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洗的重要
对教友来说,领洗是再重要不过的。领洗后,原罪和本罪的罪被洗掉,罚被赦免。灵魂从此死而复活,有了天主的宠爱和永远的神印。此外,圣洗还是其他圣事的基础,如告解,如傅油,更重要的还有,圣秩圣事必须授给领洗后的男教友。
2、无效洗礼的后果
那么这么重要的圣事如果是无效的,会怎么样?不仅原罪本罪未赦免,之前办的告解统统无效,而且无效领洗的神职也是无效神父和主教。简而言之,就是灾难,就是浩劫。
3、无效洗礼的原因——祷文
是什么原因,造成洗礼无效呢?原因有很多,但是本文只讨论一种,就是经文的改变,造成洗礼无效。圣事的祷文,是整个圣事的Form(形式),决定了圣事的本质,因此非常重要。所以,圣教会规定统一了圣洗圣事的祷文,不可随意变动,以免意义变化,造成圣事本质变化,失效。
自天主教传入我国以来,圣洗圣事的中文祷文一直就是“我洗尔,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 这十二个字。这短短十二个字,包含着4个内容:1、付洗者——我,2、领洗者——你,3、付洗的动作——洗,4,逐一念出的三位一体的天主之名——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
可是自90年代之初起,这十二字祷文,逐渐变成了“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授/付洗。”乍一看,似乎意义没什么变化,其实大有不同。
根据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决议,圣洗圣事的设立,来源于吾主耶稣对宗徒的要求:“传福音于天下万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而洗他们。” 特伦多大公会议要求,“洗”必须是动词,表动作。
传统祷文“我洗你“的意义,清晰无比。”洗“是动词,清楚地表达洗这个动作。
而九十年代后的梵二祷文“给他们授/付洗”的意义,则比较含糊。动作变成了“授/付“,”洗“变成了”授/付“的宾词,一个名词。”授/付“的意义,是给与,实施,并不是洗。我授给你一个洗礼,和我洗你,根本就是两个意思。
有人肯定会说,日常生活中,这根本就是一个意思,你说的不对。那么,请问,在日常生活中,洗碗,洗菜,洗衣服的洗,跟授洗一个碗,授洗一个菜,授洗一个衣服,是一个意思吗?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给你说,你去把碗/菜/衣服授洗了。能没有歧义吗?
4、结论——无效的领洗
圣事祷文的改变,造成圣事本质改变,洗这动作并未发生,发生的是给与的动作。故而,按照新祷文的领洗全部无效,其后领受的各种圣事(告解、圣体、圣秩等),也自动无效。这真是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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