基督奥体的形象,在全世界面前昭然展现。

虽经长久惨烈之战,万国间手足相连纽带被无情撕裂。然吾人所见,凡在基督内为吾子民者,无论身处世界何方,皆同一意志,同一感情,同心举念于同一位公父;而此公父心怀众人忧愁与挂念,正引领着圣教会之方舟,穿越怒涛狂风。

这不仅是基督徒之间奇妙统一的明证,更昭示:如吾人父爱超越国界与种族,普及万民;即便各自国家兵戎相见,普世公教信友犹一致仰望基督之代权如慈父;此慈父之判断,全然公正、超然群情之纷扰,操无私之心,竭尽所能维护真理、公义与爱德。

7. 同样令吾人感到欣慰的,还有众信友慷慨捐献设立基金,在罗马建造一座新圣堂,奉献给吾人圣洁前任及主保教宗圣安日纳一世(Eugene I)。这座圣殿,靠全体信友愿望和慷慨而建,将成为这一喜庆事的永久纪念。是以吾人愿以本通谕表达满怀感激之情。

通谕所述者,正是那些活石,他们基于那永生的角石——基督——而共建成一座圣殿,远超任何人手所造,乃是在圣神内的天主居所。[4]

8. 然而,吾人如今要阐述这一崇高教义的首要原因,是出于对吾人受托灵魂之关切。虽然于此,已有许多著述,但如今有许多人正以更大的热情研习此理,因这教义能怡悦人心,陶养基督徒之虔心。这股热忱的兴起,主要源于:重燃对神圣礼仪的热忱、频繁领圣体之风日益普遍、以及对耶稣圣心更为炽热的敬礼,促使许多灵魂更深入思考那保存在教会中的深不可测丰富的基督恩泽。

此外,近年来关于公教进行会的训令,使信友之间、以及信友与教会圣统,尤其与罗马教宗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也无疑大大有助于这真理得以彰显其应有的光辉。尽管有以上可感欣慰之诸端,吾人仍必须承认:在真教会之外,有关此教义的严重谬误正在被广泛传播;甚至还有信友散布不准确,甚至全然错误的观念,使人心偏离真理的正路。

9. 一方面,虚假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犹存,讥讽嘲笑一切超越人智者;与之并存的是另一种同源的谬误,即所谓通俗自然主义popular naturalism,它坚持只把教会看作是一个纯粹法律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团体。另一方面,一种虚假的神秘主义mysticism正悄然渗入,企图抹除受造物与造物主之间那不可动摇的界限,歪曲《圣经》的真实意义。

10. 这些彼此冲突、互相对立的思想派别的后果,使有些人出于无根据的恐惧,将此深奥教义视为危险之物,如面对地堂中美丽禁果,唯恐避之不及。但事实并非如此。天主所启之奥迹绝无有害于人,也不应如田中隐藏之宝被弃不用。祂将此等奥迹从高天赐下,正是为了帮助那些虔心研究者得以灵修精进。

正如梵蒂冈大公会议所教导的:理性若受信德光照,并以热切、虔敬且明智的态度寻求,便确实能在天主的引导下,对奥迹获得一种确定且有益的认识。这是藉由对奥迹与自然理性所知之事物之间的类比、奥迹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人类终向之间的关系加以默想而达成的。但同一个大公会议补充教导说,即便是被信德之光照亮的理性,也永远无法理解这些奥迹,如同理解属于理性自己本分领域内的真理那样。[5]

11. 吾人于天主前,久加深思熟虑,遂认为,以本通谕,向整个基督羊群宣讲基督奥体的教义,以及信友在奥体内与神圣救主联合,此乃吾人之牧责。并于此慰籍人心之教义,引申出若干训诲,使人们更深入地研究这奥迹时,能结出更丰盛的成全与圣德之果实。

吾人之目的,是为给圣教会至美之荣更添光辉;更为清楚地展现信友的超性尊贵——信友在基督奥体内与其首脑联合;最后,是为确切排除当今在此教义上流传的种种谬误。

12. 当人思索这教义的起源时,保禄宗徒的话立刻浮现在心头:罪在哪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越丰富。[6]众所周知,人类的原祖原是天主亲自建立在极其尊崇的地位上,原本应将属尘世的存续和圣宠的天上生命一并传给后裔。然而,亚当的不幸堕落,全人类便沾染了世代遗传的罪污,而丧失了有份于天主的性体,[7] 我们也都成了可怒之子。[8]但全然仁慈的天主,竟如此爱了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9] 而永恒圣父的圣言,以同样的神圣爱情,从亚当的后裔中取了人性——却是无罪无瑕的人性——好使祂作为新亚当,成为圣神的恩宠之源,使这恩宠流注于亚当之后的众子女之中。

因原祖之罪,众人原被排斥在天主义子的名分之外;但藉着降生为人的圣言,因天主独生子取得人性,众人才能与祂为弟兄,也因此获得了成为天主子女的能力。[10]当耶稣基督悬挂于十字架之上时,祂不但平息了人犯罪而冒犯的永恒圣父之义怒,也为我们这些弟兄赢得了无可言喻的恩宠之泉。

祂本可亲自直接将这恩宠赏赐给人类;但祂却愿意仅藉由人组成的有形可见的教会来做,使所有人都通过教会,与祂一同合作,分施救赎的恩典。正如天主圣言当初愿意取用我们的人性,在极剧痛苦中完成救赎;祂也愿意让教会以同样的方式,在此后世世代代延续祂所开创的工程,长存不灭。[11]

13. 若要界说、描绘耶稣基督的真教会——即至一、至圣、大公、从宗徒传下来的罗马教会 [12]——则没有比基督奥体一词更尊贵、更崇高、更神圣的。这一名称,正是源自圣经与教父之恒常教导所结出的最美花朵。

14. 教会是一个身体,这是《圣经》中的屡次明言。正如宗徒说:基督是教会这个身体的头。[13]若教会是一个身体,那么它就必定具备不可分裂的合一,如保禄所言:我们众人虽然多,却在基督内是一个身体。[14]但教会的身体不仅是完整统一的;还必须是具体的、可感知的。正如前任教宗良十三世在通谕《众所周知Satis Cognitum》中所断言:正因为教会是一个身体,所以是有形可见的。[15]

因此,在这神圣真理的要务上,凡主张教会不可见、不可触,只是通过不可见的纽带,把彼此信仰互不相同的诸多基督教团体联合起来的某种‘灵性的实体’(pneumatological)。这种看法,是大错特错的。

15. 但是,身体意味着有彼此连接、互相配合的多个肢体,以彼此扶助。正如人体中一个肢体受苦,其余各肢也同受痛感;而健康的肢体也会前来扶助那有病的部分。同样,在教会内,各个成员也不是单为自己而活,而是互相扶持、彼此协助,为了彼此的安慰,也为了更完美的建造整个奥体而共同努力。

16. 再者,正如在自然界中,一个身体的形成并非是各肢体的任意拼凑,而是由各具功能,且按适当秩序安排的器官组成;因此,教会被称为身体,首要原因就在于它也是由结构上结合有序的各个部分所统一构造,各个肢体之间互相依存,各司其职。正因如此,宗徒在描述教会时写道:正如我们在一个身体内有许多肢体,但所有肢体并不具有相同的功能;照样,我们众人虽多,在基督内却是一个身体,彼此互为肢体。[16]

17. 然而,绝不可认为,教会身体的有序的、有机的结构,仅仅由圣统体制所构成,并以此为完全;也不可走向另一个极端,主张教会只是由那些有神恩者组成——虽然在教会中,拥有奇迹神恩的成员从不缺乏。

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那些在教会内履行神权者,是这奥体的首要成员。正是透过他们,由神圣救主亲自委托,基督的导师、君王与司祭的三重职能得以延续。同时,当教会教父们歌颂基督奥体的牧职、品级、职务、状态、修会与责任时,他们所想的,决不只是已领受神品者,还包括那些遵行福音劝谕、或在俗世中积极行事、或隐修于寂静中,或依其会规结合生活与默观者;也包括那些虽身在世俗,却全心奉献于神修或慈善事工者,甚至包括处于圣婚配中的信友。

确实,尤其在当今时代,必须明确认识到:家庭中的父母、因领洗而成为代父母者,特别是那些与教会圣统协力,致力于扩张神圣救主王国的平信徒们,他们在基督奥体中虽常处低位,却也是光荣的;而他们在天主的推动与助佑下,同样能够达到至高圣德之巅——这是耶稣基督所许诺、永不缺乏于祂教会中的恩赐。

18. 我们看到,人类身体被赋予合适的手段,用以维持自身生命、健康与成长,并照顾所有肢体的需要。类似的,人类的救主也出于祂无限的良善,以奇妙的办法为祂的奥体提供一切,把圣事赐予了教会,通过不间断的恩宠链条,扶持各个肢体从出生到死亡,同时也慷慨地照顾教会的团体性需求。

藉着圣洗之水,那些在死亡原罪中出生于此世的人,不仅得以重生、加入教会成为其肢体,因其领受神印,从而获得领受其他圣事的能力与资格。

藉坚振圣油,信友力量得以加增,好护守并捍卫他们的母亲——教会,以及教会所交托于他们的信仰。

在告解圣事中,为那些堕入罪中的教会成员,预备了一剂救命的良药;此药不但为他们自身带来康复,也消除了对奥体其他成员可能造成的染污之虞,反而能激励他人向善,并树立德行的榜样。

19. 不仅如此;在至圣圣体圣事中,信友在同一筵席上得以滋养并获得力量,并藉着神圣且不可言喻的纽带,使信友彼此之间,并与奥体的神圣首脑结合为一。最后,就如慈母临榻,教会也陪伴临终病者;即使天主的旨意并非每次都允许领了终傅圣油的病人恢复健康,但教会仍为受伤的灵魂施予属神的良药,并给天堂送去新的公民——这些人将成为教会在天上的代祷者,永享天主的福乐。

20. 为了照顾教会作为社会团体的需要,基督以特别的方式设立了另外两个圣事。藉着婚配圣事,缔结婚约的双方彼此互为恩宠的施与者,使基督教社会得以外在且有序地增长;更重要的是,婚配圣事保障了子女的宗教正确教育,若无此举,教会奥体将陷于极大危险中。

藉着神品圣事,把人分别出来、并祝圣于天主,以奉献圣体牺牲的献祭,以天神之粮和教义之食喂养信众羊群,以天主的诫命与劝谕引导他们,并以各样超性的助佑坚固他们。

21. 在此我们必须牢记:正如天主在创造之初,赋予人的身体以极大能力,使其能制服万物、生育繁衍、充满大地;同样地,在基督纪元之初,天主也赐给祂的教会克胜万难之所需,不但使她能充满全世界,甚至天堂之境。

22. 事实上,只有那些领过洗,且公开宣认真信仰,以及没有不幸地从奥体的统一中自我分离出来,或因重罪而被合法权威逐出奥体者,才被纳入教会的成员中。正如宗徒所说:我们众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是为奴的或自由人,都在同一个圣神内受洗,归于同一个身体。[17]因此,在真正的基督徒团体内,只有一个身体、一个圣神、一个主、一个圣洗,所以也只能有一个信仰。[18]

因此,如果有人不愿听从教会,主命令说,要将他视同异教人和税吏。[19]由此得出,那些在信仰上或统治处于分裂的人,不能活在这奥体的统一之中,也不能活在那唯一圣神的生命中。

23.也绝不能因为教会被称为基督的身体,就认为:只有那圣德显著的,或已被天主预定享永福的,才构成了尘世朝圣旅途中教会。恰是因为救主的无限仁慈,祂容许那些——昔日祂并未拒绝赴宴的人,在祂尘世的奥体中也有其一席之地。[20]

因为,并不是每种罪(即便是任何重罪),都如同裂教、异端、背教那样,从它的本质上将人从教会奥体中割裂出去。人犯罪后,确能丧失爱德和天主的恩宠,从而不能获得超性的功劳;但只要他们仍坚守信德与基督徒的望德,若又有上主的光照,内心被圣神所感动,对罪生出得救的敬畏,并激励祈祷与补赎已罪,那他们尚未被剥夺一切生命。

24. 让众人都深厌罪恶,因为它玷污了救主奥体之肢;有不幸堕罪者,若其顽固尚不至丧失与信友共融之资格,就应以大爱接纳之,让热切的爱德在他们身上看到耶稣基督的一软弱肢体。

正如希坡主教圣奥斯定所言:在教会团体之中得以治愈者,要远胜于无可救药的肢体而从教会身体被割离者。[21]只要一个肢体仍是身体的一部分,就不该对其康复失去希望;一旦被割离,就无法再被医治或复原了。[22]

25. 可敬神昆,从当前论述中我们已经看出,教会的构成确可比拟为身体。现在,吾人必须清楚而确切地说明:为何教会不但称为身体,而应称为耶稣基督的身体。正因为,吾主为这一奥体的创立者、首脑、支撑者与救赎者,这一事实。

26. 在略说基督何以创立祂的社会性奥体之前,吾人旋即想起永享荣福的前任教宗良十三世所言:已经始胎成形的教会,从睡在十字架上的第二亚当被划开的肋旁诞生,在伟大的圣神降临日首次显现于众人眼前。[23]的确,神圣救主开始建构祂奥秘圣殿——教会,正是藉着祂的宣讲,将祂的诫命传示于人时;祂完成此圣殿,是祂荣耀地悬挂于十字架时;而祂彰显并宣告这教会,则是祂遣发护慰者圣神、以可见形象降临于宗徒之时。

27. 因为,当履行祂传讲福音的职务时,基督拣选了宗徒,如同父派遣祂那样,派遣宗徒出去:[24] 作为信友团体中的导师、治理者,以及成圣的工具;祂在他们中间设立了首席,并立他为祂在世上的代表(即教宗);[25]祂把从父那里所听见的一切,以及所有的事,都启示给他们;[26]祂也设立了洗礼,规定凡信从的人要藉此成为教会身体的一部分;[27]最后,在祂生命将尽之时,于最后晚餐中建立了极奥妙的圣祭与圣体圣事。

28. 救主在十字刑架上完成了祂的工程——这是圣教父们的一致教导。他们主张,教会正是从悬在十字架上的救主被刺肋旁诞生,如同新厄娃,即众人之母。[28]伟大的圣盎博罗削谈及基督被刺的肋旁时说道:正是在这一刻,教会被建立;正是在此时,她被形塑、被陶铸、被创造……如今,一座属神的家族兴起了,一个圣洁的司祭团被建立了。[29]凡是以敬虔之心探究这一古老教义的人,自会容易理解其深厚的根据。

29. 首先,藉着我们救主的死亡,新约取代了那已被废除的旧法律;接着,基督的法律连同其奥迹、规章、制度与圣礼,皆在耶稣基督的宝血中为全世界确立。因为神圣救主只在有限的地区公开传道——祂只被派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30]——旧法律与福音曾是同时有效的;[31]但祂死在十字架上时,耶稣便废除了旧法律的规条,[32]将旧约的字据钉在十字架上,[33]并在祂为全人类流出的宝血中,建立了新约。[34]

正如大圣良一世论吾主十字架曰:旧法律转于福音,犹太会堂转于教会,众多献祭归于至一牺牲,以至于:当我主断气时,那遮蔽圣殿至圣所与奥秘的神秘幔帘,自上而下被猛然撕裂。[35]

30. 因此,旧法律死在十字架上,随即被埋葬,并成为死亡的承担者,[36]好让位于新法律,基督已拣选宗徒担任这新法律的合格施行者。[37]尽管早在荣福童贞的胎腹中,祂已被立为全人类的首脑,但却借着十字架的力量,我们救主才完全履行祂作为教会首脑的职务。

正如天神博士兼全面博士Common Doctor圣多玛斯教导的那样:基督正是藉十字架上的凯旋,赢得了对外邦人的权柄与统治;[38]也藉着这凯旋,祂极大地丰富了恩宠的宝库,如今祂在天堂中荣耀地统治,也不断把这些恩宠慷慨地倾注于祂在尘世的肢体身上。

正是藉着祂在十架上所流的宝血,天主的义怒得以平息,所有天上的恩赐——尤其是新而永久之盟约的神性恩宠——才能自我们救主的芳泉流出,为救赎人类,首先则是所有的信友。最终,也是在十字架之树上,基督正式拥有了祂的教会,亦即祂奥体的一切肢体。因为若非靠着十字架的救恩之德,即使领受洗礼者,也不能与此奥体统一,正因这十架之德,他们才完全地归属于基督。

31. 若救主藉着祂的死亡,在最完全彻底的文字意义上成为教会的首脑,那么,也正是藉着祂的宝血,教会获得了圣神最充沛的施与;从人子被高举、因受难在十字架上得荣耀之时起,教会便因圣神而获神圣的光照。正如圣奥思定所指:[39] 那时圣殿的帐幔裂开,也象征着护慰者圣神的恩泽之露水,此前仅降在羊毛上——也就是以色列民——而是丰沛广泛地降在全地(而羊毛依旧干燥,且被废弃),也就是普世的天主教会之上,不再受种族与疆域的限制。

就如在降生为人之初,永恒圣父之圣子把圣神的丰满充盈地赋予了人性,并与祂本质结合,使人性成为天主性的合宜工具,以完成赎世之血功;照样,在祂宝贵死亡之刻,祂也愿意以圣神丰盛的恩赐充盈祂的教会,好使教会在施与救赎神圣果实的工作上,成为降生为人的圣言的强力永不败之器皿。

为了建设基督奥体,教会肩负的治理使命,以及教导、管理和施行圣事的权能,二者的超性效验和力量,皆源于事实:即悬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为祂的教会开启了神圣恩赐的泉源。也正是这神圣的恩赐,保障了教会永不传授谬误教义,且能藉由神光启迪的牧者,统管众灵魂救赎,并丰厚地赐予灵魂以天堂的恩宠。

32. 当我们仔细思考所有十字架奥迹时,宗徒在《厄弗所书》的教导便不再晦涩,即:基督藉着祂的宝血,使犹太人与外邦人合而为一;祂在自己的肉身中拆毁了隔离的墙,即两族之间的藩篱,又废除了旧法律,好使祂能在自己内,将两者造成一个新人,也就是教会,并藉十字架将他们合为一体,与天主和好。 [40]

33. 在圣神降临日,由天堂而来的特殊力量,赐给了以祂宝血建立的教会,使其坚固。对那位已被指定为自己的代权者,祂隆重地为其设立了崇高职务,然后便升天去了,如今坐在天父的右边。祂愿意藉着圣神的可见降临,伴随着烈风和火舌,彰显祂的净配,让众人认识。[41]

正如祂自己开始宣讲福音时,永恒的天父借着鸽子形象的圣神降临并停在祂身上,显明祂[42];同样,当宗徒们即将履行宣讲牧职之时,吾主基督从天上派遣圣神降临,以火舌触及宗徒,仿佛天主的手指,指明教会的超性使命和职权。

34. 教会称为基督奥体的第二个理由:祂必须被普遍公认是这奥体的真实首脑。正如圣保禄所说:祂是教会这个身体的头。 [43]整个身体由祂为首脑,完美地组织起来,不断成长、增进,以建立自身。[44]

35. 可敬神昆,你们都熟悉经院神学大师,尤其是天使博士兼全面博士圣托玛斯,在论及此题时所使用的那种令人钦佩、透彻明亮的语言;你们也知道,圣托玛斯所提出的理由,忠实地反映了圣教父们的思想与著作——而这些教父不过是在重复并阐释圣经中受默感的话语而已。

36. 然而,为了所有人的益处,吾人愿简述其义。首先,很明显,天主之子、荣福童贞之子,因其独特的超越地位,应当被称为教会的头。因为头总是在最高处。而谁能高过基督天主呢?祂是永恒圣父的圣言,必须被承认为一切受造物中的首生者。[45]又有谁比基督人性更为崇高呢?祂虽由无玷童贞女所生,却是真正而自然的天主子;藉着祂那奇迹般、光荣的复活——一次战胜死亡的复活——祂成为了死者中的首生者。[46]又有谁如祂曾被高举呢?祂是天主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 [47],以极其奇妙的方式将天堂与尘世连接在一起;祂高悬于十字架,如坐于仁慈之王座,吸引万有归向祂[48];祂作为人子,在千万人中被拣选,蒙天主之爱超越所有人类、天神及一切受造之物。[49]

37. 正因为基督是如此被高举,唯独祂有一切权利统治并管理教会;这也是祂必须认作头的另一个理由。如圣盎博罗削所说,头是身体的城堡[50];它被置于众肢体之上,是为了众肢体的益处[51],因它具备更高的能力,自然能引导全体。同样,神圣救主掌舵整个基督信仰团体,引领航向。

如同治理人类社会一样,是以合宜、公正并有益的方法,引导人达到所定的目标[52];由此便可清楚看出,我们救主——善牧之典范与榜样[53]——以极其卓越的方式,完成这一切职能的。

38. 当祂仍在尘世时,祂对我们的教诲、劝导与警告之言,永不废去。无论何时何人,这些言语都是神与生命[54]。此外,祂将三重权柄赐予祂的宗徒及继任者,即:教导、治理、引领人趋向圣德;并通过法令、权利与义务,界定这权柄,确立其为全教会的根本法律。

39. 然而,我们神圣救主不仅透过代权人,也亲自并直接治理和引导祂所建立的教会。因为正是祂在人的思想和内中为王,哪怕有反抗,祂也能使他们意志顺服祂的圣意。君王的心在上主手中,祂愿意使它转向何方,就转向何方。[55]

正藉着这种内在的引导,祂——我们灵魂的牧者与监督者[56]——不仅照顾个体,也以祂的圣意看顾整个普世教会:或是光照并鼓舞教会的领袖,能忠诚有效地履行各自的职责;或是在严峻时期,从教会中拣选出卓具圣德的男女,使他们为其余的基督徒指出祂奥体的成全方向。此外,基督在天从未停止俯视祂在尘世流亡中备受考验的无玷净配;见她陷于危境时,祂便亲自或藉天神的服务[57],或藉那位我们称为基督徒之助佑的圣母,或藉其他天上代祷者,拯救她脱离风暴的海洋;并在风平浪静之时,以超越一切理解的平安[58]安慰她。

40. 但我们切不能以为,祂只用隐藏的[59]或非常规的方式治理教会。相反,救主也藉着祂的尘世代表,以可见且常规的方式治理祂的奥体。可敬神昆,汝等皆知,祂在尘世旅程中亲自领导那羊群中的小群[60]后,基督吾主在即将离世、回归天父之前,将祂所建立整个团体的有形可见的统治权,托付给了宗徒之长。

因为祂是全智的,不可能把祂建立的教会,这人类团体留在世上,而没有一个可见的首脑。也不能有人对此争辩说:在教会内所确立的最高司法权,给了奥体两个首脑。伯多禄因其最高地位,仅是基督的代表;所以,这个身体只有一个最高首脑,即基督;祂虽以不可见的方式不间断地亲自引导教会,但同时也通过祂在世的代表,以可见的方式治理教会。在祂光荣升天之后,教会的根基不只是建立在祂身上,也建立在伯多禄身上——作为可见的磐石。基督与祂的代表同为唯一首脑,这是我们那永垂不朽的前任教宗波尼法爵八世,在宗座信函《唯一至圣教会Unam Sanctam》中所庄严宣示的教义[61];而历任教宗也从未停止重复同样的教训。

41. 那些以为承认基督是教会首脑,却不忠诚地服从祂在世代表的人,实在是走在危险错误的道路上。他们将拿走了可见的首脑,破坏了可见的合一纽带,使救主奥体变得晦暗残破,以致那些寻求永恒救恩只港的人既看不见它,也找不到它。

42. 吾人前述关于普世教会的一切,也应用属于公教会的各个基督徒团体,无论是东方教会还是拉丁教会。因为他们也是通过各自主教的声音,由耶稣基督统治的。因此,主教应被视为普世教会中最杰出的成员,因为他们与奥体的神圣首脑之间有着特殊的连结,故而理所当然地被称为主的肢体中最重要的部分[62]。此外,就各教区而言,每位主教都是真牧人,照料托付给他的羊群,并以基督之名治理他们[63]。

然而,在履行这项职务时,他们并非完全独立,尽管享有教宗直接授予的普通管辖权,他们仍从属于罗马教宗的合法权柄之下。因此,信友应当尊重主教,因他们是神圣指定的宗徒继承人[64];甚至比对世俗最高权柄更应适用这句话:不可触犯我所傅油者![65] 因为主教是被圣神的圣油所傅之人。

43. 正因如此,听闻不少主教神昆遭受攻击与迫害时,吾人内心感到极大的痛苦。攻击不仅针对他们个人,更残酷心碎的是:甚至波及托付给他们的信友、与他们共享宗徒职辛劳的同伴,甚至奉献于天主的童贞精修们;而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从心里成为羊群的榜样[66],并本着应有的热忱与忠诚,守护那托付于他们的神圣信德宝库[67];仅仅因为他们坚持天主铭刻在人灵中的神圣律法,并仿效至高牧者,防护自己的羊群免遭贪婪豺狼的吞噬。

吾人视这类攻击如同加诸吾人自身,并重申永垂不朽的前任——大圣良一世的崇高言辞:吾人的光荣就是普世教会的光荣;吾人的光荣是吾人弟兄团结一致的力量;当每一位都蒙受尊敬时,吾人才真正获得尊荣。[68]

44. 因为基督首脑占据着如此卓越的地位,却不可以为祂就不需要肢体的协助。圣保禄关于人体所说的,同样适用于奥体:头不能对脚说:我不需要你们。[69]很明显,信友需要神圣救主的帮助,因为祂曾说:离了我,你们什么也不能做。[70] 按照宗徒的教导,奥体朝向成全所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来自基督首脑的恩赐[71]。

然而,即使这看似奇妙,也必须坚信:基督需要祂的肢体。首先,因为耶稣基督的位格是由至高教宗来代表的;而教宗也必须召叫他人来分担他的关怀之责,以免不胜其牧职之重,并且他每日都需要教会的祈祷协助。

此外,既然我们救主并非以可见的方式亲自治理教会,祂就愿意由祂的肢体协助救赎之工。这并不是因为祂所不能或软弱,而是祂愿无玷净配获更大光荣,而如此安排。祂在十字架上受难时,将救赎的丰厚宝藏留给了教会,而教会对此却毫无贡献;但在分配这些恩宠时,祂不但与教会分享这圣化之工,甚至还愿意让这工作以某种方式归功于教会的行动。

这实在是一个深奥的奥迹,也是默想不尽的主题:许多人的得救,都取决于基督奥体的肢体们为此意向所献的祈祷与自愿的补赎,以及取决于牧者和信友的合作配合,尤其是家庭中的父母;他们必须将自己的合作献给神圣救主,如同当作祂的合伙人一样。

45. 到目前为止,为证明吾主基督应被称为祂的奥体——教会的首脑,已有诸多理由。另再补充三点紧密相关的理由。

46. 首先从头与身体之间的相似之处谈起:二者具有相同的本性。关于这一点,必须指出:虽然我们的本性低于天神,但藉着天主的美善,却已被高举至其上。正如多玛斯所说:基督是天神的首脑,因为在祂的人性中,祂也高于天神……作为人,祂光照天神的理智,并影响天神的意志。可是,就本性的相似而言,基督并非天神的首脑,因为正如宗徒所言,祂不是取了天使的本性,而是取了亚巴郎的后裔。[72]

而且,基督不仅取了我们人性,祂还成为我们血肉中一员,拥有能受苦受死的脆弱身体。圣言既取了奴仆的形体,自我虚空[73],正是为了使祂的肉身弟兄们,在这尘世流放期间,通过圣化恩宠能分享天主性,[74]并在天上共享永恒福乐的喜乐。

永恒圣父的独生子之所以愿意成为人子,正是为了使我们肖似天主子之形象,[75]并按那造物主的肖像得以更新。[76]所以,所有以基督徒之名为荣的人,都应把神圣救主当作至高至完美的德性典范;但也应透过远离罪恶、勤于修德,以实行给祂的教导和生命作见证,好使在主显现之时,他们能与祂相似,并直观天主本性。[77]

47. 耶稣基督意愿教会的整个身体,与单独的肢体,二者都应相似祂。我们见到,当教会追随创立者的足迹,去教导、治理、奉献神圣祭献时,祂的意愿就得以实现。她遵守福音劝谕之时,就表现出救主的神贫、服从与贞洁。她由各种修会妆点其身,如佩带众多宝石一般;她或在山中隐修祈祷,或向百姓宣讲,或治愈病人伤者,引领罪人重返德性之道——总而言之,对众人行善时,就显出了基督。那么,教会在世上像基督一样遭受迫害、羞辱与苦难,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48. 还有一个理由,必须承认基督为教会的首脑,那就是:一切超性的恩赐在祂内达到圆满与成全,而祂的奥体正是领受了祂的圆满。许多教父指出,正如肉身的头是感官之所在,而其余部分只有触觉一样,基督徒社团中一切力量、恩赐与非凡的宠爱,在基督首脑内达致极致的成全。因为圣父乐意使一切圆满住在祂内。[78]

祂因二性一位结合hypostatic union的奥迹,而具备所有超性能力;因为圣神以无法想象的圆满恩宠居于祂内。祂被赐予统治凡有血肉者的权柄[79],智慧与知识的一切宝藏丰盈地蕴藏在祂内[80]。至于那被称为直观的知识,祂所拥有的明澈与广博,远超天上众圣人所享有的。祂充满恩宠与真理,我们众人都从祂那取之不尽的圆满中领受了恩惠。[81]

49. 耶稣所爱的门徒所说的话,导出最后一个理由,为何应以特别方式宣布基督是祂奥体的首脑。正如神经自头部延展至人体各部位,使之获得感觉与行动的能力,救主以同样的方式,将力量与权力传递给祂的教会,使信友更清楚地认识天主的事,并更热切地渴望天主的事。

从祂流向教会身体的,是那照耀启迪信者的神圣光照;还有使人成圣的恩宠,因为祂是圣的。

50. 基督启迪祂的整个教会,这一点已有无数圣经章节与圣教父们的著作所证实。从未有人见过天主;只有那在父怀中的独生子,祂将祂彰显出来。[82]祂作为由天主而来的师傅[83],为真理作证[84],将极大的光照倾注于初生的宗徒教会,甚至使宗徒之长感叹说:主啊,我们还投奔谁呢?祢有永生的话。[85]在天上,祂帮助福音作者,使他们如同基督肢体一般,按首脑的指示,写下从祂所学的。[86]至于我们尘世流亡者,祂如今依然是信德的创始者;亦如在天乡上,祂将是那信德的完成者。[87]

是祂,赐信德光照信友;是祂,以知识、聪明与智慧等超性恩赐,赐给所有的牧者和导师,尤其是祂尘世的代权者,好使他们忠诚地保守信德宝库,奋勇地捍卫之,以敬畏与虔诚之情阐述保存之。最后,虽然看不见,但祂仍主持并引导教会的大公会议。[88]

51. 圣德始于基督;基督是圣德的成因。因为,任何能导向救恩的行动,若不是从祂这超性的泉源而出,便无法完成。正如祂说:离了我,你们什么也不能做。[89]

若我们能痛悔罪过并做补赎,若我们能怀着儿女般的敬畏与希望转向天主,那是因为祂正在引导我们。恩宠与光荣都从祂取之不尽的圆满中倾流而出。我们的救主不断将劝导、刚毅、敬畏与虔敬的恩赐倾注在祂奥体的重要肢体上,使整个奥体在圣德与正直的生活中不断成长。

通过外在礼仪施行教会的圣事时,是祂在灵魂中产生了圣事的效验。[90]祂以自己的体血滋养蒙救赎者,并平息灵魂中纷乱的情欲;祂增添恩宠,为灵魂与肉身预备未来的光荣。祂的神性美善的宝藏被倾注于祂奥体中的肢体,不只是因为祂作为尘世的圣体牺牲和天堂的荣耀牺牲,藉祂的圣伤与祈祷,为我们恳求永恒圣父,而更是因为祂亲自拣选、决定并分配每一份恩宠予每一个人,各人得恩赐,是按基督所量给他的份。[91]因此,由神圣救主这泉源而来,全身依照各关节所施的功用,互相连结,互相配合,各尽其职,使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自我建树。[92]

52. 可敬神昆,吾人已简要阐述这些真理,概述了吾主基督愿以何种方式把祂丰厚的恩宠,从祂圆满中流注入教会,为使教会尽可能地肖似祂。

这些真理有力地解释了第三个原因:为何教会的社团性身体,应当被尊称为基督;即,我们救主亲自以天主性的方式维持祂所建立的这个团体。

53. 正如圣白敏(Bellarmine)敏锐而准确地指出的,[93] 基督身体这个名称,不单是因为基督是祂奥体的首脑,也因为祂如此地维持教会,在某种意义上生活在教会内,以至于教会几乎就成了另一个基督。

外邦人的博士在致格林多人书中明确表达了这一点:他在没有任何限制词的情况下,直接称教会为基督[94]——这无疑是在效法祂的师傅,当他迫害教会时,从高天呼唤他说:扫禄,扫禄,你为什么迫害我?[95]实际上,若我们相信尼撒的额我略Gregory of Nyssa,他说宗徒常常直接称教会为基督[96];你们也很熟悉奥思定的那句话:基督宣讲基督。[97]

54. 但不可误解教会的这个至尊贵称号,误以为:天主子取人性所依赖的那无可言喻的联结,是属于普遍教会的。这称号的真正含义在于:吾主救主将属于祂自己的某些特权,以某种方式分享给教会,使她在整个生命中,外在或内在,都能最忠实地反映出基督的肖像。正如永恒圣父派遣祂,和祂派遣宗徒进入世界的使命一样,[98] 祂是藉着教会去施洗、教导、治理、释放、束缚、奉献、祭献。

55. 然而,凭借吾人前述的那种更高的、内在的、完全崇高的沟通方式,即首脑如何影响肢体的方式,吾主基督愿教会活出祂自己超性生命;祂天主全能遍布整个奥体,并按照各个肢体在体内所处的位置,滋养并扶持每一个成员,正如葡萄树滋养相连的枝条开花结果一样。[99]

56. 若仔细省察由基督所赐这超性生命与权力的本原,它是一切恩惠与受造圣宠的根源,就很容易理解:这根源正是圣神、护慰者,祂由圣父及圣子而发,因而被特别称为基督之神或圣子之神。[100]

正是这恩宠与真理的气息,傅油了圣母无玷胎腹中的天主子灵魂;这圣神乐居于救主可爱的灵魂内,如同祂最珍贵的圣所;这圣神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倾流祂圣血而为我们赢得的;是祂在向宗徒吹气时,为赦罪而赐予教会的圣神。[101]而基督独自无量地领受此圣神,[102] 祂按所愿的尺度和祂自己的圆满,分赐给祂的奥体各肢。[103]

但在十字架上得了光荣之后,基督的圣神就丰沛地倾注于教会,使她以及她的每个成员,日益与救主相似。正是这基督之神,使我们成为天主的义子,[104] 为使我们有朝一日得以坦然观望上主的光荣,并由光荣到光荣,转变成祂的肖像。[105]

57. 奥体各个部分彼此相连,并与至高首脑合为一体,也归因于基督之神这一不可见的本原;因为祂在首脑中是全然的,在整个身体中是全然的,在各个肢体中也是全然的。

祂临在于各个肢体,根据个人不同程度的责任与职分,以及其灵魂健康的程度,扶助各人。正是祂藉由天上的恩宠,在教会奥体各处成为一切超性行为的本原;正是祂,虽然亲自临在于一切肢体,并在其中以神力运行,却也在较下位的肢体中,借着长上者的职务而行动。最终,虽然藉祂的恩宠,使教会不断成长,但祂却拒绝以圣化的恩宠居住在那些完全断绝教会奥体联系的肢体中

对于基督之神的临在与活动,吾人那永垂不朽的前任教宗良十三世,曾在其通谕《Divinum Illud》中以简洁有力之语描述道:正如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圣神就是她的灵魂。[106]

58. 创建者使全基督信徒团体得以延续的生命根源,现在如果不考察根源本身,而考察其产生的创造效果看,那么,这一生命根源就体现在这些天堂的恩赐里,是我们救主连同祂的圣神赐予教会的,是祂们(万有超性光照与圣德的源泉)让这些恩赐在教会内实际发生功效。因此,教会,与每位圣洁的肢体一起,完全可以把宗徒的这句伟大宣言当作她的写照:我生活已非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107]

59. 如果吾人完全不提宗徒的这句话基督是教会的首脑:祂是祂自己身体的救主。[109]那么,关于奥体首脑[108]的论述就不算完整。因为,这句话里,我们寻到了教会奥体被称为基督的最后理由:基督是这奥体的神性救主。撒玛黎雅人称祂为世界的救主[110],确实说得对;祂理应被称为全人类的救主,但是吾人必须随保禄补充:尤其是信从的人[111],因为,祂以自己的宝血先于一众人,赎买了构成教会的众肢体[112]。

然而,关于教会在十字架上诞生、基督作为生命与圣德之源,以及基督扶持其奥体这些主题,吾人已详加阐述,因此毋须再赘;让我们恒常感谢天主,以谦卑专注的心默想此奥迹。圣奥思定说:我们首脑为我们转求:祂接纳某些肢体,惩治某些,洁净某些,安慰某些,创造某些,召叫某些,唤回某些,矫正某些,更新某些。[113]

主在十字架上开始的救恩工程,如今在天堂的荣福中仍不息进行;而我们必须与祂合作,我们从基督,也通过基督而得救,并与祂一同成为他人的救助者。[114]。

60. 可敬神昆,现在吾人进行下一部分的阐述,愿说明:为何基督身体,即教会,应被称为奥妙者。这个名称,许多早期作家都曾使用,且得到历代教宗文献的确认。首先,这名称有助于区分:一是教会的身体,一个以基督为首脑与统治者的社团;一是祂的肉身,由童贞圣母所生,今已升坐在天父右边,且隐于圣体外形之下;其次,考虑到现代种种谬误,更重要的是,奥妙这个名词能区分出它和其他的身体——不论是物质性的,还是伦理上的。

61. 自然身体的各器官肢体结合一体的方式,是每个部分缺乏独立存在性。然而,在奥体中,虽然各肢体之间的结合是内在的,却以一种不损个体人格完整性的方式将众人联系起来。再者,若考察各个肢体与整体的关系,在一切有生命的有血肉的自然身体中,各个不同肢体的终极目的,唯独是为了整体的益处;在所有的人类伦理团体中,最终的目的却是为了所有人整体的发展,也包括每一位成员个人的福祉,因为他们是人。

于是,回到主题,正如永生圣父之子自天降下,为拯救我们全体。祂同样设立了教会身体,并以圣神充盈之,为使不朽的灵魂能获得永恒的幸福,正如宗徒所言:一切都是你们的;你们是基督的,而基督是天主的。[115] 教会之存在,既是为信友的益处,也是为荣耀天主及祂所派遣的耶稣基督。

62. 然而,若将奥体与道德团体作比较,就会发现两者间的差异非但不小,而且重大和关键。在道德团体中,其统一原则不过是:众人共有之目的,在团体权威的组织下,共同协作以达成之。

但在吾人所论的奥体中,这种协作还有另一内在原理所辅助——这个原理有效地存在于整体与每个部分之内,其本身的尊贵卓越,远远超过任何血肉身体或道德团体中的统一原则。如先前所说,这并非属自然秩序之物,而是属于超性秩序;更确切地说,它本身是无限的、非受造的,就是天主的圣神,正如天神博士圣多玛斯所说:祂在数量上是唯一的,在本体上是同一个,却充满并使整个教会合一。[116]

63. 因此,奥体一词的正确含义使我们明白:教会,作为一种完善的社会,并非仅由伦理和法律层面的因素与原则所构成。她远胜过一切其他人类社会;[117] 正如恩宠胜于自然,永恒胜于必朽之物一般。[118]

这并不表示可以轻视人类社会,尤其是国家社会;但教会整体上,并不属于自然秩序之内,正如整个人也不等同于肉身机体结构。[119]

尽管构成教会基础的法律统治原则,确实来自基督所赋予她的神圣制度,并为引导教会的超性目标而服务,但那真正将基督徒社团提升到自然秩序之上者,乃是我们救主的圣神,祂渗透并充满教会的每一部分,作为一切恩宠、神恩与奇迹能力的源泉,在教会内持续运作直到时间的终结。

正如我们肉体躯壳,虽然也是造物主的奇妙作品,却仍缺乏灵魂的崇高尊严;照样,基督徒团体的社会结构,虽可反映出神圣建筑师的智慧,但与那些赋予她生命与美丽的属神恩赐相比,以及这些恩赐的神圣源头相比,它依然只是次要的。

64. 可敬神昆,由我们前所陈述,已经清楚地看到,他们武断地宣称教会是隐而不见无形物,确实大错特错;而另一些人同样错误地把教会仅看作是一种有纪律规范与外在礼仪的人类机构,缺乏传递超性生命能力。[120]

事实上,基督——教会的首脑与典范,若仅考虑祂可见的人性,则并不完整;若仅考虑祂不可见的天主性,也不完整;惟有两性结合之中,祂才是真正的一位,同样地,祂的奥体也必须被这样看待。[121]因为天主圣言取了会受苦的人性,为要用祂的宝血祝圣那可见的社团——也就是祂亲自建立的教会——并藉由可见的规范,引导人回归于无形的真理。[122]

65. 正因如此,吾人痛心谴责一等有害谬说,他们想象出一个教会,声称是一种源起爱德,成长于爱德的社团;而且他们以这想象的爱德教会,轻蔑地反对另一种法律性的教会。

然而,这种人为制造的区分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未能认识到,我们神圣救主设立了人类社团,并赋予它一个包含完整法律与社会结构的圆满制度,其目的正是为了使救赎工程在世继续不断[123];也正以相同理由,祂愿意以圣神之天堂恩惠来充盈教会。

永恒圣父确愿意教会成为祂爱子之国度,[124] 但这应是一个真实的国度,其中所有信友都应把理智与意志完全奉献给祂,[125] 并以谦卑顺服的态度效法祂——为我们而顺从至死的主。[126]因此,圣神那不可见的使命与基督授予的治理与教导的管辖使命之间,绝无真正的对立冲突;这二者如同人的身体与灵魂一般,彼此互补、互成圆满,且都源自唯一的救主,祂不仅向宗徒吹气说:你们领受圣神吧,[127]祂也清楚地命令说:如父派遣我,我也照样派遣你们,[128]并且又说:听你们的,就是听我。[129]

66. 如果有时在教会中出现某些显露软弱人性的现象,这并不应归咎于教会的管辖体制,而应归因于令人痛惜的个体堕落倾向。即使在奥体中最显赫的肢体身上,神圣创立者有时也允许出现这倾向——为的是考验牧者和羊群的德行,使众人藉此增长信德的功劳。

正如前述,基督并不愿将罪人排除在祂的教会之外;因此,即使她的某些肢体患有属灵的疾病,也不该成为我们减少对教会之爱的理由,反而更应激发对她肢体的关怀与爱心。

慈母教会是无玷的:在圣事中,通过圣事生养子女;在信德中,她始终毫无瑕疵;神圣法律中,约束众人;在福音中劝谕众人;在天上恩赐与非凡圣宠中,她丰沛地产生致命、童贞和精修

若有个别成员跌倒、软弱、受伤,这不能归罪于教会本身。教会每日代他们向天主祈祷说:尔免我债;并以慈母的英勇之心,立即投身于使他们重获灵魂健康的工作。因此,当我们称耶稣基督的身体为奥体时,这个词义就含有庄严的警告,在大圣良一世的话中回荡着:基督徒啊,认清你的尊严!你既分享了天主性,就不要因不当行为而堕回昔日的卑贱。牢记你是那位首脑与那个身体的肢体。

67. 在此,可敬神昆,吾人愿谈论在教会奥体中,我们与基督结合的特别方式。正如圣奥思定指出,这种结合是崇高的、奥秘的、神圣的;[132] 但正因其超凡,常被众人误解或错读。

显而易见,这种结合极为亲密。圣经将它比作夫妻间的纯洁结合、葡萄藤与树之间的生命连理、以及我们身体各部分的紧密结合。[133]不仅如此,这种结合被阐述得如此密切,以致宗徒说:祂(基督)是教会奥体的首脑;[134] 而自教会之初,圣教父们的完整传统也教导:神圣救主与祂奥体的团体形成了一个奥妙的人,换句话说,正如奥思定所说的,是整个基督。[135]我们救主自己在大司祭的祷文中,也毫不犹豫地将这种合一比作父在子内,子在父内的奇妙合一。[136]

68. 我们随同基督,在基督内的结合,首先的事实是:既然基督愿祂的基督徒团体成为一个身体,亦即一个完美的社会团体,其各个成员必须合一,因为他们朝向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奋斗目标越崇高,合作动机越神圣,自然,这合一程度也就越高。

当前所说之目标,是最崇高的,即:为了天主与被宰杀的羔羊的荣耀,不断地圣化奥体诸肢。[137]而其动机,也完全是神圣的:不仅源自永恒圣父的圣意、我们救主最殷切的愿望,更是来自圣神在我们心与灵内的启发与推动。因为,既然连最微小、最初步的得救行为都必须依赖圣神的运行才能完成,又怎能设想万民万族的无数信众,能够和谐地共工,齐心为三位一体天主的至高光荣效劳,而不依赖出自圣父圣子的永恒爱情而遣发的圣神权能呢?

69. 既然创立者愿意基督的社团性身体是可见的,那么社团地所有成员就必须宣认同一信仰、分享同样的圣礼、参与同样的圣祭,遵守相同的法律,从而外在地展现出彼此之间的合作。

最重要的,教会的最高首脑,即基督在世的代表,必须对众人而言是可见的。因为正是他,带领所有成员彼此合作互助,共同迈向既定的目标。正如神圣救主曾差遣护慰者,真理之神,以祂的名以不可见的方式治理教会,[138] 同样地,祂也委托伯多禄及其继承人,作为祂个人的在世代权,承担起基督信仰团体的可见治理职责。

70. 教会中的这些管辖性的联结纽带,本身就远超任何人类社团的纽带,无论多么崇高的人类社团;但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入另一种结合的原则,即那三超德:信德、望德和爱德。这三种超性德行使我们彼此之间,以及与天主紧密相连。

71. 宗徒写道:同一个主,同一信德。[139] 靠信德,我们牢牢信靠天主,信靠祂派遣的耶稣基督。[140] 圣若望也教导,这信德如何使人与天主亲密相连:谁若承认耶稣是天主子,天主就住在他内,他也住在天主内。[141]基督信德,不但使我们与天主结合,也使我们彼此之间以及与神圣首脑紧密结合。因为我们众人具有同一个信德之神,[142] 被同一个基督真光照耀,领受同样的圣体圣血为滋养,并生活在基督的训导权下。若这同一个信德之神在众人心中呼吸,众人便都在那爱了我们并为我们舍弃自己的天主子的信德中生活。[143]当我们以炽热信德接受了基督首脑,就使祂住在我们心中,[144]正如祂是信德的创始者,祂也将是信德的完成者。[145]

72. 因为凭着信德,众人在尘世紧紧依附天主——这真理的源头;所以,凭着基督徒望德,渴慕祂——永福的泉源,期待那可称为有福的希望,以及伟大天主光荣的来临。[146]正因普世信友对天国的渴望,我们不寻求在尘世的永久居所,而是永恒天乡。[147] 正因这向往天上光荣之心,外邦人的宗徒才毫不迟疑地宣称:一个身体,一个圣神,就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希望。[148] 更确切地说,在众人内的基督,就是众人得享光荣的希望。[149]

73. 于奥体中联结众人与救主的信德与望德,已然如此重要重大,那么爱德的联结则绝不逊色。即便在自然秩序中,友谊之爱已属极高贵之物,那天主倾注于我们心中的超性之爱,岂不更为崇高?天主就是爱;那住在爱内的,就住在天主内,天主也住在他内。[150]

这爱德的效果,仿佛是天主的律法,迫使祂不得不进入众人爱祂的心中,以爱还爱,正如祂说:谁若爱我……我父也必爱他,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在他内安家。[151]因此,爱德比其他任何德行更能紧密地联结众人与基督。多少教会子女被这天堂爱火所燃,甘愿为祂受辱,甚至喜乐地面对最严酷的考验,哪怕是付出生命、流尽鲜血。

故此,神圣救主殷切劝勉众人说:你们要常住在我的爱内。然而,爱若不结出善行果实,便空洞无益,因此祂立刻又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便常住在我的爱内;如同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住在祂的爱内。[152]

74. 然而,必须以近人之爱来回应天主和基督之爱。

若仇恨那些被宝血所救赎、为使之成为奥妙肢体者,又怎能自称爱神圣救主?因此,主所爱的宗徒警告我们说:如果有人说:‘我爱天主’,却恼恨自己的弟兄,他就是撒谎的;因为那看得见的弟兄都不爱的人,又怎能爱那看不见的天主呢?我们从天主领受了这条诫命:那爱天主的,也该爱自己的弟兄。[153]

其实,应该说:我们越成为彼此的肢体[154]、彼此关怀[155],我等与天主、与基督的结合就越紧密;反之亦然,我们对天主、对神圣首脑的爱越炽热,我们在爱德中的彼此联结也紧密。

75. 在创世前,天主的独生子,以祂无限智慧与不灭的爱,早已拥抱了我们。为可见且极美地彰显此爱,祂在二性一位结合hypostatic union中取了人性。因此,正如都灵的玛西默斯Maximus of Turin以朴素之语所说:在基督内,是我们自己的肉身在爱我们。[156]神圣救主对我们的知识与爱情,远超越人类理智所能理解的极限。因为祂一在天主之母的胎中受孕,就开始享受真福直观;在这神视中,祂奥体的所有肢体不间断地呈现在祂面前,被祂的救赎之爱情所拥抱。

哦,天主对我们爱的何等俯就!哦,浩瀚爱德的奥妙安排!在马槽中,在十字架上,在天父的无尽光荣中,基督都常常将祂教会的所有肢体呈现在祂眼前,并以远比母亲抱子、或人自知自爱更清晰、更深挚的方式,将他们联合于祂内。

76. 可敬神昆,自上前述,诸位当可容易理解,为何保禄宗徒常说基督在我们内,我们也在基督内。对此,还有一个更精妙理由可作证明:基督藉着祂的圣神在我们内——是祂赐予我们这圣神,也通过这圣神在我们内运作;因此,圣神在我们灵魂中一切的神性作为,也都应归于基督【157】。宗徒保禄说:人若没有基督的圣神,就不属于祂;但如果基督在你们内……那神魂因成义而活着。【158】

77. 基督之神的传输正是所有恩赐、能力与特殊恩宠的管道,这些源于首脑的丰盈,如泉源一般,流入教会的所有肢体之中,并按着各人在基督奥体中的地位,每日不断地获得成全。因此,教会可说成了救主的充盈与补全,而基督也藉着教会,在某种意义上,得以在万有中实现圆满[159]。于此,根据圣奥斯定的观点,我们找到了所要表达的深意:那奥秘的首脑——基督,以及在尘世彰显祂位格的另一个基督——教会,共同构成了一个新人。在新人内,天堂与尘世得以结合,共同延续十字架的救恩工程;我们指的基督,是头与身体一起的,整个基督。

78. 我们确实知道,这项深奥真理——关于我们与神圣救主的合一,尤其是圣神住在我们灵魂之中——常被重重帷幕遮蔽,难以理解与解释。既因这教理本身极其深邃,也因为人类理智有限。然而,我们也知道,只要以正直和热诚的精神来研究这教义,并在爱真理、服从教会的前提下,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和讨论,必将获得更多的光照,而这反过来也会推动相关神圣科学的发展。因此,我们并不责难那些尝试用各种方式和推理,努力理解并阐明我们与基督奇妙合一之奥秘者。然而,若不想偏离真理和教会的正统教导,就必须毫不妥协,彻底拒绝种种的神秘合一理论,如果它们使基督徒越过被造物的界限、错误地进入天主性之中——哪怕只将一项近似的天主属性挪为己用,也应当严拒。此外众人也必须承认这确实的真理,即:上述一切活动,因为都以天主为最高动因,所以都是至圣圣三的共同工作。

79.必须牢记,这是一个隐藏的奥秘;在尘世流亡期间,人只能透过面纱朦胧地窥见它,任何的人类语言都不足以表达。所谓的圣三居住在内,是指,超越人类的理解,圣三以一种独特而极其亲密的方式——超过了一切被造物本性的亲密,临在于理性受造物之内;而这些受造物则通过认识与爱与祂建立关系。这种相互关系远远超越了一切受造的自然层次。

若我们想更清楚地领会这个真理,就不应忽略梵蒂冈大公会议对类似情况的强烈建议:将这些奥秘彼此之间进行对照,并与它们所导向的终极目标加以比较。借助这种比较所带来的启发,我们便能至少部分地觉察出天主那些隐藏不显的奥秘。

80. 因此,博学前任教宗良十三世谈及我们与基督,与居在我们内圣神的结合时,把目光投向那在天国中的真福直观,那里有这奥秘结合的圆满实现。他曾说:这种奇妙的结合,或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居在,之所以与天主拥抱并赏赐登天选民的喜乐结合有所不同,仅仅是因为我们仍处于尘世中。[162]

在天堂的视野里,经由荣光所坚固的人心之眼将有幸以难以言喻的方式默想圣父、圣子与圣神,永恒地参与圣三在天国的出行巡游,并享福乐,如同至圣圣三自享本体之乐也。

81. 在此,若不在谈及圣体圣事这一奥迹,我们至今所讲论的基督奥体与其首脑之间密切结合的教义便显得有所欠缺。由于圣体圣事,在今世生命中,这种密切结合达到了顶峰。

82. 借着圣体圣祭,主基督愿意向信友们鲜明地展现出我们彼此之间、以及与我们与神圣首脑之间的结合,是何等奇妙、何等称颂!因为在这祭献中,司铎不仅是救主的代表,也是整个奥体和每一位信友的代表。在祭献的行动中,藉着司铎之手,仅凭其所说的圣言,无瑕羔羊便临在祭台之上;与司铎同心合意地祈祷与渴望的信友们,也一同将这可悦的赞颂与赎罪祭品,献给永恒圣父,为整个教会的需要祈求。

正如神圣救主昔日在十字架上死亡时,以全人类的首脑身份将自己奉献给永恒之父一样,在圣体这洁净的祭品中[163],祂不仅以教会首脑的身份将自己奉献给天父,更将祂奥体中的各个肢体——即使是软弱或患病者——一同包容于祂极慈的圣心中而奉献。

83. 圣体圣事本身就是教会合一的一个鲜明奇妙的形象:只要我们想一想,那要被祝圣的面饼是由无数麦粒汇聚而成的一个整体[164];而在这圣体中,把超性恩宠的作者赐予了我们,使我们借着祂得以领受爱德的精神。因此,我们受召叫,不再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基督而活,并去爱救主,在奥体的每一个肢体中都有祂。

84. 在我们今日所经历的忧伤与焦虑的时日中,有许多信友紧紧依附于隐藏在圣体外貌之下的主基督,无论是磨难、困苦、饥荒、赤贫、危险、迫害或刀剑,都无法让他们与祂的爱情分离[165]。由此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天主上智安排之下,从孩童时代便频繁领圣体,确能成为坚毅之源,常使基督信友成为英豪。

85. 可敬神昆,若信友们本着真诚虔敬的精神,准确地明白这些真理并坚定地持守它们,他们就更容易避免一些错误——这些错误源于对这深邃奥迹不负责任的探究;有些人就是这样做的,结果严重危及了天主教信仰,也扰乱了灵魂的安宁。

86. 有些人忽视了圣保禄宗徒是通过比喻来讲述教义,没有区分肉身实体、社团性身体与奥秘身体等术语的确切和本义,曲解了教会合一的观念。他们将神圣的救主与教会的成员混为一体,好像是一个有肉身的人;如此一来,他们既将天主属性赋给人类,又使我主基督沦为会犯错、会做恶的人性倾向之下。然而,公教信德以及圣教父们的著作都斥责这种曲解是不虔和亵渎;而在外邦人宗徒看来,这思想是极其可憎的。虽然保禄宗徒确实将基督与祂的奥体教会联系得极为亲密,但他仍明确区分两者,就如同区分新郎与新娘一样[166]。

87. 同样远离真理的,是那些试图从我们与基督奥秘合一中推导出的一种错误且病态的静观主义(quietism)。他们把整个基督徒的灵性生活及修德之进步,完全归因于天主圣神的行为,却忽视了应属于我们的配合。当然,无人能否认:耶稣基督的圣神是进入教会及其成员的一切超性能力的唯一泉源,正如圣咏作者所说:上主必赐恩宠与光荣。[167]

然而,人应恒心于善工,应热切追求恩宠与德行,应努力攀登基督徒成全的高峰,并应尽己所能激励他人同趋此目标——这一切,若人不每日以热忱的行动合作,天上圣神便不愿产生效验。正如圣盎博罗削所言:天主的恩宠不是赐给沉睡之人,而是赐给警醒者的。[168]

若坚持锻炼,我们这必死的肉身因而得以增强与成长,那么在耶稣基督的社团性奥体中,每一个成员都保持着个人自由、责任和行为原则,这一点就更加真实确切了。正因如此,那位说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的[169],同时也毫不犹豫地宣称:天主的恩宠在我身上并没有成为徒然;我比众人更加劳苦,但这不是我,而是与我同在的天主的恩宠。[170]由此可见,在这些错误学说中,我们所讨论的奥迹并未使得信友灵性前进,反而变成了他们可悲的败亡之因。

88. 那些认为不应重视经常告解小罪的人,也会得出同样的错误。他们说,更重要的是基督净配——在主内被子民包围的慈母教会,每日在天主祭台前,藉着司铎的口念的公忏悔经。可敬神昆,汝等皆知,小罪确可由许多值得称许的方式得赦免。但为了在修德之路上快速成长,我们愿意大力提倡那由圣神启发而引入教会的敬虔传统——频繁告解。借着频繁告解,可加强对自我的真正认识,滋养基督徒的谦卑,矫正恶习,对抗灵修的懈怠与冷淡,洁净良心,加强意志,养成健全的自制力,因圣事本身的功效,增长了恩宠。因此,年轻神职中轻视或贬低频繁告解者,应当意识到:他们所做的,与基督圣神背道而驰,对我们救主的奥体亦是有害无益的。

89. 有一些人,否认我们的祈祷具有恳求的效力,或试图在人们心中灌输一种观念:向天主所献的私祈祷价值甚微,而只有来自基督奥体,教会名义的公祈祷才真正重要。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神圣救主不但与祂的教会——祂所钟爱的净配——密切结合,而且也与每一位信友亲密相连,祂热切渴望与每人在心灵深处对话,尤其在领圣体后。固然,公祈祷由慈母教会这位净配所奉献,其尊严与价值超过其他形式的祈祷;但即便是最隐秘的私祈祷,也不失其尊严与力量,任何祈祷都大助于基督奥体——在诸圣相通功中,没有任何一项善行或德表是只属于个人的,它都会归益于众人的得救。同样,仅因为某人是奥体的一肢,并不意味着他不能为自己的现世需要而恳求特别恩宠,只要他常愿顺服天主圣意;因为每个肢体都保有自己的个性,也有各自具体的需要。[171]此外,众人应如何重视默祷,不仅由教会训导文献加以证明,还有众圣人的习惯与实践。

90. 最后,还有一些人主张:我们不应当直接向耶稣基督本人祈祷,而应当向天主,或是藉着基督向永恒之父祈祷,因为救主作为奥体的首脑,仅是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172]。但这种主张,显然不仅违背了教会的心意与基督徒的惯行,更违背了真理。因为准确地说,基督作为普世教会的首脑,是因祂的二性(天主性与人性)同时存在[173];而祂自己也庄严地宣告过:你们若因我的名向我求什么,我必成就。[174]

确实,在许多场合,祈祷是藉着独生子而向永恒之父所献,尤其是在圣体祭献中——其中,基督既是司祭又是祭品,以特殊方式履行中保之职——但即使在这圣祭中,也不乏有直接向神圣救主的祈祷。因为所有基督徒都应清楚认识并理解:耶稣这人,是真天主之子,自己就是天主。因此,当征战中的教会向无瑕的羔羊、神圣的牺牲奉献钦崇与祈祷时,她的声音仿佛回应着凯旋的教会永不止息的歌咏:愿颂谢、尊贵、光荣与权能,归于坐在宝座上的那位,以及那羔羊,直到永远![175]

91. 可敬神昆,我们作为普世教会的导师,讲解了众人与基督隐秘合一的奥迹,用真理之光启迪了思想;我们的牧职现要求激发人心,使众人对奥体不止步于思言,而有落实行动的真爱德。

若旧约时代的人尚能为他们的尘世城市而歌唱: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愿我的右手枯萎;我若不记得你,若不以耶路撒冷为我喜乐之首,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腭[176],那么我们这些居在以活石与蒙选者为材而建在圣山之城——基督耶稣自己乃是其主要的基石[177]——心中应当充满多么大的喜乐与欢腾呢!

的确,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光荣、更高贵、更可敬的事了:那就是属于这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的罗马教会——在其中,我们成为独一无二、极其可敬奥体的一个肢体,受一位至高首脑所引导,满盈于同一位天主圣神,流徙尘世时受同一教理与天上神粮所滋养,直至我们最终进入那唯一永恒的天乡福乐中。

92. 为了不被那伪装成光明天神的黑暗天神所欺骗[178],我们爱情的至高法律是:要以基督所愿的方式去爱祂的净配,就是祂用宝血所赎得的教会

因此,我们不但要格外珍视慈母圣教会用以维系我们灵命的圣事,她为安慰与喜乐的隆重仪式,以及将我们举心向天的圣乐与圣礼;我们也应珍视圣教会所设立的圣物与各种神操,这些都能安慰信友的心灵,并将基督的精神浸润其中。

身为她的子女,我们不但应当以回报她母亲般的慈爱,更应当尊重她由基督领受的权柄,正是凭着这权柄,她能将我们的理智俘虏,使之顺服于基督[179]。因此,我们必须遵守教会的法律与道德训导,即使这些有时对我们的堕落人性是艰难的;必须藉着自愿的克己,使那叛逆的肉身屈服;有时我们甚至被劝诫要远离那些原本无害的享乐。

我们不能只因这奥体天主首脑的荣耀,或她自天而来的恩赐而爱她;我们也必须以具体可行的爱去爱她现实中的样貌——就是这个存于我们必死肉身中的奥体——它是由软弱的人性元素组成的,虽有时不太配得起这可敬之体所给予它的位置。

93. 为存留并增加我们灵魂中坚不可分的爱情,我们必须习惯在教会中亲见基督。正因为基督活在祂的教会中,并借着她施教、治理、圣化;正是基督在祂奥体的各个不同成员中,以不同的方式显现祂自己。

若信友们致力活出信德之神,就不仅会尊重尊敬奥体中的高位者,尤其是受基督托付负责我们灵魂的人[180];还会把救主特别怜爱者放在心上——:软弱的、受伤的、患病的,需要形神哀矜者;在今日极易受危害、那纯真无瑕的孩童们,他们的心灵像蜡一样易于塑形;还有那些贫穷者——当我们伸出援手时,籍着祂的至高仁慈,在他们身上就仿佛看见了耶稣基督的面容。

94. 正如宗徒合理劝诫我们说:身体上那些看似软弱的肢体,更是不可或缺的;那些我们以为不体面的肢体,我们反而给予更丰富的尊荣。[181]本着我们所肩负的崇高职责,我们认为今天有必要重申这严肃的话语。因为我们极其痛心地看到:如今有些人竟将畸形者、精神病患者以及那些患有遗传性疾病的人剥夺生命,好像他们是社会的无用负担;而这种做法竟被一些人当作是人类进步的表现,甚至说成是完全符合公益的行动。但凡有健全理智的人,岂不都应认清:这种行径不但违反了写在人心中的自然法与天主神律[182],而且也亵渎了人性的高贵本能?这些不幸受害者的血——他们因为更值得怜悯,而在救主眼中更加可亲——如今正从地上向天主呼号[183]!

95. 我们被要求用爱情在教会及其成员中认出救主来。为防止这真诚爱情的逐渐衰退,我们最应当做的,就是仰望耶稣祂自己,将祂作为爱教会的完美典范。

96. 首先,让我们效法祂爱之宽广。基督净配——教会——是至一的;然而,这位神圣净配的爱之广大,以至于把全人类怀抱在祂的净配内,无一例外。我们救主倾流宝血,正是为了藉十字架使人与天主和好,并在至一的身体中治理他们,即使他们的民族背景有极大的差异。

因此,对教会的真爱,不仅要求我们彼此关心[184],作为奥体的肢体共分彼此的苦难[185];也要求我们在其他人身上,即便他们尚未在教会的可见奥体内与我们合一,也要认出,依照肉身他们是基督内的弟兄,与我们一起被召叫获得同样的永恒救恩。

遗憾的是,尤其在今日,有些人竟高举仇恨、敌意与怨毒,仿佛这些能提升人的尊严与价值。但让我们带着悲痛之情来看这错误教导带来的恶果时,依然跟随我们的和平之王,祂教导我们:不仅要爱与我们民族种族不同的人[186],甚至要爱我们的仇敌[187]。

当我们的心灵因外邦人宗徒的教诲而满溢甜美时,我们便与他一同称颂基督爱德之广度、长度、高度、深度[188]:这慈爱既不为种族与风俗的差异所减,亦不为海洋的荒遥所削,亦不为战火——无论正义或非义之战——所毁。

97. 在这最严峻的时刻,可敬神昆,当肉体被痛苦折磨、灵魂因哀伤而压抑时,必须唤醒每个人,激发超性的爱德,好使一切良善人的努力合起来,在怜悯与仁慈上彼此争先。我们特别想到那些从事各种慈善工作的人。借着这样的努力,人类在灵性与物质上的巨大需求就能得到缓解,而耶稣基督奥体所展现出的无私慷慨与取之不尽的丰盛果实,也将能在全世界大放光辉。

98. 基督以无限的爱德爱祂的教会,爱德之活动同样也是持续不息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也必须以同样殷勤而热切的爱德去爱基督奥体。我们的救主自从降生成人、奠定教会的初基开始,直到祂最后一口凡人气息为止,从未片刻停止过为建立巩固祂教会的辛勤劳作,纵然祂是天主子也不例外:无论是借着祂圣德的光辉榜样,或是宣讲、交谈、召集与教导门徒,祂始终不倦地工作。

因此,我们希望所有承认慈母教会的人都应认真思量:不仅是圣职人员及那些献身修道生活的人,以及耶稣基督奥体的其他成员,也都各按其地位,负有努力不懈地为这奥体的建造发展而尽力的义务。我们特别希望,那些协助主教神父宗徒工作的公教进行会成员,铭记此事——而值得称赞的是,他们确实深有体认——同样,那些为相同目标而努力的各善会成员也当牢记在心。在当今的情势之下,人人都明白,他们充满活力的热忱至关重要,影响深远。

99. 在这一方面,我们不能不提及为人父母者——救主把祂奥体中最年幼的成员托付给他们。我们恳切地以基督与教会之名劝勉他们:尽最大努力善尽教养子女之责,并保护他们,免于今日易陷之罗网与危险。

100. 救主特别藉着向天父的祈祷,表现出祂对教会炽热的爱情。仅举几例:可敬神昆,众所皆知,在祂被钉十字架之前,祂曾一再为伯多禄祈祷[189],为其他宗徒祈祷[190],也为所有将因福音的宣讲而信从祂的人祈祷[191]。

101. 我们也应效法基督,每日恳求祂,打发工人来收割祂的庄稼。[192]我们为基督奥体的所有成员共同祈祷,应每日升于天主台前:首先为主教们,他们对各自教区负有特别的责任;其次为司铎和修士修女们,他们蒙召奉献服务于天主,在本地与海外的传教区中,都致力于保护、扩展与推进救主的国度。在共同祈祷中,奥体中的任何一位成员都不可被遗忘。应特别记念那些因尘世流徙而饱受忧苦与磨难的人,以及炼狱中受苦的灵魂。也不可忽略那些正在接受要理教导的保守教友们,好使他们能够尽快领受圣洗。

102. 同样地,我们也必须热切期望,这共同祈祷能以同样炽热的爱德,涵盖那些尚未被福音真理所光照,仍在教会羊栈之外者,以及那些遗憾的裂教而与我们分离者。吾人虽不配,却于尘世做了耶稣基督的代表。

让我们一同回应救主向天父的神圣祈祷:愿他们都合而为一!就如父在祢内,我在祢内一样,愿他们也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好使世界信是祢派遣了我。[193]

103. 可敬神昆,如你们所知,自吾人教宗职之初,就已将那些不在天主教会的有形可见奥体之内者,托付于天上的护佑与引导,并郑重宣告:我们效法善牧,最热切渴望的,莫过于他们能得生命,并且获得更丰盛的生命。[194]在彼封通谕中,我们称颂了伟大而光荣的基督奥体[195],今日再度恳请整个教会为之祈祷,我们庄严重申,并以满溢慈爱的心,恳请他们每一位回应内心的恩宠感动,设法脱离那使他们无法确切保证得救的境况。[196]

因为,就算出于他们无意识的渴望与意向,他们与救主奥体确存在某种关系,但仍然被缺少许多只有在天主教会中才能享有的属天恩典与助佑。因此,愿他们进入天主教的统一,与我们一同结合在耶稣基督的至一、有机奥体中,并与我们一同在荣耀爱德的团体中奔向那唯一的首脑。[197]

我们坚忍不懈地向爱与真理之圣神祈祷,张开双臂热切等待他们归来——不是归于他人之家,而是归于自己的本家,他们的父家。

104.虽然我们希望,整个奥体不间断的共同祈祷,能升到天主台前,使所有迷途羔羊赶快回到耶稣基督的唯一羊栈,但我们也明白,这必须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除非他自己愿意[198]。

因此,那些被迫进教堂、来到祭台前、领受圣事的人,若违反了他们的信仰意愿,就绝不能算是真正的基督徒[199];因为没有信德,便不能取悦于天主[200],而信德乃是意志与理智的全然自由的顺从[201]。因此,若有任何人非自愿被强迫接受天主教信仰,无视违背宗座一贯教导[202],我们出于职责,必须予以谴责。因为人必须经由光明之父爱子之圣神的感动,才能有效地被引向真理;因为人被赋以自由意志,也能在思想混乱或低劣欲望的驱使下滥用自由意志。

可惜的是,仍有许多人远离天主教真理,不愿顺从天主圣宠的感动,其原因在于,他们自己[203]和信友们未以足够热情之心向天主祈祷此意向。我们再三恳求所有热爱教会的人,要效法救主耶稣的榜样,恒常为此意向祈祷。

105.在当前危机中,我们同样认为,不仅适宜,而且必须,首先要为国王、君主以及一切国家统治者、具有护佑教会之权力者,恳切祈祷。愿战争结束之后,藉着神圣爱德的感动,由这狂风骤雨中出现那由正义而来的和平[204],得以复归于疲惫的人类;也愿慈母圣教会能在虔敬与贞洁中,过安宁平和的生活[205]。我们必须向天主祈求,赐予各国领袖爱慕智慧之心[206],使圣神的严厉审判永不降临于他们:

因为,你们是他王国的公仆,如果你们判案不公,不守法律,不按天主的旨意行事,天主必要可怕而迅速地临于你们,对身居高位的,执行严厉的审判。 因为,卑微的人,还堪怜可恕;有权势的,必受严厉的拷问。万有的主宰决不顾情面,也不畏惧权势,因为无论大小,都是他造的;他对一切,都一律加以照顾;但对有权势的人必严加审讯。所以,各位君侯!我的话是对你们说的,要你们学习智慧,不再失职。[207]

106.此外,基督不仅用祂付出的劳苦与恒久祈祷,还用为她甘心情愿、充满爱意地承受的那些苦难与痛楚,证明了祂对无瑕新娘的爱情。祂既然爱了自己的人……便爱他们到底[208]。实际上,祂是以自己的宝血赎买了教会[209]。让我们怀着喜悦追随我们君王那染血的足迹,因为这是我们救恩之必需:如果我们藉着同他相似的死亡,已与他结合[210],我们若与祂同死,也必与祂同生[211]。

我们对教会的热切之爱,以及那些从教会带给基督的灵魂们,我们对他们的兄弟手足之爱,都促使我们如此。虽然救主残酷的受难和死亡,为教会赢得了无尽的恩宠宝藏,但天主那高深莫测的上智却决定,这些恩宠不会一次性地全部赐给我们;它们的多寡,往往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善工,善工能使天主白白赐下的天上恩赐降于人灵。

这些恩赐若要更加丰沛地倾注,就必须不仅以火热的心向天主祈祷,尤其是尽可能每天参与弥撒圣祭;不仅,要以基督徒爱德去减轻贫苦与病弱者的痛苦;而且,要将我们的心灵投向永恒福乐,而非今世稍纵即逝的事物;要以自愿克己来节制这必死的肉身,拒绝它不当的欲望,并迫使它承行艰难与令人厌恶的事;最后,还要谦卑地接受今生一切苦难与重负,视之为出于天主之手。如此一来,正如宗徒所言:我们在自己肉身上,为祂的身体——即教会,补满基督受苦所欠缺的。[212]

107.当我们写下这些文字时,眼前不禁浮现出一群望不尽的不幸者,使我们为之痛哭流泪:病者、贫者、残障者、寡妇、孤儿,以及许多由于自身或家人的苦难而身心交瘁、甚至垂死的人们。我们怀着慈父之心,劝勉所有陷于痛苦与忧伤中的人,信赖仰望天主,将自己的苦难奉献给那位终有一天必会丰厚赏报他们的主。

愿他们都铭记:他们的痛苦绝非徒然,只要他们怀着忍耐的心将痛苦献给天主,这些苦难将转为他们自身和整个教会极大的益处。祈祷宗会的每日奉献祈祷,将极大地有助于实现这一意向。我们也藉此机会,热切推荐这个团体,因为它极为天主所悦纳。

108.可敬神昆,自古以来,救灵之责就要求所有人把自己的苦难与神圣救主的苦难结合起来。如今,这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晰,因为一场席卷几乎全球的巨大冲突使世界陷于火海,并带来了无数死亡、悲惨与困苦。同样,特别是今日,所有人都有责任远离罪恶、远离世俗的诱惑、远离肉体不加节制的享乐,以及那无益于基督徒灵魂陶成、也无助于得享天国的浮华轻佻与虚荣空幻。

应当将我们那不朽前任大圣良一世的庄严话语铭刻于心:藉着圣洗,我们成了被钉十字架者的骨肉[213];并常怀圣盎博罗削的美祷:基督,请带我登上十字架——那是迷失者的救援,是疲惫者唯一的安息,是亡者唯一的生命之源。[214]

109. 在结尾前,我们必须再三恳切劝勉,以忠诚积极的爱情去爱慈母圣教会。若我们真心关怀全人类救恩——以宝血所赎买的——就必须每天将我们的祈祷、工作和苦难献给永恒之父,为求教会的安全,与不断发展且更加丰硕的成长。如今天际阴云密布,极大的危难正威胁着整个人类社会,甚至教会本身,让我们将自己和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托付于仁慈天父,呼求:主啊,求祢俯视祢的子民;为拯救他们,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惜被交于恶人手中,甘受十字架之苦。[215]

110. 可敬神昆,愿童贞天主之母俯听我们慈父心声的祈祷——这些祈祷也是你们的心愿——并为众人获得对教会的真爱情。她的无罪灵魂充满了耶稣基督的圣神,远在一切受造物之上,她代表全人类[216],同意了天主圣子与人性之间的属神婚配。在她贞洁的胎中,主基督就已获得教会首脑之崇高尊号;她奇妙地生出祂这一切超性生命的泉源,并将初生的主显给那些来自犹太人与外邦人中、最先前来朝拜祂的人,作为先知、君王与司祭。

此外,她的独生子在加里肋亚的加纳因着她母亲的转求而行了奇迹,使祂的门徒信从了祂[217]。她正是那新厄娃,完全无染原罪与本罪,永远密切与她的子耶稣结合,并在加尔瓦略山上将祂献给永恒之父,为所有亚当的子孙——因堕罪而玷污者——作赎罪的牺牲;而她的母亲权利与母爱,也都一并被包含在这全燔祭中。因此,她按肉身是我们首脑的母亲,也因着苦难与光荣的头衔,按属神成为祂奥体一切肢体的慈母。正是她,以强力的祈祷,使那在十字架上所赐的救主圣神,在圣神降临日伴随奇迹之恩赐降临于初生的教会。最后,她以勇毅和信赖承担着极大的悲痛与孤寂,实为致命者之元后,远超众信徒,她为基督的奥体——教会——补满基督苦难的欠缺[218];她对那由救主被刺透圣心所生出的基督奥体[219],始终怀有与当年在马槽中哺育圣婴耶稣时同样的慈母之心与炽热之爱。

111. 基督奥体所有肢体的至圣之母[220]——我们已将全人类虔敬地奉献于她的无玷圣心,现今在天上与其圣子共王,身心一体荣光照耀——愿她永不停息地为我们向祂转求,使丰沛圣宠从至高首脑涌流至祂奥体的每一肢体。愿她一如往昔,将她的庇护之披风覆护于今日教会,并从天主那里为教会及全人类求得:哪怕只是现在,得享平安的时日。

112. 可敬神昆,怀着崇高的希望,我们以溢满之心,向你们以及托付给你们的羊群——颁赐由衷的宗座降福,作为天上恩宠凭证,也作为我们特殊慈爱的一份标记。

颁布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六月二十九日,圣伯多禄及圣保禄宗徒瞻礼日,主历一九四三年,吾人牧职的第五年。

庇护十二世

备注:

    1. 参见《哥罗森书》1章24节。,

    2. 《宗徒大事录》20章28节。,

    3. 参见《伯多禄前书》4章13节。,

    4. 参见《厄弗所书》2章21-22节;《伯多禄前书》2章5节。,

    5. 第三届大公会议,《天主教信德宪章》第四章。,

    6. 《罗马书》5章20节。,

    7. 参见《伯多禄后书》1章4节。,

    8. 《厄弗所书》2章3节。,

    9. 《若望福音》3章16节。,

    10. 参见《若望福音》1章12节。,

    11. 参见梵蒂冈大公会议《论教会宪章》序言。,

    12. 同上,《天主教信德宪章》第一章。,

    13. 《哥罗森书》1章18节。,

    14. 《罗马书》12章5节。,

    15. 参见《教宗通谕集》第二十八卷,第710页。,

    16. 《罗马书》12章4节。,

    17. 《格林多前书》12章13节。,

    18. 参见《厄弗所书》4章5节。,

    19. 参见《玛窦福音》18章17节。,

    20. 参见《玛窦福音》9章11节;《马尔谷福音》2章16节;《路加福音》15章2节。,

    21. 圣奥斯定,《书信集》第157封,第3章第22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3卷,第686页。,

    22. 圣奥斯定,《讲道集》第137篇第1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8卷,第754页。,

    23. 《论圣神》(Divinum Illud)通谕,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九卷,第649页。,

    24. 《若望福音》17章18节。,

    25. 参见《玛窦福音》16章18–19节。,

    26. 《若望福音》15章15节,17章8节与14节。,

    27. 参见《若望福音》3章5节。,

    28. 参见《创世纪》3章20节。,

    29. 圣安博,《路加福音释义》卷二,第87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15卷,第1585页。,

    30. 参见《玛窦福音》15章24节。,

    31.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一部-第二部,第103问题,第3篇,第2答。,

    32. 参见《厄弗所书》2章15节。,

    33. 参见《哥罗森书》2章14节。,

    34. 参见《玛窦福音》26章28节;《格林多前书》11章25节。,

    35. 教宗良一世,《讲道集》第68篇第3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54卷,第374页。,

    36. 圣热罗尼莫与圣奥斯定,《书信集》第112封第14段与第116封第16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22卷,第924与943页;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一部-第二部,第103问题,第3与4篇,第1与9答;佛罗伦斯大公会议《致雅各伯派》文献,载于Mansi 第31卷,第1738页。,

    37. 参见《格林多后书》3章6节。,

    38.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三部,第42问题,第1篇。,

    39. 参见圣奥斯定,《论原罪》第25章第29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44卷,第400页。,

    40. 参见《厄弗所书》2章14–16节。,

    41. 参见《宗徒大事录》2章1–4节。,

    42. 参见《路加福音》3章22节;《马尔谷福音》1章10节。,

    43. 《哥罗森书》1章18节。,

    44. 参见《厄弗所书》4章16节;《哥罗森书》2章19节。,

    45. 《哥罗森书》1章15节。,

    46. 《哥罗森书》1章18节;《默示录》1章5节。,

    47. 《弟茂德前书》2章5节。,

    48. 参见《若望福音》12章32节。,

    49. 参见亚历山大城的居普良,《若望注释》卷一第4章,载于《希腊教父全集》P.G. 第73卷,第69页;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一部,第20问题,第4篇,第1答。

50. 圣巴西略,《创世六日讲道》第六篇第55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14卷,第265页。,

    51. 参见圣奥斯定,《论基督之斗争》第20章第22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40卷,第301页。,

    52.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一部,第22问题,第1至4篇。,

    53. 参见《若望福音》10章1–18节;《伯多禄前书》5章1–5节。,

    54. 参见《若望福音》6章63节。,

    55. 《箴言》21章1节。,

    56. 参见《伯多禄前书》2章25节。,

    57. 参见《宗徒大事录》8章26节;9章1–19节;10章1–7节;12章3–10节。,

    58. 《斐理伯书》4章7节。,

    59. 参见教宗良十三世通谕《Satis Cognitum》,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八卷,第725页。,

    60. 《路加福音》12章32节。,

    61. 参见《教会法典汇编》外编公法篇第一卷第八章第一条。,

    62. 额我略一世,《道德讲义》第十四卷第35与43章,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75卷,第1062页。,

    63. 参见梵蒂冈大公会议《论教会宪章》第三章。,

    64. 参见《教会法典》,法条第329条第1款。,

    65. 《编年纪上》16章22节;《圣咏》104章15节。,

    66. 参见《伯多禄前书》5章3节。,

    67. 参见《弟茂德前书》6章20节。,

    68. 参见圣若望·达马森,《致优乐爵书》第30封,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77卷,第933页。,

    69. 《格林多前书》12章21节。,

    70. 《若望福音》15章5节。,

    71. 参见《厄弗所书》4章16节;《哥罗森书》2章19节。,

    72. 参见圣托马斯,《厄弗所书注释》第一章第8讲;《希伯来书》2章16–17节。,

    73. 《斐理伯书》2章7节。,

    74. 参见《伯多禄后书》1章4节。,

    75. 参见《罗马书》8章29节。,

    76. 参见《哥罗森书》3章10节。,

    77. 参见《若望一书》3章2节。,

    78. 《哥罗森书》1章19节。,

    79. 参见《若望福音》17章2节。,

    80. 参见《哥罗森书》2章3节。,

    81. 参见《若望福音》1章14–16节。,

    82. 参见《若望福音》1章18节。,

    83. 参见《若望福音》3章2节。,

    84. 参见《若望福音》18章37节。,

    85. 参见《若望福音》6章68节。,

    86. 参见圣奥斯定,《福音和谐》第一卷第35章第54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4卷,第1070页。,

    87. 参见《希伯来书》12章2节。,

    88. 参见亚历山大城的居普良,第55封《信经论》,载于《希腊教父全集》P.G. 第77卷,第293页。,

    89. 参见《若望福音》15章5节。,

    90.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三部,第64问题第3篇。,

    91. 《厄弗所书》4章7节。,

    92. 《厄弗所书》4章16节;参见《哥罗森书》2章19节。,

    93. 参见圣罗伯多·贝拉明《论教宗》第一卷第9章;《论大公会议》第二卷第19章。,

    94. 参见《格林多前书》12章12节。,

    95. 参见《宗徒大事录》9章4节;22章7节;26章14节。,

    96. 参见圣贵格利·尼撒,《梅瑟生平》,载于《希腊教父全集》P.G. 第44卷,第385页。,

    97. 参见圣奥斯定,《讲道集》第354篇第1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9卷,第1563页。,

    98. 参见《若望福音》27章18节与20章21节。,

    99. 参见教宗良十三世通谕《Sapientiae Christianae》,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二卷,第392页;《Satis Cognitum》,同上第二十八卷,第710页。,

    100. 《罗马书》8章9节;《格林多后书》3章17节;《迦拉达书》4章6节。

101. 参见《若望福音》20章22节。,

    102. 参见《若望福音》3章34节。,

    103. 参见《厄弗所书》1章8节;4章7节。,

    104. 参见《罗马书》8章14–17节;《迦拉达书》4章6–7节。,

    105. 参见《格林多后书》3章18节。,

    106. 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九卷,第650页。,

    107. 《迦拉达书》2章20节。,

    108. 参见圣安博,《厄里亚与禁食》10章36–37段,以及《第118圣咏注释》第20讲第2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14卷第710页与第15卷第1483页。,

    109. 《厄弗所书》5章23节。,

    110. 《若望福音》4章42节。,

    111. 参见《弟茂德前书》4章10节。,

    112. 《宗徒大事录》20章28节。,

    113. 圣奥斯定,《注释圣咏》第85篇第5节,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7卷,第1085页。,

    114. 克雷孟·亚历山大,《杂录》卷七第2章,载于《希腊教父全集》P.G. 第9卷,第413页。,

    115. 《格林多前书》3章23节;教宗庇护十一世通谕《Divini Redemptoris》,载于《教宗通谕集》1937年,第80页。,

    116. 圣托马斯,《论真理》第29问题第4篇正文。,

    117. 参见教宗良十三世通谕《Sapientiae Christianae》,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二卷,第392页。,

    118. 参见教宗良十三世通谕《Satis Cognitum》,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八卷,第724页。,

    119. 同上,第710页。,

    120. 同上,第710页。,

    121. 同上,第710页。,

    122. 圣托马斯,《论真理》第29问题第4篇第9答。,

    123. 梵蒂冈大公会议第四届会议,《教会宪章》前言。,

    124. 《哥罗森书》1章13节。,

    125. 梵蒂冈大公会议第三届会议,《天主教信德宪章》第三章。,

    126. 《斐理伯书》2章8节。,

    127. 《若望福音》20章22节。,

    128. 《若望福音》20章21节。,

    129. 《路加福音》10章16节。,

    130. 参见梵蒂冈大公会议第三届会议,《天主教信德宪章》第三章。,

    131. 教宗良一世,《讲道集》第21篇第3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54卷,第192–193页。,

    132. 参见圣奥斯定,《反傅斯达经》第二十一卷第8章,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42卷,第392页。,

    133. 参见《厄弗所书》5章22–23节;《若望福音》15章1–5节;《厄弗所书》4章16节。,

    134. 《哥罗森书》1章18节。,

    135. 参见圣奥斯定《注释圣咏》第17篇第51节与第90篇第2节,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6卷,第154页与第37卷,第1159页。,

    136. 《若望福音》17章21–23节。,

    137. 《默示录》5章12–13节。,

    138. 参见《若望福音》14章16节与26节。,

    139. 《厄弗所书》4章5节。,

    140. 参见《若望福音》17章3节。,

    141. 《若望一书》4章15节。,

    142. 《格林多后书》4章13节。,

    143. 参见《迦拉达书》2章20节。,

    144. 参见《厄弗所书》3章17节。,

    145. 参见《希伯来书》12章2节。,

    146. 《铎多书》2章13节。,

    147. 参见《希伯来书》13章14节。,

    148. 《厄弗所书》4章4节。,

    149. 参见《哥罗森书》1章27节。,

    150. 《若望一书》4章16节。

    151. 《若望福音》14章28节。,

    152. 《若望福音》15章9–10节。,

    153. 《若望一书》4章20–21节。,

    154. 《罗马书》12章5节。,

    155. 《格林多前书》12章25节。,

    156. 《讲道集》第29篇,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57卷,第594页。,

    157. 参见圣托马斯,《厄弗所书注释》第二章第5讲。,

    158. 《罗马书》8章9–10节。,

    159. 参见圣托马斯,《厄弗所书注释》第一章第8讲。,

    160.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一部,第43问题第3篇。,

    161. 第三届大公会议,《天主教信德宪章》第四章。,

    162. 参见《论圣神》(Divinum Illud),载于《教宗通谕集》第二十九卷,第653页。,

    163. 《玛拉基亚书》1章11节。,

    164. 参见《十二宗徒遗训》第9章第4节。,

    165. 参见《罗马书》8章35节。,

    166. 参见《厄弗所书》5章22–23节。,

    167. 《圣咏》83章12节(即《圣咏》84章12节,视版本而定)。,

    168. 圣安博,《路加福音讲义》第四卷第49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15卷,第1626页。,

    169. 《迦拉达书》2章20节。,

    170. 《格林多前书》15章10节。,

    171. 参见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二部第二部,第83问题第5与6篇。,

    172. 《弟茂德前书》2章5节。,

    173. 参见圣托马斯,《论真理》第29问题第4篇正文。,

    174. 《若望福音》14章14节。,

    175. 《默示录》5章13节。,

    176. 《圣咏》136章5–6节(即《圣咏》137章5–6节,视版本而定)。,

    177. 《厄弗所书》2章20节;《伯多禄前书》2章4–5节。,

    178. 参见《格林多后书》11章14节。,

    179. 参见《格林多后书》10章5节。,

    180. 参见《希伯来书》13章17节。,

    181. 《格林多前书》12章22–23节。,

    182. 参见圣赦部谕令,1940年12月2日,载于《教宗通谕集》1940年,第553页。,

    183. 参见《创世纪》4章10节。,

    184. 参见《罗马书》12章5节;《格林多前书》12章25节。,

    185. 参见《格林多前书》12章26节。,

    186. 参见《路加福音》10章33–37节。,

    187. 参见《路加福音》6章27–35节;《玛窦福音》5章44–48节。,

    188. 参见《厄弗所书》3章18节。,

    189. 参见《路加福音》22章32节。,

    190. 参见《若望福音》17章9–19节。,

    191. 参见《若望福音》17章20–23节。,

    192. 参见《玛窦福音》9章38节;《路加福音》10章2节。,

    193. 《若望福音》17章21节。,

    194. 参见教宗庇护十二世通谕《Summi Pontificatus》,载于《教宗通谕集》1939年,第419页。,

    195. 圣依勒内,《驳异端》第四卷第33章第7段,载于《希腊教父全集》P.G. 第7卷,第1076页。,

    196. 参见教宗庇护九世《Iam Vos Omnes》通谕,1868年9月13日,载于《梵蒂冈大公会议文献集》第57卷,第10页。,

    197. 参见教宗革拉修一世,《书信集》第14封,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59卷,第89页。,

    198. 参见圣奥斯定,《若望福音讲义》第26讲第2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30卷,第1607页。,

    199. 同上。,

    200. 《希伯来书》11章6节。,

    201. 梵蒂冈大公会议,《天主教信德宪章》第三章。,

    202. 参见教宗良十三世通谕《Immortale Dei》,载于《教宗通谕集》第十八卷,第174–175页;《教会法典》法条第1351条。,

    203. 同上 圣奥斯定。,

    204. 《依撒意亚书》32章17节。,

    205. 参见《弟茂德前书》2章2节。,

    206. 参见《智慧篇》6章23节。,

    207. 同上 6章4–10节。,

    208. 《若望福音》13章1节。,

    209. 参见《宗徒大事录》20章28节。,

    210. 《罗马书》6章5节。,

    211. 《弟茂德后书》2章11节。,

    212. 参见《哥罗森书》1章24节。,

    213. 参见教宗良一世《讲道集》第63篇第6段与第66篇第3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54卷,第357与366页。,

    214. 圣安博《第118圣咏注释》第22讲第30段,载于《拉丁教父全集》P.L. 第15卷,第1521页。,

    215. 圣周礼仪日课书文。,

    216. 圣托马斯,《神学大全》第三部,第30问题第1篇正文。,

    217. 《若望福音》2章11节。,

    218. 《哥罗森书》1章24节。,

    219. 参见《耶稣圣心晚祷赞歌》。,

    220. 参见教宗圣庇护十世通谕《Ad Diem Illum》,载于《教宗通谕集》第36卷,第453页。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