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varunas主教,CMRI,2019年
随着夏季气候转暖,现在不仅适合,而且有必要向教友讲解有关端庄着装和贞洁美德的重要问题。本牧灵信旨在协助神父们履行职责,指导他们的教友。端庄着装和贞洁的原则,首要的是基于天主十诫的第六、九条:
“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你邻人的妻子。” (出谷纪 20:14)
此外,我们也在《圣玛窦福音》中看到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重申了第九条诫命,当祂说 “你们一向听过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奸淫!’我却对你们说:凡注目妇女而动邪念的,心中已对她犯了奸淫。” (玛窦福音 5:27-28)
在思考这些问题时,我们也要注意到1917年法蒂玛玛圣母显现的警告: “某些时尚将被引入,这些将极度得罪我们的主……肉体犯罪而非其他,是大多数灵魂堕入地狱的原因。”
将近八十年来,法蒂玛生命警告逐渐实现。现代科技——影视、音乐和电脑——腐蚀了年轻人对道德真理的认知,导致了道德堕落的浪潮:婚前性行为、堕胎、避孕普及、以及对女性的性别角色和尊严的丧失。可悲的是,今天许多天主教徒,甚至教会中的男女青年,也沉溺于不端庄的着装与时尚诱惑,成为他人犯罪的机会和原因。
庇护十二世教宗曾多次痛心地警告这种现象。1954年,他说: “如今的许多女孩就像迷失的羊,跟随某些可耻的时尚而去。她们若知道自己所引起的恶感与邪念,她们就会羞愧至极。”
在另一次场合,他告诫意大利天主教妇女团体: “灵魂的救赎远比身体的舒适更为重要;我们必须优先考虑邻人灵魂的得救,而非他们肉身的安逸。”
“如果一种服装在引起罪恶和成为罪恶机会方面构成严重而明显的危险,你有义务放弃穿它。”
“基督徒母亲们,如果你们知道穿着暴露、不检点的服饰,会带来怎样的焦虑与危险;如果你们预见到这将怎样使你们的儿女习惯于放纵与失去贞洁感,你们就会为自己感到羞耻,为自己带来的后果而害怕,因为你们损害了这些上主托付你们抚养成基督徒的灵魂。”
所有这些考量固然是好且重要的,但如果缺乏具体指导什么是女性的“不端庄着装”,概念仍然容易模糊。根据道德神学中的权威著作,不端庄着装通常包括:
穿着领口低、露出胸部的裙子或上衣;
裙子或短裤长度未达到膝盖;
透明或过薄的衣物;
过于紧身、突显身形的裙子或裤,如紧身裤。
这里也应指出,某些特定情况可能会被用作例外,比如极端高温、体育活动或游泳时应如何适度着装。
妇女在这些情况下应运用常识并负起责任:即便在游泳时,也应选择既能遮盖又适合水中活动的泳装。为了保持端庄,应当避免公共游泳池和公共海滩,因为这些场所往往是罪恶诱因,应尽量远离。
最后, 我们敦促天主教的男女教友认真反思自己穿着和时尚的方式,不要成为导致他人犯罪的原因。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最大的灾祸莫过于灵魂的丧亡,我们不应成为导致自己或他人堕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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